,故知树八尺之臬,臬即表也。必八尺者,按《考灵曜》曰:“从上向下八万里,故以八尺为法也。”彼云八神,此县,一也。以於四角四中,故云须八神,神即引也,向下引而县之,故云神也。云“视之以其景,将以正四方也”者,即下云“为规,识日出、日入之景”是也。引《尔雅》“在墙者谓之弋,在地者谓之臬”者,证此臬是在地树之者也。

  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日出日入之景,其端则东西正也。又为规以识之者,为其难审也。自日出而画其景端,以至日入,既则为规测景两端之内,规之规交,乃审也。度两交之间,中屈之以指臬,则南北正。
  ○为其,于伪反。度,侍洛反。)

  [疏]注“日出”至“北正”
  ○释曰:云“日出日入之景,其端则东西正也”者,谓於前平地之中央立表讫,乃於日出之时画记景之端,於日入之时又画记景,以绳测景之两端,则东西正矣。云“又为规以识之者,为其难审也”者,谓此经为规识日出与日入之景者,为景两端长短难审,故为规规景也。云“自日出而画其景端,以至日入”者,还是景之两端耳。云“既则为规测景两端之内,规之规交,乃审也”者,谓於中臬以绳取景之两端,一匝,则景之远近定,远近定则东西乃审。云“度两交之间,中屈之以指臬,则南北正”者,两交间,正谓两景端之半,度景两间,中屈之以指臬,则南北正。必中屈之者,於夏日至中漏半,於臬南向北所度之处,於东西景端亦相当,故须中屈之也。

  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日中之景,最短者也。极星,谓北辰。
  ○朝,如字。)

  [疏]“昼参”至“朝夕”
  ○释曰:前经已正东西南北,恐其不审,犹更以此二者以正南北。言“朝夕”,即东西也。南北正,则东西亦正,故兼言东西也。
  ○注“日中”至“北辰”
  ○释曰:云“日中之景,最短者也”者,《大司徒》云:“日至之景,尺有五寸。”以其在上临下,故最短也。云“极星,谓北辰”者,当夜半考之。《尔雅》云:“北极谓之北辰。”辰,时也,天下取正焉,故谓之北辰。极,中也。以居天之中,故谓之北极也。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营谓丈尺其大小。天子十二门,通十二子。)

  [疏]“匠人”至“三门”
  ○释曰:按《典命》云:“上公九命,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以九为节。”侯伯子男已下,皆依命数。郑云“国家谓城方,公之城盖方九里,侯伯七里,子男五里”。并《文王有声》诗笺差之,天子当十二里。此云九里者,按下文有夏殷,则此九里通异代也。郑《异义驳》“或云周亦九里城”,则公七里,侯伯五里,子男三里,不取《典命》等注。由郑两解,故义有异也。疏备在《典命》也。
  ○注“营谓”至“二子”
  ○释曰:云丈尺,据高下而言。云天小,据远近而说也。云“天子十二门,以通十二子”者,按《孝经援神契》云:“天子即政,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慎文命,下各十二子。”如是,甲乙丙丁之属,十日为母,子丑寅卯等十二辰为子,故王城面各三门,以通十二子也。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国中,城内也。经纬谓涂也。经纬之涂,皆容方九轨。轨谓辙广,乘车六尺六寸,旁如七寸,凡八尺,是谓辙广。九轨积七十二尺,则此涂十一步也。旁如七寸者,辐内二寸半,辐广三寸半,绠三分寸之二,金辖之间三分寸之一。
  ○涂,音{涂土}。绠,方颖反。辖,胡瞎反。)

  [疏]注“国中”至“之一”
  ○释曰:言“九经九纬”者,南北之道为经,东西之道为纬。王城面有三门,门有三涂,男子由右,女子由左,车从中央。郑云“旁加七寸者,辐内二寸半”者,计毂在辐内九寸有馀,今言辐内有二寸半者,不加舆下覆毂者也。

  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王宫所居也。祖,宗庙。面犹乡也。王宫当中经之涂也。
  ○乡,许亮反。)

  [疏]注“王宫”至“涂也”
  ○释曰:言“王宫所居也”者,谓经左右前後者,据王宫所居处中而言之,故云王宫所居也。云“王宫当中经之涂也”者,按祭义注云:“周尚左。”桓二年,取郜大鼎,纳於大庙。何休云:“质家右宗庙,尚亲亲。文家左宗庙,尚尊尊。”义与此合。按刘向《别录》云:“路寝在北堂之西,社稷宗庙在路寝之西。”又云:“左明堂辟雍,右宗庙社稷。”皆不与礼合,郑皆不从之矣。

  市朝一夫。(方各百步。)

  [疏]注“方各百步”
  ○释曰:按《司市》,市有三期,总於一市之上为之。若市总一夫之地,则为大狭。盖市曹、司次、介次所居之处,与天子二朝皆居一夫之地,各方百步也。

  夏后氏世室,堂二七,广四一,(世室者,宗庙也。鲁庙有世室,牲有白牡,此用先王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