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十二,明年将践阼,周公欲代之摄政,群叔流言,周公辟之,居东都,时成王年十三也。居东二年,成王收捕周公之属党,时成王年十四也。明年秋大熟,遭雷风之变。时周公居东三年,成王年十五,迎周公反,而居摄之元年也。居摄四年,封康叔作《康诰》,是成王年十八也。故《书传》云:“天子大子十八称孟侯。”居摄七年,成王年二十一也。明年,成王即政,年二十二也。此是郑义,推成王幼不能践阼之事也。
  ○注“践履”至“下也”。
  ○正义曰:经云“周公相,践阼而治”,知非周公辅相成王。今云“践阼而治”,必知周公代成王履阼阶者,以《明堂位》云“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又云“周公践天子之位”,是代居位也。
  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四时各有宜学。士谓司徒论俊选所升於学者。
  ○学,户孝反,教也,下“小乐正学干”、“籥师学戈”、“学舞干戚”同。选,息恋反,后同。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於东序。干,盾也。戈,句孑戟也。干戈,《万》舞,象武也,用动作之时学之。羽籥,《籥》舞,象文也,用安静之时学之。《诗》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夏,户嫁反,下放此。籥,羊灼反。楯,食准反,又音尹。句,古侯反。翟,大历反。小乐正学干,大胥赞之。籥师学戈,籥师丞赞之。四人皆乐官之属也,通职,秋冬亦学以羽籥。小乐正,乐师也。《周礼》“乐师掌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
  ○大如字,又音大。胥,息余反,又息吕反,注皆放此。版音板,本又作板。舍菜音释,后“舍菜”同。颁音班。胥鼓《南》。《南》,南夷之乐也。胥掌以六乐之会,正舞位。旄人教夷乐,则以鼓节之。《诗》云:“以《雅》以《南》,以籥不僣。”
  ○旄音毛。僣,七寻反,又子念反。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礼》在瞽宗,《书》在上庠。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诗》。阳用事,则学之以声。阴用事,则学之以事。因时顺气,於功易成也。周立三代之学,学《书》於有虞氏之学,《典》、《谟》之教所兴也。学舞於夏后氏之学,文武中也。学《礼》、《乐》於殷之学,功成治定,与已同也。
  ○大音太,下文注“大乐正”、“大学”、“大傅”、“大祖”、“大寝”皆同。瞽音古,瞽宗,殷学名。庠音详,上庠,虞学名。播,波我反。易,以豉反。
  [疏]“凡学”至“上庠”。
  ○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二节中,教世子及学士时节,兼明所教之官及所教之处。“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者,学谓教也,言三王教世子及学士等,必各逐四时所宜,则下文之类是也。
  ○注“四时”至“学者”。
  ○正义曰:“四时各有所宜学”者,即下云“春夏学干戈”,及“春诵夏弦”之类是也。云“学士谓司徒论俊选所升於学”者,则《王制》云“王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及国之俊选等升於学”,谓大学也。故下云“於东序”,是大学也。
  ○注“干盾”至“秉翟”。
  ○正义曰:干,盾也。春时万物有孚甲,故象干也。盾,捍也。盾所以捍难,故以干为盾也。云“戈,句孑戟也”者,夏气茂盛,万物体壮,枝叶似戟,有句孑也。案《考工记》:“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以其形句曲有孑刃。”郑云:“若今鸡鸣戟也。”云“干戈,《万》舞,象武也”者,宣八年《公羊传》:“《万》者何?干舞也。”以其用干,故知象武。若其《大武》,则以干配戚,则《明堂位》云:“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若其小舞,则以干配戈,则《周礼》乐师教小舞、干舞是也。春夏阳气发动,故云“用动作之时学之”。“秋冬学羽籥”,羽,翟羽也。秋则体成文章也。籥,笛也。籥声出於中,冬则万物藏於中。云“羽籥,籥舞,象文也”,宣八年《公羊传》云:“籥者何?籥舞也。”以其不用兵器,故象文也。引《诗》者,《邶风 简兮》之篇也,证羽籥之义,以秋冬凝寒渐静,故云“用安静之时学之”。卢植以为春教干,夏教戈,秋教羽,冬教籥。但干与戈、羽与籥,舞时相对之物。皇氏云“郑引《诗》‘左手执籥,右手秉翟’,则秋冬羽籥同教,春夏亦同教干戈”,义或然也,皆据年二十升大学者也。
  ○注“四人”至“吹籥”。
  ○正义曰:云“通职,秋冬亦学以羽籥”者,此籥师云教戈,《周礼》“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是籥师既教戈,又教籥。此小乐正教干,《周礼》乐师教小舞,则六舞皆教,故知通职。至秋冬之时,亦教羽籥也。云“小乐正,乐师也”者,诸侯谓之小乐正,天子谓之乐师,此有大乐正及小乐正,《周礼》有大司乐,有乐师,故知小乐正当乐师也。但此经杂,多有诸侯之礼,故谓之大乐正也、小乐正也。云“《周礼》乐师掌国学之政,教国子小舞”者,证乐师有教舞之事。小舞者,谓年幼小时教之舞,其舞即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