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妻也。其夫得命,则其妻得著命服,不须奠茧之命,故云“皆从男子”。
  ○注“袆读”至“袆衣”。
  ○正义曰:按郑注《内司服》引《尔雅 释鸟》:“伊雒而南,素质五色,皆备成章曰翚。江淮而南,青质五色,皆备成章曰摇。”郑又云:“王后之服刻缯为之形而采画之,缀於衣以为文章。袆衣,画翚者。榆翟,画摇者。阙翟,刻而不画。从王祭先王则服袆衣,祭先公则服榆翟,祭群小祀则服阙翟。鞠衣,黄桑服也。色如鞠尘,服之以告桑。展衣,以礼见王及宾客。褖衣,御于王之服。阙翟赤,摇翟青,褖衣玄,鞠衣黄,展衣白,褖衣黑。”又《郑志》云:“三狄首服副,副,覆也,所以覆首为之饰。其遗象,若今步繇矣。鞠衣首服编编,列发为之。其遗象,若今假紒矣。展衣,褖衣,首服以次第发长短为之,所谓髲髢。若燕居之时,则亦褖衣骊笄总而已。”其六服皆以素纱为里,故《内司服》“陈六服”之下云“素纱”,郑注云:“六服皆袍,制以白縳为里。”云“夫人,三夫人,亦侯伯之夫人也”者,以经云“王后袆衣”,则云“夫人榆狄”,其文相次,故以夫人为三夫人。但三夫人与三公同对王为屈,三公执璧与子男同,则三夫人亦当与子男夫人同,故郑注《司服》疑而不定,云“三夫人,其阙狄以下乎”,为两解之也。云“王者之后,夫人亦袆衣”者,以《礼记》每云“君衮冕”、“夫人副袆”。王者之后,自行正朔,与天子同,故祭其先王,服上服也。若祭先公则降焉。鲁祭文王、周公,其夫人亦袆衣,故《明堂位》云“君衮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是也。
  ○注云“君女”至“作税”。
  ○正义曰:以礼,君命其夫,后命其妇,则子男之妻不得受天子之命,故以为君谓女君。是子男之妻,受后之命,或可。女君,谓后也,命子男妻,故云“君命”。云“此子、男之夫人,及其卿、大夫、士之妻命服也”者,以《典命》云:“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此云“再命袆衣,一命襢衣,士褖衣”,又承“阙狄”下,正与子男同,故知据“子、男夫人及卿、大夫、士之妻”也。袆衣是王后之服,故疑当为鞠衣。云“子、男之卿再命,而妻鞠衣,则鞠衣、襢衣、褖衣者,诸侯之臣,皆分为三等,其妻以次受此服也”者,郑为此言,欲明诸侯臣之妻,唯有三等之服。云“公之臣,孤为上,卿、大夫次之,士次之”者,以《司服》云孤“絺冕而下”,卿大夫“玄冕而下”,士“皮弁而下”。此谓上公臣为三等。云“侯、伯、子、男之臣,卿为上,大夫次之,士次之”者,以此经“再命鞠衣,一命襢衣,士褖衣”,士与大夫不同。又《典命》“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尚分为三等。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是亦三等,可知郑云然也。
  ○注“奠犹”至“榆狄”。
  ○正义曰:凡献物必先奠於地,故云“奠,犹献也”。云“凡世妇以下,蚕事毕献茧,乃命之”者,三夫人九嫔,其位既尊,不须献茧,自然得命也。世妇以下位卑,因献茧,乃得命,言以下则女御亦然。经唯云“世妇”,举其贵者。
  凡侍於君,绅垂,足如履齐,颐霤,垂拱,视下而听上,视带以及袷,听乡任左。绅垂,则磬折也。齐,裳下缉也。袷,交领也。
  ○齐音咨,本又作斋,注同。颐,以支反。霤,力救反。袷,居业反。乡,许亮反。折,之列反,又市列反,篇末放此。缉,七入反。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节,所以明信,辅君命也。使使召臣,急则持二,缓则持一。《周礼》曰“镇圭以征守”,其馀未闻也。今汉使者拥节。
  ○使使,上音史,下色吏反。镇,珍刃反,徐音珍。守,手又反。汉使,色吏反。在官不俟屦,在外不俟车。趋君命也。必有执随授之者,官谓朝廷治事处也。
  ○处,昌虑反。
  [疏]“凡侍”至“俟车”。
  ○正义曰:此一节论人臣侍君及被君召之仪。
  ○“凡侍於君”者,谓臣侍君法也。凡者,臣无贵贱皆然也。
  ○“绅垂”者,绅,大带也。身直则带倚,磬倚则带垂。“足如履齐”者,齐,裳下缉也。身折则裳前下缉委地,故行则足恒如践履裳下也。“颐霤”者,霤,屋檐。身俯,故头临前,垂颐如屋霤。
  ○“垂拱”者,拱,沓手也。身俯则宜手沓而下垂也。
  ○“视下而听上”者,视高则敖,故下瞩也。听上,谓听尊者语宜谛听,故仰头而面乡上以听之也。
  ○“视带以及袷”者,视尊者之处也。袷,交领也。视君之法,下不过带,高不过袷,故《曲礼》云“凡视上於面则敖,下於带则忧”是也。
  ○“听乡任左”者,此解“听上”也。庾云:“‘听上’及‘听乡任左’,皆备君教使也。”郑注《少仪》曰:“立者尊右,则坐者尊左也。”侍君之时君坐,故侍者在右。是以“听乡”皆以左为任也。此谓臣以左耳近君,故云“任左”。
  ○“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者,节者,以玉为之,所以明信,辅於君命者,也。君使使召臣有二节时,有一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