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辞曰:“不足祭也。”祭者,盛主人之馔也。客飧,主人辞以“疏”。飧者,美主人之食也。“疏”之言粗也。
  ○飧音孙,注及下同。主人自置其酱,则客自彻之。敬主人也。彻,奠千序端。一室之人,非宾客,一人彻。同事合居者也。宾客则各彻其馔也。壹食之人,一人彻。壹,犹聚也,为赴事聚食也。凡燕食,妇人不彻。妇人质,不备礼。
  [疏]“侍食”至“不彻”。
  ○正义曰:此一节论侍食及彻馔之节。“侍食於先生”及“异爵”者,此谓凡成人礼,异爵,谓尊於己也。
  ○“后祭先饭”者,此馔不为己,故“后祭”而“先饭”者,示为尊者尝食也。
  ○“客祭”者,盛主人之馔具,故祭之。“主人辞曰不足祭也”者,凡主人於客,悉皆然也。祭,是盛主人之馔也。故主人致辞云:疏食不足备礼也。
  ○“客飧”者,若食竟作三饭飧也。“主人辞以疏”者,疏,粗也。飧,是巳食饱。饱,犹食美。故主人见客飧而致辞云,粗食伤客,不足致饱,若欲使更食然也。
  ○“主人自置其酱,则客自彻之”者,主人敬客,则自置其酱,则客宜报敬,故“自彻之”。《曲礼》曰“主人亲馈”是也。“一室之人,非宾客,一人彻”者,谓同事而合居一室,若宾客则各彻其馔,今合居既无的宾主,故必少者一人彻馔也。
  ○“壹食之人,一人彻”者,壹,犹聚也。谓暂为赴事,壹聚共食。共食竟则亦不人人彻,亦推一人彻也。
  ○“凡燕食,妇人不彻”者,妇人质,不备礼也。缘男子有彻义,故明妇人礼也。
  食枣、桃、李,弗致于核。恭也。
  ○核,行隔反。瓜祭上环,食中,弃所操。上环,头忖也。
  ○操,七刀反。忖,本又作刌,寸本反,徐子本反。凡食果实者,后君子,阴阳所成,非人事也。
  ○后,胡豆反。火孰者,先君子。备火齐不得也。
  ○先,悉荐反。齐,才细反。有庆,非君赐不贺。唯君赐为荣也。有忧者。此下绝亡,非其句也。勤者有事则收之,走则拥之。此补脱重。
  ○脱音夺。重,直用反,又直龙反。
  [疏]“食枣”至“拥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食果实及“非君赐不贺”之事,谓其怀核不置於地也。
  ○“瓜祭上环”者,食瓜亦祭先也。环者,横断形如环也。断,则有上下环也。上环是疐间,下环是脱华处也。祭时取上环祭之也。
  ○“食中”者,用上环将祭而食中也。
  ○“弃所操”者,操谓手所持者,弃之不食。忖切,谓切瓜头切去疐。此庶人法也。
  ○“凡食果实者,后君子”者,果实是阴阳所成,非关人事,故不得先尝也。
  ○“火孰者,先君子”者,人孰和调,是人之所为,恐和齐不备,故先於君子而尝之。
  ○“有庆,非君赐不贺”者,有庆,谓或宗族、亲戚燕饮聚会,虽吉不相贺,不足为荣故也。唯受君之赐为荣,故相拜贺,故云“非君赐不贺”也。
  孔子食於季氏,不辞,不食肉而飧。以其待己及馔非礼也。
  [疏]“孔子”至“而飧”。
  ○正义曰:凡客将食兴辞,而孔子“不辞”者,必是季氏进食不合礼也。
  ○“不食肉而飧”者,凡礼食,先食胾,次食殽,乃至肩。至肩则饱,乃飧。孔子在季氏家食,不食肉而仍为飧者,是季氏馔失礼故也。
  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敬君惠也。赐,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谓卿大夫受赐於天子者,归必致於其君,君有命乃服之。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致首於地。据掌,以左手覆按右手也。
  ○覆,芳服反。酒肉之赐弗再拜。轻也。受重赐者,拜受,又拜於其室也。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慎於尊卑。
  ○慎,一本作顺。
  [疏]“君赐”至“同日”。
  ○正义曰:此一节论受君赐之法。
  ○“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者,谓受君赐,赐至则拜。至明日更乘、服所赐,往至君所又拜,敬重君恩故也。
  ○“赐,若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者,此使臣虽受赐於王,不敢即乘、服,当归国献其君,君命与之,则臣乃乘、服耳。若君未有命,即不敢乘、服也。
  ○“君赐”者,明受君赐拜谢之法也。
  ○“稽首”者,头至地也。“据掌”者,据,按也,谓卻右手而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致诸地”者,致,至也。谓头及手俱至地,左手按於右手之上至地也。
  ○“酒肉之赐,弗再拜”者,亦谓君赐也。再,犹重也。酒肉轻,但初赐至时则拜,至明日不重往拜也。
  ○“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者,“凡”,於君子、小人也。“不同日”者,慎尊卑之杂也。
  凡献於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敬也。膳於君,有荤、桃、茢,於大夫去茢,於士去荤,皆造於膳宰。膳,美食也。荤、桃、茢,辟凶邪也。大夫用荤、桃,士桃而巳。荤,姜及辛菜也。茢,菼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