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虽朝事延尸於户外,非礼之盛节,初入室灌及馈熟之时,事神大礼,故云“祭所尊在室”。云“燕所尊在堂”者,於《燕礼》文无在室,唯在堂行礼,初时立而致敬,故云“燕所尊在堂”。云“将燕,降说屦,乃升堂”者,《燕礼》文也。
  未尝不食新。尝,谓荐新物於寝庙。
  [疏]“未尝不食新”。
  ○正义曰:尝,谓荐新物於寝庙也。未尝,则人子不忍前食新也。
  仆於君子,君子升下则授绥,始乘则式。君子下行,然后还立。还车而立,以俟其去。
  ○还音旋,注同。
  [疏]“仆於”至“还立”。
  ○正义曰:此一经论仆御之礼,必授人绥,故君子升及下,仆者皆授绥也。
  ○“始乘则式”者,谓是仆者始乘,君子未至,御者则式,以待君子升也。
  ○“君子下行,然后还立”者,仆人之礼。若君子将升,则仆先升,君子下行,则仆后下,更还车而立,待君子去后,乃敢自安。或云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於马前,故君子将下车,则仆亦下车立於马前,待君子下行,乃更还车立,以俟君去。
  乘贰车则式,佐车则否。贰车、佐车皆副车也。朝祀之副曰贰,戎猎之副曰佐。鲁庄公败于乾,时公丧戎路,传乘而归。
  ○朝,直遥反。丧,息浪反。传乘,上文专反,又陟恋反,下绳证反,下文除“乘车”同。贰车者,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此盖殷制也。《周礼》:贰车,公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卿大夫各如其命之数。
  [疏]“乘贰”至“则否”。
  ○正义曰:谓仆乘副车法也。朝祀副车曰“贰”,戎猎副车曰“佐”。朝祀尚敬,乘副车者式,戎猎尚武,乘副车者不式也。
  ○注“贰车”至“而归”。
  ○正义曰:云“朝祀之副曰贰,戎猎之副曰佐”者,以此经佐车、贰车相对车。贰车云式主敬,故谓“朝祀之副曰贰”,佐车不式主武,故云“戎猎之副曰佐”。若戎、猎自相对,则戎车之副曰“倅”,田车之副曰“佐”,故《周礼》:“戎仆驭倅车,田仆驭佐车。”熊氏云:“此云‘戎猎之副曰佐’者,据诸侯礼也。”故庄九年“公及齐师战于乾时,公丧戎路,佐车授绥”是也。
  ○注“此綯”至“之数”。
  ○正义曰:按《周礼 大行人》云:上公贰九乘,侯伯七乘。又《典命》云:“卿六命,其大夫四命,车服各如其命数。”并与此经不同,故疑为殷制。
  有贰车者之乘马、服车不齿,尊有爵之物,广敬也。服车,所乘车也。车有新旧。观君子之衣服,服剑、乘马弗贾。平尊者之物,非敬也。
  ○贾音嫁。
  [疏]“有贰”至“弗贾”。
  ○正义曰:此一节明广敬之义。
  ○“有二车者之乘马、服车不齿”者,有二车,则谓下大夫。二车之乘以下者,谓其所乘之马、所服之车,不敢齿次论其年岁,评其价数高下。车所以不得齿者,以车有新旧,则年岁有多少,价数有贵贱,以尊者之物,故不敢齿也。
  ○“观君子之衣服、服剑、乘马弗价”者,观,视也,亦不得轻平尊者物堪直多少之价,亦为不敬,故观而不平。
  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若献人,则陈酒、执脩以将命,亦曰“乘壶酒、束脩、一犬”。陈重者,执轻者,便也。乘壶,四壶也。酒,谓清也,糟也。不言“陈犬”,或无修者,牵犬以致命也。於卑者曰“赐”,於尊者曰“献”。
  ○便,婢面反,下同。糟,早劳反。其以鼎肉,则执以将命。鼎肉,谓牲体巳解,可升於鼎。
  ○巳如字,又音异。解,庚买反。其禽加於一双,则执一双以将命,委其馀。加犹多也。犬则执緤,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牛则执纼,马则执靮,皆右之。緤、纼、靮皆所以系制之者。守犬、田犬问名,畜养者当呼之名,谓若“韩卢”、“宋鹊”之属。“右之”者,执之宜由便也。
  ○緤,息列反。守,手又反,又如字,注同。纼,文引反。靮,丁历反。畜,许六反。鹊,七略反。臣则左之。异於众物。臣,谓囚俘。
  ○俘音孚。车则说绥,执以将命。甲,若有以前之,则执以将命;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胄。甲,铠也。有以前之,谓他挚币也。櫜,弢铠衣也。胄,兜鍪也。袒其衣,出兜鍪以致命。
  ○税,本又作脱,又作说,同,吐活反。袒音但。櫜音羔,甲衣也。奉,芳勇反。胄,直又反。铠,苦代反。弢,吐刀反。鍪,丁侯反。鍪,亡侯反。器则执盖,谓有表里。弓则以左手屈韣执拊。韣,弓衣也。左衣屈衣,并於拊执之,而右手执箫。
  ○韣音独。拊,芳武反。并,必政反。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桡与剑焉。椟,谓剑函也。袭,却合之。夫襓,剑衣也,加剑於衣上。夫,或为烦,皆发声。
  ○椟音独。夫桡,上音扶,注同,下如遥反。函音咸。却,去略反,下文同。笏、书、脩、苞苴、弓、茵、席、枕、几、颎、杖、琴、瑟、戈有刃者椟、筴、籥,其执之,皆尚左手。苞苴,谓编束萑苇以裹鱼肉也。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