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之音,所谓乐也。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庆赏刑威曰“君”,慈和徧服曰“顺”。“俾”当为“比”,声之误也。择善从之曰“比”。施,延也。言文王之德,皆能如此,故受天福,延於后世也。
  ○莫,亡伯反。长,丁丈反,注同。正此,于仿反。俾,依注音比,必覆反,注同,徐扶志反。祉,敕纪反。施,以豉反,注“施延”同。和如字,又胡卧反。炤,上音照,本亦作照。临如字。施,始豉反。徧音遍。
  [疏]“子夏”至“谓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子夏与文侯明古乐之正,引《诗》以结之。
  ○正义曰:此之谓大当”者,当谓不失其所。如上所谓,是大得其所当也。
  ○“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者,按《礼纬 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六纪,谓诸父有善,诸舅有义,族人有叙,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是六纪也。”
  ○“弦歌诗颂”者,谓以琴瑟之弦,歌此《诗 颂》也。
  ○“《诗》云:莫其德音诗颂,此《大雅 皇矣》之篇,美王季之德,云“维此王季,帝度其心”,莫然而靖,定其道德之音。以道德既正,天下应和,所以莫然而靖也。
  ○“其德克明”者,以其莫然而靖,故其德能照临天下之明也。
  ○“克明克类”者,类,谓勤施无私。施惠勤劳,不私於己,外及等类,以明能然,故云“克明克类”也。
  ○“克长克君”者,克长,谓教诲不倦,能为人师长。克君,谓庆赏刑威,能与人作君教化,故云“克长克君”也。
  ○“王此大邦,克顺克俾”者,俾,当为比,谓比方善事,择善而从之。既能慈和徧服,又能择善从之,故云“克顺克俾”。
  ○“俾于文王,其德靡悔”者,《诗》美王季之德,比拟文王。其王季之德,无可耻悔,言堪比文王也。《左传》引此《诗》“唯此文王”,所以为文王之德,言比於文王。
  ○“其德靡悔”者,谓此校文王之德,事事皆美,无可悔恨也。是《左传》与《诗》文互意别也。
  ○“既受帝祉,施於孙子”者,《诗》云王季既受天福祉,以遗子孙,子孙有天下也。《左传》云:“文王既受帝祉,以遗后世子孙。”
  ○正义曰:此之谓也”者,言《诗》云“德音”,则此经之所谓也。
  ○注“德正应和曰莫”。
  ○正义曰:以下皆昭二十八年《左传》文也。
  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言无文王之德,则所好非乐也。文侯曰:“敢问溺音何从出也?”玩习之久,不知所由出也。
  ○玩又作<元>,音五换反。
  [疏]“今君”至“出也”。
  ○上既云君之所好音有善恶,故上云“治世之音”,“乱世之音”。今君之所好者,非正音,是淫溺之音乎?不敢指斥,故言“乎”而疑之也。
  ○“文侯曰:敢问溺音何从出也”者,文侯既闻子夏之言善,遂问溺音所出之由。
  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言四国皆出此溺音。滥,滥窃,奸声也。燕,安也。《春秋传》曰:“怀与安,实败名。”趋数读为“促速”,声之误也。烦,劳也。祭祀者不用淫乐。
  ○燕,於见反。趋音促。数音速。傲,字又作敖,同,五报反。辟,匹亦反,徐芳益反。乔,徐音骄,本或作骄。败,必迈反。
  [疏]“子夏”至“用也”。
  ○此一节,子夏为文侯明溺音所出也。
  ○“郑音好滥淫志”者,滥,窃也,谓男女相偷窃。言郑国乐音好滥相偷窃,是淫邪之志也。
  ○“宋音燕女溺志”者,燕,安也。溺,没也。言宋音所安,唯女子,所以使人意志没矣,即前“溺而不止”是也。
  ○“卫音趋数烦志”者,言卫音既促且速,所以使人意志烦劳也。
  ○“齐音敖辟乔志”者,言齐音既敖很辟越,所以使人意志骄逸也。
  ○正义曰: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者,既淫色害德,故不用祭祀也。
  ○注“言四”至“败名”。
  ○正义曰:经云“郑音好滥,宋音燕女”,其事是一,而为别音者,滥窃,非已俦匹,别相淫窃;燕女,谓己之妻妾燕安而已,所以别好滥也。上云“郑、卫之音”,则郑、卫亦淫声也。又此云“四者皆淫於色”,是卫与齐皆有淫声也。而经唯云“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都不云“女色”者,按《诗》有桑中、淇上,是淫佚可知,则淫佚之外,更有促速敖辟。推此而言,齐诗有哀公荒淫怠慢,襄公淫於妹,亦女色之外,加以傲辟骄志也,故总谓之“溺音”也。
  ○注“《春秋传》曰:怀与安,实败名”者,僖二十三年《左氏》之文,齐女姜氏劝重耳出奔也。
  “《诗》云‘肃雍和鸣,先祖是听。’夫肃,肃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言古乐敬且和,故无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