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行者弗敢过。欲言政者,君就之可也。弗敢过者,谓道经之则见之。
  [疏]“天子”至“可也”。
  ○正义曰:此一节亦明尚齿贵老之义。
  ○“天子巡守”者,谓巡行守土诸侯。
  ○“诸侯待于竟,天子先见百年”者,谓天子问此诸侯之国内有百年之人,天子则先往就见百年者。
  ○“八十九十者东行,西行者弗敢过”者,既未满百岁,不可一一就见。若天子、诸侯因其行次,或东行、西行至八十九十者,或闾里之旁,不敢过越而去,必往就见之。
  ○“欲言政者,君就之可也”者,谓八十九十之人,虽不当道路左右,欲共言论政教,君即往就之可也。
  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族,三命不齿。族有七十者弗敢先。此谓乡射饮酒时也。齿者,谓以年次立若坐也。三命,列国之卿也,不复齿,席之於宾东。不敢先族之七十者,谓既一人举觯乃入也,虽非族亦然,承“齿乎族”,故言族尔。
  ○复,扶又反,下文注“将复入”同。觯,之豉反。七十者不有大故不入朝。若有大故而入,君必与之揖让,而后及爵者。谓致仕在家者,其入朝,君先与之为礼,而后揖卿、大夫、士。
  [疏]“一命”至“爵者”。
  ○正义曰:此一节明乡里之中敬齿之法。
  ○“一命齿于乡里”者,此谓乡射饮酒之时,身有一命官者,或立或坐,齿与乡人同。
  ○“再命齿于族”者,谓身有再命之官,其命既高,乡人疏者,虽复年高,不与之齿。但族亲之内,计长幼为班序。
  ○“三命不齿”者,谓身在三命官,其命转尊,不复齿於亲族,谓特坐宾东。
  ○“族有七十者,弗敢先”者,若此饮酒之时,族亲之内有年七十者,令其先入,此三命者乃始后入,故云“不敢先”也。
  ○注“此谓”至“族尔”。
  ○正义曰:此经云齿于乡里,齿于族,未知何时如此,故明之云“谓乡射饮酒时”,乡射,谓乡人询众庶而为射,於时先行饮酒之礼,是乡射有饮酒者也。又云饮酒者,谓乡人饮酒及党正饮酒。此注乡射饮酒,兼此三义也。今案《仪礼 乡饮酒》及《乡射》无“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族”之文。此一命、再命之文,在《党正》。故郑注《乡饮酒》云“此篇无正齿位之事”是也。虽无正齿位之事,其实《乡射》、《乡饮酒》亦有正齿位之礼,但文不备也。故此云乡射饮酒,以总正齿位之事也。云“齿”者,谓以年次立若坐也者。士立於堂,下大夫坐於堂上。知者,《乡射》云“大夫受献讫,及众宾皆升就席”。於时虽立,至彻俎即坐。《乡射记》又云“既旅,士不入”,不见士坐之文,明立于堂下。云“三命,列国之卿也”者,据诸侯言之,谓当饮酒之时,若天子国党正饮酒,三命不齿,谓上士也。以天子上士三命故也。此经虽据诸侯,亦谓党正饮酒,故云“三命不齿”。郑注:“三命,列国之卿。”若其乡饮酒,诸侯之国,但爵位为卿大夫,虽再命一命,皆得不齿,以乡饮酒宾贤能,其宾必少,其得爵为卿大夫者,必年长於宾,故在宾东,西面,而不齿。若《党正》饮酒“以正齿位”,其宾必长,故天子、诸侯之国,三命乃不齿。知乡饮酒爵为卿大夫乃不齿者,案《乡饮酒》云:“席于宾东,公三重,大夫再重。”注云:“席此二者於宾东,尊之,不与乡人齿也。”天子之国,三命者乃不齿。於诸侯之国,爵为大夫则不齿。是大夫坐於上,士立於下者,谓诸侯之国。若天子党正饮酒,一命下士立於下;再命中士齿於父族,坐於堂上;三命上士席於宾东。云“不敢先族之七十者,谓既一人举觯乃入也”者,族七十者初饮酒之时,则与众宾先入,此三命者,得为待献宾献介献众宾之后,至一人举觯之时,乃始入也。故《乡饮酒》、《乡射记》皆大夫乐作之前、一人举觯之后,乃始得入也。若然,大夫之入,依礼自当一人举觯之时,纵令无族人七十者亦当如此。又族之七十者及乡人少者於先已入,今特云“族有七十者不敢先”,记人之意,以身有三命,应合在族人七十者之先,欲明敬齿上老,故云“不敢先”尔,是以郑注云“虽非族亦然”,但乡人长老皆上之,既入,然后始入。此有“族有七十”者,熊氏云“谓党正饮酒,故‘正齿位’,故有七十。若《乡饮酒》之礼,则无七十者。故《乡饮酒》明日‘乃息司正’,‘告于先生君子’,是老者明日乃入也”。
  天子有善,让德於天。诸侯有善,归诸天子。卿、大夫有善,荐於诸侯。士、庶人有善,本诸父母,存诸长老。禄爵庆赏,成诸宗庙,所以示顺也。荐,进也。成诸宗庙,於宗庙命之。《祭统》有十伦,六曰见爵赏之施焉。
  ○见,贤遍反。施,始豉反。
  [疏]“天子”至“顺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有善让於尊上,示以敬顺之道,不敢专也。
  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尊天也。善则称人,过则称己,教不伐以尊贤也。立以为《易》,谓作《易》。易抱龟,易,官名,《周礼》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