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恕己而行,故君子谋议道理,先自已而始。
  ○“置法以民”者,己所能行,乃施於人,故云“置法以民”。言从己而始,乃可以施置法度於它人。
  ○“子曰:仁有三,与仁同功而异情”,此明仁道有三,其功虽同,其情则异,以终能泛爱,其功同也。一则无所求为而安静行仁,一则规求其利而行仁,一则畏惧於罪而行仁,是“异情”也。
  ○“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者,此一经申明同功异情之事。三者之仁,其功俱是,泛施博爱,其事一种,是未可知也。
  ○“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者,过,谓利之与害。若遭遇利害之事,其行仁之情则可知也。
  ○“仁者安仁”者,此明三者可知之事,若天性仁者,非关利害而安仁也。
  ○“知者利仁”者,若有知谋者,贪利而行仁,有利则行,无利则止,非本情也。
  ○“畏罪者强仁”者,若畏惧於罪者,自强行仁,望免离於罪。若无所畏,则不能行仁也。
  ○“仁者右也,道者左也”,此经明仁义相须,若手之左右。仁恩者,若人之右手,右手是用之便也,仁恩亦行之急也。
  ○“道者左也”,道是履蹈而行,比仁恩稍劣,故为左也。
  ○“仁者人也”,言仁恩之道,以人情相爱偶也。
  ○“道者义也”,义,宜也。凡可履蹈而行者,必断割得宜,然后可履蹈,故云“道者义也”。
  ○注“人也”至“人也”。
  ○正义曰:“人也,谓施以人恩也”,解经中“仁者人也”。仁,谓施以人恩,言施人以恩,正谓意相爱偶人也。云“义也,谓断以事宜也”,谓裁断其理,使合事宜,故可履蹈而行,是“道者义也”。引《春秋传》者,此成十六年《公羊传》文。案彼称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丘。传云:“执未有言舍之者,此其言舍之何?仁也。”传称春秋诸侯执大夫,经不书“舍”。此执行父言“舍之招丘”何?欲人爱此行父,故特言“舍之”。引之者,证人是人偶相存爱之义也。
  ○“道有至义有考”者,如注所云,当云“道有至有义有考”,“义”上脱一“有”字。言道之所用“有至”,一也。“至”,谓兼行仁义,行之至极,故云“有至”。“有义”,二也。谓仁义之中,唯有义无仁,故云“有义”。“有考”,三也。考,成也。谓於仁义之中,或取仁,或取义之一事,勉力成之,非本性也。
  ○“至道以王”者,既能兼行仁义,至极可以王有天下,故云“至道以王”。
  ○“义道以霸”者,直能断决,若齐桓、晋文以甲兵断割,可以霸於诸侯,故云“义道以霸”也。
  ○“考道以为无失”者,既於仁义之中,随取其一而成之以道,不违於理,故云“考道以为无失摇辈。
  ○注“有至”至“性也”。
  ○正义曰:知“有至,谓兼仁义”者,此经云“至道以王”,故《穀梁传》云“仁义归往曰王”,是王有仁义也。又案:前经“道者义也”,是唯义与道。此经云“道有至有义有考”,是一道之内兼有三种,与前经不同者。但道之为义,取开通履蹈而行,兼包大小精粗。若大而言之,则天道造化,自然之理,谓之为道。则《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则自然造化虚无之谓也。若小而言之,凡人才艺,亦谓之为道。是道无定分,随大小异言,皆是开通於物,其身履蹈而行也。云“考,成也”,《尔雅 释诂》文也。云“能取仁义之一成之,以不失於人”者,以“考道”劣於“至道”,又劣於义,但能於仁义之中随其一能成就之,“不失於人”,谓於人不失也。云“非性也”者,言考道勉强而行以成就之,非是天性自然所禀者。然则至道、义道,天性有之也。
  子言之:“仁有数,义有长短小大。中心憯怛,爱人之仁也。率法而强之,资仁者也。资,取也。数,与长短小大互言之耳。性仁义者,其数长大。取仁义者,其数短小。
  ○数,所住反。憯,七惑反。怛,丹葛反。《诗》云;‘丰水有芑,武王岂不仕。诒厥孙谋,以燕翼子。武王烝哉!’数世之人也。芑,枸檵也。仕之言事也。诒,遗也。燕,安也。烝,君也。言武王岂不念天下之事乎,如丰水之有芑矣,乃遗其后世之子孙以善谋,以安翼其子也。君哉武王,美之也。
  ○丰,芳弓反。芑音起。诒,以之反。烝,之承反。数,色主反。枸本亦作苟。檵音计。遗,于季反,下同。《国风》曰:‘我今不阅,皇恤我后。’终身之仁也。”阅,犹容也。皇,暇也。恤,忧也。言我今尚恐不能自容,何暇忧我后之人乎。
  ○“我今”,《毛诗》作“我躬”。阅音悦。
  [疏]“子言”至“仁也”。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不称其服”,更广明仁义之道,又显中心外貌内外相称,故更称“子言之”。
  ○“仁有数”者,行仁之道有度数多少也。
  ○“义有长短小大”者,言义之为体,有长有短,有小有大。言仁有数,则义亦有数。义言长短小大,则仁亦有长短小大,互言之也。若天性仁义者,则其数长而大。若强取仁义而行者,则其数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