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之首也。
  ○注“外宗”至“南面”。
  ○正义曰:“外宗,君外亲之妇也”者,其夫既是君之外姓,其妇即是外宗也。云“其夫与诸侯为兄弟,服斩,妻从服期”者,谓夫与诸侯为兄弟之亲,在於他国。诸侯既死,来为之服,当尊诸侯,不继本服之亲,故皆服斩,其妻从服期也。云“诸侯为天子服斩,故夫人亦从服期”,是为夫之君如外宗也。熊氏云:凡外宗有三,案《周礼》,外宗之女有爵,通卿大夫之妻,一也;《杂记》云“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是君之姑姊妹之女、舅之女、从母之女皆为诸侯服斩,为夫人服期,是二也;此文“外宗”,是诸侯外宗之妇也,若姑之子妇、从母子妇,其夫是君之外亲,为君服斩,其妇亦名“外宗”,为君服期,是三也。内宗有二者,案《周礼》云内女之有爵,谓其同姓之女悉是,一也;《杂记》云“内宗者,是君之五属之内女”,是二也。引《丧大记》曰“外宗,房中南面”者,证“外宗”之义也。
  ○“世子不为天子服”者,此明诸侯世子有继世之道,所以远嫌,不为天子服也。
  ○“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妇”者,此三人既正,虽国君之尊,犹主其丧也。非此则不主也。言“妻”,欲见大夫以下亦为妻及適子、適妇为主也。
  ○“大夫之適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者,此明大夫適子为君、夫人、大子之服,是大夫无继世之道,其子无嫌,得为君与夫人及君之大子著服如士服也。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者,若君母是嫡夫人,则群臣为服期。今君母非夫人,君为之服緦,则群臣为之无服也。
  ○“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者,近臣,谓阍寺之属;仆,御车者也;骖,车右也。君之母非夫人,贵臣乃不服,而此诸臣贱者,随君之服也,故云“从服”。
  ○“唯君所服服也”者,君服緦,则此等之人亦服緦,故云“唯君所服服也”。
  ○注“妾先”至“不可”。
  ○正义曰:“妾,先君所不服也”者,天子、诸侯为妾无服,唯大夫为贵妾服緦,故知“妾,先君所不服”。云“礼,庶子为后,为其母緦”者,案《丧服》緦麻章云“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是也。云“言唯君所服,伸君也”者,若其不为后,则为母无服,故《丧服记》云:“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縓缘。”今以为君得著緦麻服,是伸君之尊也。君既服緦,是近臣得从君服也,此谓礼之正法。云“《春秋》之义,有以小君服之者”,郑既以正礼言之,又引《春秋》之时不依正礼者,有以为小君之服服其妾母者,是文公四年“夫人风氏薨”,是僖公之母成风也。又昭十一年夫人归氏薨,是昭公之母齐归也。皆乱世之法,非正礼也。案《异义》云:“妾子立为君,得尊其母,立以为夫人否?今《春秋公羊》既说:‘妾子立为君,母得称夫人,故上堂称妾,屈於適也,下堂称夫人,尊於国也。云子不得爵命父妾,子为君得爵命其母者,以妾在奉授於尊者,有所因缘故也。’《穀梁传》曰:鲁僖公立妾母成风为夫人,是子爵於母,以妾为妻,非礼也。故《春秋左氏》说:‘成风妾,得立为夫人,母以子贵,礼也。’许君谨案:舜为天子,瞽瞍为士,起於士庶者,子不得爵父母也。至於鲁僖公得尊母成风为小君,经无讥文,从《公羊》、《左氏》之说。”郑则从《穀梁》之说。故《异义驳》云:“父为长子三年,为众子期,明无二適也。女君卒,继摄其事耳,不得复立为夫人。”如郑《驳》之言,则此云《春秋》小君服之者,是灼然非礼也。云“时若小君,在则益不可”者,其小君无,而以夫人服之,已为不可,今小君既在,而以夫人服妾母,弥益不可,故云“益不可”也。
  ○“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者,此明君为卿大夫之丧,成服之后,著锡衰以居也。
  ○“出亦如之”者,出,谓以他事而出,不至丧所,亦著锡衰,其首则服皮弁。
  ○“当事则弁绖”者,君行,往吊卿大夫,当大敛及殡,并将葬启殡,当如此之事,则首著弁绖,身衣锡衰。若於士,虽当事,首服皮弁,故《士丧礼》云“君视大敛”,注云“皮弁服袭裘”是也。
  ○“大夫相为亦然”者,亦如君於卿大夫也。不当事则皮弁,当事则弁绖,故《杂记》云“大夫与殡,亦弁绖”是也。大夫於士,士虽当事,亦皮弁也。
  ○“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者,谓公於卿大夫之妻,及卿大夫相为其妻,往临其丧则服锡衰,不恒著之以居,若馀事之出,则不服也。言居亦不服,其当殡敛之事亦弁绖也。
  ○“凡见人无免绖”者,谓己有齐衰之丧,无免去绖,重故也。
  ○“虽朝於君无免绖”者,以绖重,纵往朝君,亦无免税於绖也。
  ○“唯公门有税齐衰”者,谓己有不杖齐衰之丧,至公门税去其衰,绖犹不去也。若杖齐衰及斩衰,虽入公门,衰亦不税也。其大功非但税衰,又免去绖也。
  ○“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解“朝君无免绖之意”,引旧《记》以明之。言君所以许臣不免绖而入朝,以君子之人以己恕物,不可夺人丧礼,使之免绖,故许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