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有德者继之,不嫌也。
  ○为,于伪反。复,扶又反。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妄祭,神不飨。
  ○妄祭,本亦作“无福”。
  [疏]“凡祭”至“无福”。
  ○正义曰:此明祭有常典,不可辄擅废兴,如殷时废柱祀弃,则后人不得复举柱而祭之也。
  ○“有其举之,莫敢废也”者,若已举弃祀之,后人不得复废弃也。
  ○注“为其”至“嫌也”。
  ○正义曰:农即柱也,有农功,故曰农也。弃即后稷也,为稷官,故曰稷也。《尚书》云“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是也。云“后有德者继之,不嫌也”者,郑恐人疑之,昔以举柱,何意废柱祀稷乎,故此解之者,若后有德者继之,则不在今所言之例也。
  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牺,纯毛也。肥,养於涤也。索,求得而用之。
  ○索,所百反,注同,求也。牷音全,一本作纯。涤,直的反,养牲官也,徐又同吊反。
  [疏]“天子”至“羊豕”。
  ○正义曰:此“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皆上得兼下,下不得僣上,故《左传》云:“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是天子亦得以肥也。又《公羊》云:“帝牲必在涤三月,稷牛惟具,稷有灾,故临时得别求之。”是天子诸侯得有索牛。
  ○“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者,天子大夫、士也。若诸侯大夫即用少牢,士则用特牲。其丧祭,大夫亦得用牛,士亦用羊豕,故《杂记》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是也。据此诸侯不得用牺牛。《祭义》云:“天子诸侯必有养兽之官。”下云:“牺牷祭牲,必於是取之。”诸侯有牺牲大牢者,诸侯对卿大夫亦得云“牺”,若对天子则称“肥”耳。其大夫牲体完全,亦有牺牲之称,故上云大夫牺赋为次,但不毛色纯耳。
  ○注“肥,养於涤也”。
  ○正义曰:案《楚语》观射父云:“大者牛羊,必在涤三月,小者犬豕,不过十日。”然者即此大夫索牛、士羊豕,既不在涤三月,当十日以上,但不知其日数耳。
  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不敢自专,谓宗子有故,支子当摄而祭者也,五宗皆然。
  [疏]“支子”至“宗子”。
  ○正义曰:支子,庶子也。祖祢庙在適子之家,而庶子贱,不敢辄祭之也。若滥祭亦是淫祀。
  ○“祭必告於宗子”者,支子虽不得祭,若宗子有疾,不堪当祭,则庶子代摄可也。犹宜告宗子然后祭,故郑云:“不敢自专。”
  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鬛”,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槀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梁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丰本”,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号牲物者,异於人用也。元,头也。武,迹也。腯亦肥也,《春秋传》作“腯”。腯,充貌也。翰犹长也。羹献,食人之馀也。尹,正也。商犹量也。脡,直也。萁,辞也。稻,菰蔬之属也。丰,茂也。大咸曰鹾,今河东云。币,帛也。
  ○大武,如字,一音泰。鬛,力辄反。豚,徒门反。腯,徒忽反,注同,本亦作豚。翰,户旦反。羹,古衡反,徐又音衡。槀,苦老反,乾鱼。鲜音仙。脡,肥顶反,徐唐顶反。芗音香。合如字,或音閤。萁,字又作箕,同,音姬,语辞也;王音期,期,时也。稷曰明粢,音咨,一本作明梁,古本无此句。疏,本又作蔬,色鱼反。韭音久。咸本又作醎,音咸。鹾,才何反。量音亮,又音良。作腯,徒忽反。翰长,如字。菰音孤,本又作苽,音同。
  [疏]“凡祭”至“量币”。
  ○正义曰:此一节论祭庙牲币告神之法。
  ○“凡祭”者,为贵贱悉然。
  ○“牛曰一元大武”者,元,头也。武,迹也。牛若肥则脚大,脚大则迹痕大,故云“一元大武”也。
  ○“豕曰刚鬛”者,豕肥则毛鬛刚大也。王云:“刚鬛,言肥大也。”“豚曰腯肥”者,腯即充满貌也。
  ○“羊曰柔毛”者,若羊肥则毛细而柔弱,故王云:“柔毛,言肥泽也。”
  ○“鸡曰翰音”者,翰,长也,鸡肥则其鸣声长也。
  ○“犬曰羹献”者,人将所食羹馀以与犬,犬得食之肥,肥可以献祭於鬼神,故曰“羹献”也。
  ○“雉曰疏趾”者,趾,足也,雉肥则两足开张,趾相去疏也。《音义隐》云:“雉之肥则足疏。故王云:“足间疏也。”
  ○“兔曰明视”者,兔肥则目开而视明也。故王云:“目精明,皆肥貌也。”然自牛至兔,凡有八物,唯有牛云一头,而豕以下不云数者,皆从其所用而言数也,则并宜云若干也。鸡雉为膳及腊,则不数也。
  ○“脯曰尹祭”者,尹,正也。裁截方正,而用之祭,一通云正,谓自作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