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反,下同。假,古雅反,下同。愁,依注读为“揫”,子留反,下同。《尔雅》云:揫,察也。藏如字,下同。徐才浪反。偝音佩。杀如字,又色戒反。介必东乡,介宾、主也。献酬之礼,主人将西,宾将南,介覸其间也。
  ○覸音间厕之间。主人必居东方。东方者春,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也。主人者造之,产万物者也。言礼之所共,由主人出也。
  ○共音恭。月者三日则成魄,三月则成时。是以礼有三让,建国必立三卿。三宾者,政教之本,礼之大参也。言礼者,阴也,大数取法於月也。
  ○成魄,普伯反。参,七南反。
  [疏]“宾必”至“参也”。
  ○正义曰:此一节更总明《乡饮酒礼》坐位所在,并明三揖三让,每事皆“三”之义。
  ○“产万物者,圣也”者,圣之言生也。东方产育万物,故为“圣”也。
  ○“养之、长之、假之,仁也”者,假,大也,谓养育万物,长之使大。仁,恩也。五行:春为仁,夏为礼。今春为圣,夏为仁者,春、夏皆生养万物,俱有仁恩之义,故此夏亦仁也。圣既生物,以生物言之,则谓之“圣”,故东方为圣也。各以义言之,理亦通也。
  ○“中者藏也”者,言北方主智,亦为信也。若以五行言之,则为信。若以万物归藏言之,则为藏也。
  ○“介必东乡,介宾、主也”者,主献宾,将西行就宾。宾又南行,将就主人。介在西阶之上,以介覸隔宾、主之间也。
  ○“主人者造之,产万物也”者,释所以主人居东方之意。东方产育万物,主人共客所须,故主人造,为产万物之象也。
  ○“月者三日则成魄”者,谓月尽之后三日乃成魄。魄,谓明生傍有微光也。此谓月明尽之后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以前月大,则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则三日乃生魄。
  ○“三宾者,政教之本”者,凡建国既立三卿,助君治国。今《乡饮酒》立三宾,象国之立三卿,故云“政教之本”也。
  ○注“言礼者,阴也,大数取法於月也”。
  ○正义曰:乐既为阳,故礼为阴。月是阴精,故礼之数取法於月也。


 
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

 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  
  陆曰:“冠音古乱反。郑云:‘名《冠义》者,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
  [疏]冠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冠义》者,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此於《别录》属《吉事》。”但冠义起早晚,书传既无正文。案《略说》称“周公对成王云‘古人冒而句领’”,注云:“古人,谓三皇时,以冒覆头,句领绕颈。”至黄帝时,则有冕也。故《世本》云“黄帝造火食旒冕”,是冕起於黄帝也。但黄帝以前,则以羽皮为之冠;黄帝以后,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即天子、诸侯十二而冠,故襄九年《左传》云:“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又云“一星终也”。是十二年岁星一终。案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金縢》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十五而著弁,则成王已冠矣。是天子十二而冠,与诸侯同。又《祭法》云:“王下祭殇五。”若不早冠,何因下祭五等之殇?大夫冠之年几无文。案《丧服》“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大夫既为昆弟长殇,则不二十始冠也。其士则二十而冠也,《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其天子之子亦早冠,所以祭殇有五。其诸侯之子皆二十冠也,故下《檀弓》云“君之適长殇,及大夫之適长殇”是也。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於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言人为礼,以此三者为始。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言三始既备乃,可求以三行也。
  ○长,丁丈反,下同。行,下孟反。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立,犹成也。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言服未备者,未可求以三始也。童子之服,采衣紒。
  ○冠,古乱反,除下文“玄冠”及注“缁布冠”、“玄冠”以外并同。紒音计。故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国以礼为本。
  ○筮,布至反,蓍曰筮。重,直用反,后同。故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阼,谓主人之北也。適子冠於阼。若不醴,则醮用酒於客位,敬而成之也。户西为客位。庶子冠於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冠者,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每加益尊,所以益成也。
  ○阼,才故反。著,张虑反。醮,子笑反。弥音迷。適音嫡。醴音礼。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字,所以相尊也。见於母,母拜之,见於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玄冠、玄端,奠挚於君,遂以挚见於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乡先生,同乡老而致仕者。服玄冠、玄端,异於朝也。
  ○见,贤遍反,下皆同。挚,本亦作贽,同音至。“乡大夫乡先生”,并音香,注同。朝,直遥反。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