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者之时,故《玉藻》云“凡侍於君,绅垂,足如履斋,视下听上”是也。
  ○“礼从宜”者,皇氏云:“上二事,丈夫为俨恪之仪。此下二事,丈夫为君出使之法。”义或然也。“礼从宜”者,谓人臣奉命出使征伐之礼,虽奉命出征,梱外之事,将军裁之,知可而进,知难而退,前事不可准定,贵从当时之宜也。
  ○注“事不”至“善之”。
  ○正义曰:案《春秋》襄十九年,“齐侯还卒,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公羊》云:“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此受命於君而伐齐,则何大其不伐丧也?大夫以君命出使,进退在大夫也。”
  ○“使从俗”者,使谓臣为君出聘之法,皆出土俗牲币以为享礼,土俗若无,不可境外求物,故云“使从俗”也。皇氏云:“上‘礼从宜’,与此‘使从俗’,互而相通,皆是以礼而使。”义或然也。
  ○注“亦事”至“不飨”。
  ○正义曰:“牲币之属,当从俗所出”者,谓若《郊特牲》及《聘礼》,朝聘皆有皮马龟金竹箭璧帛之等,有则致之,无则已,故云“不可常也”。“《礼器》曰:天不生”者,谓天不以四时而生,若李梅冬实。“地不养”者,谓居山以鱼鳖,居泽以鹿豕。“君子不以为礼”者,谓天不生地不养之等,君子不将为飨礼。“鬼神不飨”者,言君子不以为礼者,祇由鬼神不歆飨此非常之物,明鬼神依人也。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不妄说人,为近佞媚也。君子说之不以其道,则不说也。
  ○夫音扶,凡发语之端皆然,后放此。疏,所居反,或作疏。决,徐古穴反。嫌,户恬反。别,彼列反,下注、下文同。说音悦,又始悦反,注同。伎,乃定反,口才曰佞。媚,眉忌反,意向曰媚。不辞费。为伤信,君子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辞,本又作词,同;《说文》以词为言词之字;辞,不受也,后皆放此。费,芳味反,言而不行为辞费。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为伤敬也。人则习近为好狎。
  ○侮,徐云抚反,轻慢也。好,呼报反,注同。脩身践言,谓之善行。践,履也,言履而行之。
  ○行,下孟反,下“行脩”同。行脩言道,礼之质也。言道,言合於道。质犹本也,礼为之文饰耳。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谓君人者。取於人,谓高尚其道。取人,谓制服其身。
  ○取於,旧七树反,谓趣就师求道也;皇如字,谓取师之道。取人如字,谓制师使从已。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尊道艺。
  [疏]“夫礼”至“往教”。
  ○正义曰:此一节总明治身立行,交接得否,皆由於礼,故以礼为目,各随文解之。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者,五服之内,大功已上服粗者为亲,小功已下服精者为疏,故《周礼》小史掌定系世,辨昭穆也。
  ○“决嫌疑”者,若妾为女君期,女君为妾若报之则太重,降之则有舅姑为妇之嫌,故全不服,是决嫌疑者,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者夫子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是决疑也。
  ○“别同异”者,贺玚云:“本同今异,姑姊妹是也。本异今同,世母叔母及子妇是也。”
  ○“明是非也”者,得礼为是,失礼为非,若主人未敛,子游裼裘而吊,得礼,是也。曾子袭裘而吊,失礼,非也。但嫌疑同异是非之属,在礼甚众,各举一事为证。而皇氏具引,今亦略之。
  ○“礼不妄说人”者,礼动不虚,若说人之德,则爵之。问人之寒,则衣之。若无爵无衣,则为妄说,近於佞媚也。
  ○注“君子”至“说也”。
  ○正义曰:此《论语》文。孔子曰:“君子说之不以其道,则不说也。”不以其道说之,是妄说,故君子不说也,引证经礼不妄说人之事。
  ○“不辞费者”。正义曰:凡为人之道,当言行相副,今直有言而无行,为辞费。
  ○“礼不”至“好狎”。
  ○礼者所以辨尊卑,别等级,使上不逼下,下不僣上,故云礼不逾越节度也。“不侵侮”者,礼主於敬,自卑而尊人,故戒之不得侵犯侮慢於人也。
  ○“不好狎”者,贤者当狎而敬之,若直近而习之,不加於敬,则是好狎,故郑云“习近为好狎”也。
  ○“行脩”至“质也”。
  ○凡为礼之法,皆以忠信仁义为本,礼以文饰。“行脩”者,忠信之行脩。“言道”者,言合於仁义之道。“质”,本也,则可与礼为本也。
  ○“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者,熊氏以为此谓人君在上招贤之礼,当用贤人德行,不得虚致其身。“礼闻取於人”者,谓礼之所闻,既招致有贤之人,当於身上取於德行,用为政教,不闻直取贤人,授之以位,制服而已,故郑云“谓君人者”。皇氏以为人君取师受学之法,“取於人”,谓自到师门,取其道艺。
  ○“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礼闻来学”者,凡学之法,当就其师,处北面伏膺。“不闻往教”者,不可以屈师亲来就己,故郑云“尊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