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丧,不恶亲用兵者,时怨邾娄人以夫人与齐,於丧事无薄故也。
  ○于缨,《左氏》作“偃”。
  [疏]“九月公败”至“于缨”。
  ○解云:《左氏》作“偃”字。
  ○注“有夫”至“故也”。
  ○解云:正以僖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下,传云“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然则彼背殡用兵,眨而危之,今此经云“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与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夏六月,“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无异者,时於丧事无薄故也。然则公败邾娄者,为哀姜复雠也。若然,案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亦是为桓公复雠于齐,经不言公,此言公者,彼传云“此复雠于大国,曷为使微者?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复雠者在下也”,注云“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然则此言公者,本出公意故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大季子之获也。何大乎季子之获?据获人当坐。
  ○于犁,力知反,又力兮反,《左氏》作“郦”。莒挐,女居反,一音女加反;一本作“茹”音同。
  [疏]“莒挐者何”。
  ○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季子治内难以正,谓拒庆父。
  ○内难,乃旦反,下同。御外难以正。其御外难以正奈何?公子庆父弑闵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请。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则杀矣。”义不可见贼而不杀。
  [疏]“将由乎齐”。
  ○解云:欲从齐而自安矣。
  ○“舍于汶水之上”。
  ○解云:旧本皆作“洛”,误也。何者?今齐鲁之间有汶无洛也。

  奚斯不忍反命于庆父,自南涘,涘,水涯。涘,音俟。
  ○北面而哭。时庆父自汶水之北。庆父闻之曰:“嘻!嘻,发痛语首之声。
  ○嘻,许其反。
  [疏]注“嘻发”至“之声”。解云:谓发心自痛伤,而以嘻为语之首也。此奚斯之声也。诺已。”诺已,皆自毕语。

  [疏]注“诺巳,皆自毕语”。
  ○解云:犹似今人云休,一生罢去已,自毕竟之辞,故云自毕语矣。毕作“卑”字,误耳。

  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辀经而死。辀,小车辕,冀州以北名之云尔。
  ○辀,音竹由反,车辕也。
  [疏]“於是”至“而死”。
  ○解云:郑氏云“庆父辀死”者,正取此文。

  莒人闻之曰:“吾巳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乎鲁,鲁时虽缓追,犹外购求之。
  ○购,古豆反。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故与季子获之。季子待之以偏战。传云尔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
  [疏]注“传云”至“之道”。
  ○解云:此待之以偏战者,即经书败文是也。败者,内战文耳。莒人可忿,而能结日偏战。偏战,是其不加暴之义,故得君子之道。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薨于夷称姜氏。经有氏,不但问不称姜,并言氏者,嫌据夫人妇姜,欲使去氏。
  ○去,起吕反。
  [疏]注“经有”至“去氏”。
  ○解云:夫人妇姜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据薨于夷不贬。与弑公也。与庆父共弑闵公。
  ○与杀,音预,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注“与庆”至“闵公”。
  ○解云:不言子般者,据成君言之,省文。

  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据酖牙於卒时贬。
  [疏]注“据酖”至“时贬”。
  ○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是。传言杀者,言由其见杀贬之矣。

  贬必於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贬置氏者,杀子差轻於杀夫,别逆顺也。致者,从书薨,以常文录之。言自齐者,顺上以归文。
  ○差,初卖反,又初佳反。别,彼列反。
  [疏]注“刑人”至“弃之”。解云:《礼记》文。
  ○注“所以”至“丧也”。
  ○解云:季子之逸庆父,齐桓之讨哀姜,二义相违,而皆善之者,诛不辟亲。王者之道,亲亲相隐,古今通式。然则齐桓之讨哀姜,得伯者之义;季子之纵庆父,因狱有所归,遂申亲亲之恩,义各有途,不可为难矣。
  ○注“贬置氏者”。
  ○解云:谓贬而置其氏矣。
  ○“杀子”至“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