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以其来朝新王,故进称侯。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进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郑杀其大夫申侯。其称国以杀何?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称侯。
  [疏]注“据晋”至“称侯”。
  ○解云:在上五年春。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诸侯国体,以大夫为股胘,士民为肌肤,故以国体录。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毋。
  ○款,苦管反。毋,音无,或音某。
  曹伯般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衔王命会诸侯,诸侯当北面受之,故尊序於上。时桓公德衰,甯毌之盟常会者不至,而陈、郑又遣世子,故上假王人之重以自助。
  ○洮,他刀反。
  [疏]注“甯毌”至“不至”。
  ○解云:在上七年传也。其常会者不至,正以卫侯、许男巳下不至也。
  ○注“而陈”至“世子”。
  ○解云:即世子款、世子华之属是也。

  郑伯乞盟。乞盟者何?处其所而请与也。以不序也。
  [疏]“乞盟者何”。
  ○解云:正以盟是常事,自应得与今而言乞,故执不知问。

  其处其所而请与奈何?盖酌之也。酌,挹也。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束,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不盟不为大恶者,古者不盟也。
  ○遣使,所吏反,下“录使”同。
  [疏]注“不盟不为大恶”。
  ○解云:知非大恶者,正以郑伯不贬不绝故也。若其是大恶,宜如陈佗之贬爵而书名也。知古者不盟者,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礼,夫人始见庙,当特祭,而因禘诸公庙见,欲以省烦劳,不谨敬,故讥之。不日者,下用失礼明。
  ○大,音泰。始见,贤遍反,下同。省,所景反。
  [疏]“用者何”。
  ○解云:欲言失礼,而经不明;欲言得礼,而文言用,故执不知问。
  ○“致者何”。
  ○解云:见夫见庙礼当特祭,禘而言致,故执不知问。
  ○注“礼夫”至“特祭”。
  ○解云:正以三月见庙,见庙期限,明其不得因事为之,故知然也。
  ○注“不日”至“礼明”。
  ○解云:正以隐五年“考仲子之宫”下,注云“失礼鬼神例日”。然则此亦失礼,而不书日,故知用在庙下,失礼已明,不劳举日也。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据夫人姜氏入不贬。
  [疏]注“据夫”至“不贬”。
  ○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是也。

  讥以妾为妻也。以逆不书,入庙当称妇姜,而称夫人者,夫人当坐篡嫡也。妾之事嫡,犹臣之事君同。
  ○篡嫡,初患反;下音的,下同。
  [疏]“以逆”至“不书”。
  ○解云:欲道传家知以妾为妻者,正以初逆不书,与桓、庄之属夫人文异故也。
  ○“入庙当”至“嫡也”。
  ○解云:言入庙当称妇者,正以妇者,服也,对舅姑服从之辞也。今而称夫人,作不服之称,明其有篡嫡之心,欲得为夫人,是以称之曰夫人,见其当有篡嫡之罪矣。犹如桓、宣篡弑得即位,是以《春秋》亦如其意,书其即位,明其本意耳。
  ○注“妾之事嫡,犹臣之与君同”。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妾之篡嫡欲得为夫人,而《春秋》书之曰夫人,犹如臣子篡君欲得即位,而《春秋》亦书其即位之义矣。

  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以不致楚女,及夫人至皆不书也。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致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
  [疏]注“僖公”至“为媵”。
  ○解云:《春秋说》文。
  ○注“故从”至“言致”。
  ○解云:即成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也。
  ○注“起齐”至“书也”。
  ○解云:皆欲道若齐女未至,而已胁鲁之时,可以书其至。今先致其女,乃后胁鲁为夫人,其初至之时乃为媵妾,是以不得书其至矣。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惠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