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大夫名,正其义也。外小恶正之者,宋以内娶,故公族以弱,妃党益彊,威权下流,政分三门,卒生篡弑,亲亲出奔,疾其末,故正其本。
  ○去,起吕反。
  [疏]注“三世”至“臼也”。
  ○解云:即上二十三年夏,“宋公慈父卒”;文七年夏,“宋公王臣卒”;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处臼”是也。
  ○注“外小恶正之者”。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
  ○注“威权下流”。
  ○解云:谓君之威权下流于臣,而臣下用之也。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何以不言遂?据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两之也。微者不别遂,但别两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纳顿子书者,前出奔当绝,还入为盗国当诛,书楚纳之,与之同罪也。主书者,从楚纳之。顿子出奔不书者,小国例也。不见挈者,故君不可见挈於臣。
  ○恶,乌路反。
  [疏]注“顿子”至“例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小国出入不两书,桓十五年夏,“许叔入于许”,注云“不书出时者,略小国”,是例也。
  ○注“不见挈者”。
  ○解云:故君不可见挈於臣者,案桓十一年“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传云“突何以名?挈乎祭仲也”,彼注云“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当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案庄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曰“何以不称公子”,彼注云“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此若作挈文,宜言楚人纳某甲于顿,去其国爵,以见挈于楚矣,故君不可以见挈於臣。

  葬卫文公。不月者,灭同姓,故夺臣子恩也。
  [疏]“主不月者”至“恩也”。
  ○解云:卒日葬月,大国之常。案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之类是也。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莒无大夫,书莒庆者,尊敬婿之义也。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
  ○别,彼列反。
  [疏]注“书莒”至“之义也”。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传云“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
  ○注“公与未”至“致也”。
  ○解云:案庄六年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谓与诸侯会时然也。今此卫子、莒庆皆是卑者,得意不得意亦可知,故言不别得意耳。今洮是内地,位不合致,假令在外,亦不致之,何者?正以其与卑者会盟,得意不假别之,如定十二年冬,“公至自围成”,成是孟氏之邑而书致,彼注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佗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甯遬盟于向。
  ○遬,音速。向,舒亮反。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其言至巂弗及何?据公追戎于济西,不言所至,又不言弗及。
  ○巂,户圭反,又似兖反。侈也。侈,犹大也。大公能却强齐之兵。弗者,不之深者也。言齐人畏公士卒精猛,引师而去之,深远不可得及,故曰侈。不直言大之者,自为追,唯臣子得褒之耳,不得与追戎同也。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国内兵不书而举地者,善公齐师去则止,不远劳百姓,过复取胜,得用兵之节,故录详之。
  ○侈,昌尔反,又昌者反,大也。卒,子忽反。自为,于伪反,下“深为”同。
  [疏]“主不直言”至“录详之”。
  ○解云:案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云“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为中国追也。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大之也”,彼注云“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公赏也”。然则彼为诸侯追,於王法当有功赏,故得云大。此则自为巳追,但臣子得褒之,故传不言大以见义。云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者,正以上言“齐人侵我西鄙”,下言“公追齐师”,与上文异故也。

  夏,齐人伐我北鄙。
  卫人伐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乞者何?卑辞也。曷为以外内同若辞?据《春秋》尊鲁。
  [疏]“乞者”至“若辞”。
  ○解云:案成十六年夏,“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十七年秋,“晋侯使荀罃来乞师”,外亦言乞师也。

  重师也。外内皆同,卑其辞者,深为与人者重之。曷为重师?据泓之战不重师。
  [疏]注“据泓之战不重师”。
  ○解云:上二十二年“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传云“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楚人济泓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