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疏]注“盟日者谲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今而书日,故解之。而言谲者,正以孔子谓之“谲而不正”,故取其文。
  ○注“卫称子”至“之意”。
  ○解云:卫侯为王伯所逐而立叔武,叔武即是成君,何不称侯而作未逾年之君号?欲起其本无即位之心故也。无即位之心者,即下云“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已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是也。

  公朝于王所。曷为不言公如京师?据三月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则曷为不言天子在是?据狩于河阳。不与致天子也。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原王居践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故书朝,因正其义。不书诸侯朝者,外小恶不书,独录内也。不书如,不言天王者,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
  ○卒,七忽反,下“仓卒”同。见,贤遍反,下“不见”、“当见”、“见其”同。
  [疏]注“时晋”至“录内也”。
  ○解云:皆《春秋说》文及《史记》文。《檀弓下》篇云“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郑玄注云“孺,稚也”,孺子犹稚子,则於僖九年献公卒时,仍谓之稚子。今得称云年老者,正以《礼记》非正典,何氏不醇取之。云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者,言明王之法,虽以为非正,欲见当时事势不得不然,是故遂书其朝。云公朝于王所,言因正其义者,欲道臣无召君之义,故不言王之所在。云不书诸侯朝者,正以诸侯朝王,不在京师,亦是其恶,但非大恶,当所传闻之世,见在不录之限,是以特书公朝,故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何氏云“於所传闻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是也。
  ○注“不书如不言”至“之功”。
  ○解云:《春秋》之例,内朝言如,外来言朝。今此鲁侯不言如,反言朝,故云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也。不言天王,所以得正君臣。见文公之功者,以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下,何氏云“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然则称王为正,称於天则非礼。今此经书不言天王者,亦是正君臣,以见文公之功也。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言自楚者,为天子讳也。天子所以陵迟者,为善不赏,为恶不诛。卫侯出奔当绝,叔武让国,不当复废,而反卫侯令杀叔武,故使若从楚归者。复归例皆时,此月者,为下卒出也。
  ○当复,扶又反。令,力呈反,下“令自”同。
  [疏]注“言复归”至“归之”。
  ○解云:《春秋》文。是以传云“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何氏云“叔武讼治於晋文公,令白王者,反卫侯使还国也”。天子有命归而言复归者,正以卫侯出恶归无恶故也,何者?正以卫侯初出之时,晋文以王事逐之,是其出恶;及其归国,得天子之命,是其归无恶矣。桓十五年传曰“复归者,出恶归无恶”是也。
  ○注“名者”至“罪也”。解云:诸侯不生名,若其生名皆欲绝之,不以为诸侯,是以庄十年“蔡侯献舞”之下,传云“蔡侯献舞何以名?绝也”。今此卫侯王事不供,而为伯者所逐,故当合绝,但天子归之,失诛臣之义,是以书名剌天子也。
  ○注“自楚者,为天子之讳也”。解云:正以自者有力之文,故言自楚,得为天子讳者,若似自得楚力而归然。注“复归”至“出也”。解云:案桓十七年秋,“蔡季自陈归于蔡”;下三十年秋,“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归书时也。其复归书时者,即下冬,“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之类,是例合时,而此月,故知为他事出也。

  卫元咺出奔晋。
  ○咺,况元反。
  陈侯款卒。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陈有大丧,而姜会其孤,故深为耻之。宋襄亦背殡,独不为齐桓讳者,时宋襄自会之。卒不日者,贱其歧意于楚。
  [疏]注“卒不日者”。
  ○解云:以大国之卒例书日,巳说于上。

  秋,杞伯姬来。
  公子遂如齐。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娄子、秦人于温。
  天王狩于河阳。狩不书,此何以书?据常事也。不与再致天子也。一失礼尚愈再失礼重,故深正其义,使若天子自狩,非致也。鲁子曰:“温近而践土远也。此鲁子一说也。温近狩地,故可言狩。践土远狩地,故不言狩也。公以再朝而日言之,上说是。
  [疏]“温近而践土远也”。
  ○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远,为远外之远。
  ○注“公以”至“上说是”。
  ○解云:正以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