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文也。
  ○注“官举”至“孙也”。
  ○解云:大夫之义,例不官举,而此言司马者,正以见宋之乱,是以详录华孙,明其书月不与信辞者,不由华孙之故也。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何以不言来?据齐人来归子叔姬。
  [疏]注“据齐”至“叔姬”。解云:在此年十二月。

  内辞也。胁我而归之,笋将而来也。笋者,竹箯,一名编舆,齐、鲁以此名之曰笋。将,送也。为叔姬淫,恶鲁类,故取其尸置编舆中,传送而来,胁鲁令受之,故讳不言来,起其来有耻,不可言来也。不月者,不以恩录,与子叔姬异。
  ○笋将,音峻,竹箯也。将,送也。竹箯,婢绵反,一音步贤反,服虔音编,韦昭音如频反。编,必绵反,一音篇,郭璞音步典反。舆,音馀。为叔,于伪反,下“父为”、“子为”、“若为”、“实为”同。传,直专反。令受,力呈反,下同。
  [疏]注“故取其尸”。解云:谓取其死尸矣。
  ○注“不月”至“姬异”。解云:正以下“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书月故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是后楚人灭庸,宋人弑其君处臼,齐人弑其君商人,宣公弑子赤,莒弑其君庶其。
  [疏]注“是后楚人灭庸”。
  ○解云:即下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也。
  ○注“宋人弑处臼”。
  ○解云:在十六年冬。
  ○注“齐人弑商人”。
  ○解云:在十八年夏五月。
  ○注“宣公弑子赤”。
  ○解云:即十八年冬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者是也。
  ○注“莒弑其君庶其”。解云:在十八年冬。

  单伯至自齐。大夫不致,此致者,喜患祸解也。不省去氏者,淫当绝,使若他单伯至也。
  ○解,户买反。省,所景反。
  [疏]注“大夫不”至“祸解也”。
  ○解云:正以内大夫出聘,例不书至故也。
  ○注“不省”至“伯至也”。解云:正以昭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彼是被执而归,省去其氏,今单伯存氏,故解之。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其日何?据甲寅齐人伐卫日伐也。
  [疏]“入不言伐”。
  ○解云:庄十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注“据甲”至“伐也”。
  ○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是也。

  至之日也。嫌至日伐,不至日入,故曰入也。主书,与甲寅同义。
  [疏]注“主书”至“同义”。
  ○解云:即彼云“伐不日,此何以日?至之日也”,何氏云“用兵之道,当先至竟侵责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日以起其暴也”是也。然则令此郤缺亦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书以日起其暴也。

  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不序不日者,顺上讳文,使若扈之盟,都不可得而知。
  [疏]注“不序”至“而知”。
  ○解云:上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云云,何氏云“文公内则欲久丧而后不能,丧娶逆祀;外则贪利取邑,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然则此不序者,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何者?盟不日,善文故也。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其言来何?据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不言来。闵之也。闵伤其弃绝来归。此有罪,何闵尔?父母之於子,虽有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所以崇父子之亲也。言齐人不以弃归为文者,令与敖同文相发明。叔姬于文公为姊妹,言父母者,时文公母在,明孝子当申母恩也。月者,闵录之,从无罪例。
  [疏]注“所以”至“亲也”。
  ○解云:即言来以闵之是也。
  ○注“言齐人”至“母者”。
  ○解云:若以弃归为文,即言子叔姬来归,不言齐人,即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之文是,今言齐人来归,故谓之同文也。言相发明者,言敖为齐所恶而来归之,今此亦为齐人所归之,故曰相发明耳。
  ○注“时文”至“恩也”。
  ○解云:正以下十六年“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十七年夏,“葬我小君圣姜”,传云“圣姜者何?文公之母也”是。
  ○注“月者闵”至“罪例”。
  ○解云:正以弃归之例,有罪者时,无罪者月故也。其有罪者时,即宣十六年“秋,剡伯姬来归”是也。其无罪者月,成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之属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