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鄫者何”。
  ○解云:欲言残贼,於鄫国都;欲言非残贼,戕者残文,故执不知问。
  ○注“小国本”至“不日”。
  ○解云:正以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若有所责者,则书日,即上十二年十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然则邾娄无道,残贼人君于其国都,与灭相似,亦宜书日,以责其暴。而不日者,正以鄫为微国,本不合卒,是以略之,不书其日也。而僖十九年夏六月,“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亦是无道,与此相似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是也。

  甲戌,楚子旅卒。何以不书葬?据日而名。
  [疏]注“据日而名”。
  ○解云:书日书名,全一是诸夏大国之例,是以弟子因遂责其不与大国例同书葬是也。

  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旅即庄王也。葬从臣子辞当称王,故绝其葬,明当诛之。至此卒者,因其有贤行。
  ○行,下孟反。
  [疏]注“至此”至“贤行”。
  ○解云:正以已前未有书楚子卒处故也。若文十八年春,“秦伯罃卒”,彼注云“秦穆公也。至此卒者,因其贤”。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上如晋是。
  [疏]“还者何”。
  ○解云:以大夫使反,例不书至,今乃书还,违於常例,故执不知问。

  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家为鲁所遂遣,以先人弑君故也。
  [疏]注“家为”至“弑君故也”。
  ○解云:即成十五年春,“仲婴齐卒”之下,传言公子遂“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宣公死,成公幼,臧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聚诸大夫而问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为之?’诸大夫皆杂言曰:‘仲氏也。其然乎?’於是遣归父之家,然后哭君。归父使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哭君成踊,反命于介,自是走之齐”是也。

  墠帷,埽地曰墠,今齐俗名之云尔。将祖踊,故设帷重形。
  ○墠帷,音善,扫地张帷。哭君成踊,踊,辟踊也。礼必踊者,如婴儿之慕母矣。成踊,成三日五哭踊之礼。礼,臣为君本服斩衰,故成踊,比二日朝莫哭踊,三日朝哭踊,莫不复哭踊,去事之杀也。
  ○杀,所戒反。
  [疏]注“成三日”至“之礼”者,解云:出《礼记?奔丧》也。

  反命乎介,因介反命。礼,卿出聘,以大夫为上介,以士为众介。
  [疏]注“礼卿”至“众介”。解云:出《聘礼》。

  自是走之齐。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逐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言至柽者,善其得礼於柽。言遂者,因介反命是也,不待报罪也。遂弑君本当绝,小善录者,本宣公同篡之人,又不当逐。不日者,伯讨可逐,故从有罪例也。
  ○怼,直类反。
  [疏]注“不日”至“例也”。
  ○解云:几内大夫出奔例无罪者日,即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是也。今此归父亦无罪出奔,不日者,正以仲遂弑君,其家合没,但与宣公同谋,鲁人不合逐之。若作伯讨之时,归父可逐,故从有罪之例矣。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无冰。周二月,夏十二月。《尚书》曰“舒恒燠若”,《易》京房传曰“当寒而温,例赏也”,是时成公幼少,季孙行父专权,而委任之所致。
  ○舒恒,如字,缓也;《尚书》作“豫”。“奥”,本又作“燠”,於六反,暖也。少,诗召反。
  [疏]注“尚书”至“燠若”。
  ○解云:《洪范》文。舒,迟也。恒,常也。若,顺也。言人君举事太舒,则有常燠之咎气来顺之是也。
  ○注“易京”至“赏也”。
  ○解云:凡为赏罚宜出君门,而臣下行之,故曰倒赏也。是以《洪范》云“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郑氏云“此凡君抑臣之言也,作福专庆赏,作威专刑罚,玉食备珍美”;又云“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郑氏云“害于汝家,福去室凶;凶于汝国,乱下民”是也。然则是时成公幼少,季孙专政,是以无冰矣。桓十四年“无冰”之下,何氏云“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襄二十八年“无冰”之下,何氏云“豹羯为政之所致”,皆与此注合。

  三月,作丘甲。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丘使也。四井为邑,四邑为丘。甲,铠也。讥始使丘民作铠也。古者有四民:一曰德能居位曰士,二曰辟土殖穀曰农,三曰巧心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