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者,夷也。匿嫡之名也。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竟,择勇猛者而立之。
  ○嫡之,丁历反,注及下同。
  [疏]注“嫡子”至“立之”。
  ○解云:即《内则》云“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是其以名令於四竟之义也。其择勇猛者而立之者,正以夷狄之人,不尚文德故也。

  其名何?据秦伯婴、稻名。
  [疏]注“据秦伯婴、稻名”。
  ○解云:文十八年春,“秦伯罃卒”;宣四年春,“秦伯稻卒”是也。然则文十八年经作“罃”字,今此作“婴”字者,误也。宁知非彼误者,正以文十八年“秦伯罃卒”之下,贾氏云“《穀梁传》云秦伯偃”,不道《公羊》曰“婴”,知《公羊》与《左氏》同,皆作“罃”字矣。注“独婴、稻以嫡得立之”者,“婴”字亦误,宜为“罃”字矣。

  嫡得之也。独婴、稻以嫡得立之。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吴未服庆封之罪故也。越称人者,俱助义兵,意进于淮夷,故加人以进之。义兵不月者,进越为义兵明,故省文。
  [疏]注“越称”至“省文”。
  ○解云:即上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彼注云“月者,善义兵”。然则上文淮夷唯助义兵,其意不进,故不称淮人。今称人,故以进解之。云义兵不月者,进越为义兵明,故省文者,正以侵伐例时,义兵则详录,故上四年“秋,七月,楚子”以下“伐吴”,注云“月者,善录义兵”是也。今此亦为义兵而不书月,故如此解。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上城杞已贬,复卒略之者,入所见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诸侯内行小失,不可胜书,故於终略责之,见其义。
  ○复,扶又反。内行,下孟反,下同。胜,音升。见其,贤遍反。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云:正以襄二十三年春,“三月,己巳,杞伯匄卒”,彼已书日,今而书月,故解之。
  ○注“上城”至“其义”。
  ○解云:上城已贬者,谓襄二十九年“夏,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以下“城杞”,“杞子来盟”,注云“贬称子者,微弱不能自城,危社稷宗庙当坐”是也。律云“一人有数罪,则以重者坐之。然则亦不再加,而卒复略之者,正以此是入所见之世,责小国详,始录其内行故也。诸侯内行小失,宁可备书,但当卒时略之而已。言不可胜书者,言小行非一,不可胜负,不可具书,犹如《序》云“不可胜记”之类也。何氏必此解者,正以往前经传,不见杞伯之恶而经略之,知内行有失也。

  葬秦景公。
  夏,季孙宿如晋。
  葬杞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卫。
  ○比,如字,又毗志反。
  秋,九月,大雩。先是季孙宿如晋,是后叔弓与公比如楚,有豫赋之烦也。
  ○赋敛,力验反,或无此字。
  [疏]注“先是”至“之烦也”。
  ○解云:文当如是。言先是季孙宿如晋,即上文“夏,季孙宿如晋”是也。言是后叔弓与公比如楚者,即下文“冬,叔弓如楚”,七年“三月,公如楚”,故谓之比也。二年事皆在后,故云有豫赋之烦也。亦有一本云“叔弓如齐”者,误。

  楚薳颇帅师伐吴。
  [疏]“楚蒍颇”。
  ○解云:《左氏》、《穀梁》作“薳罢”字。

  冬,叔弓如楚。
  齐侯伐北燕。
  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书者,善录内也。不出主名者,君相与平,国中皆安,故以举国体言之。月者,剌内暨暨也。时鲁方结婚于吴,外慕强楚,故不汲汲于齐。
  ○暨,其器反。
  [疏]注“书者,善录内也”。
  ○解云:正以平为善事,今而书之,故云善录内也。
  ○注“月者”至“暨也”。
  ○解云:正以定十一年“冬,及郑平”,则知例书时也。今此书月,故如此解也。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然则暨暨是不获已,然后为之,平是善事而不汲汲,故书月以刺之,故云月者刺内暨暨矣。
  ○注“时鲁”至“于齐”。
  ○解云:下十年冬注云“去冬者,盖昭公娶吴孟子之年,故贬之”。然则十年不书冬者,是其方结缗于吴之事。其外慕强楚者,即上文“叔弓如楚”,下文“公如楚”之属是也。正以文不言及,故云不汲汲于齐矣。

  三月,公如楚。
  叔孙舍如齐莅盟。
  ○叔孙舍,二传作“婼”。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是后楚灭陈蔡,楚弑君虔于乾谿。
  [疏]注“是后楚灭陈蔡”。
  ○解云:即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是也,及下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