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是也。云楚弑其君于乾谿者,即下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于乾谿”是也。

  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卒。
  九月,公至自楚。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十有二月,癸亥,葬卫襄公。当时而日者,世子辄有恶疾,不早废之,临死乃命臣下废之。自下废上,鲜不为乱,故危录之。
  ○当,丁浪反,又如字。鲜,息浅反。
  [疏]注“当时”至“录之”。
  ○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今此卫侯八月卒,至此正五月,而经书癸亥,故言危录之。言世子辄有恶疾者,即下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传云“母兄称兄。兄何以不立?有恶疾也”是矣。知其不早废,临死乃命臣下废之者,正以危录其葬故也。其若不然,更无危事,不知使葬何以书日乎?言危录之者,以其有危,故录其日也。

  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说在元年。变其言陈者,起招致楚灭陈自此始,故重举国。
  ○故重,直用反,年末同。
  [疏]注“说在元年”。
  ○解云:即元年传云“大夫相杀称人,此其称名氏以杀何?言将自是弑君也。今将尔,词曷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之属是也。
  ○注“变其”至“举国”。解云:《春秋》之义,大夫相杀称人。言其,即庄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下“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文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之属,今变两下之例,言杀陈世子者,起招致楚灭陈自此始,是以重举陈矣。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
  ○溺,乃狄反。
  叔弓如晋。
  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
  陈公子留出奔郑。
  秋,蒐于红。蒐者何?简车徒也。徒,众
  ○廋,所苗反,本亦作“蒐”。
  [疏]“蒐者何”。
  ○解云:正以常事不书,今此见经,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盖以罕书也。说在桓六年。
  [疏]注“说在桓六年”。
  ○解云:桓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阅”,传云“大阅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注云“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蒐;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地者,常地也。蒐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尤危录”。然则为蒐之法,比年作之,今此不然,故云以罕书。

  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
  ○过,音戈。
  大雩。先是公如楚,半年乃归,费多赋重所致。
  ○费,芳味反。
  [疏]注“先是”至“乃归”。
  ○解云:即去年“三月,公如楚”,“九月,公至自楚”是也。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瑗。
  [疏]“杀陈孔瑗”。
  ○解云:《左传》、《穀梁》作“奂”。

  葬陈哀公。日者,疾诈谖灭人也。不举灭为重,复书三事言执者,疾谖讬义,故列见之。讬义不先书者,本怀灭心。重举陈者,上已言灭,不复重举无以明。
  ○谖,况元反。复书,扶又反,下同。见,贤遍反。
  [疏]注“日者”至“人也”。
  ○解云:《春秋》之义,灭例书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上四年“秋,七月,楚子灭厉”之下,注云“庄王灭萧日,此不日者,灵王非贤,责之略”,是以还依常例书月矣。今而日者,疾诈谖灭人故也。
  ○注“不举”至“见之”。
  ○解云:《春秋》之义,举灭为重,是以襄六年“齐侯灭莱”之下,何氏云“不书杀莱君者,举国灭为重”是也。今不举灭为重,故须辨之。言复书三事言执者,谓复书三事,又言执者,以疾其诈谖讬义,故须列而见之。三事:放招,杀瑗,葬哀公是。
  ○注“讬义”至“灭心”。
  ○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陈”。然则彼乃楚子行义,先书其杀,今此楚子亦是讬义讨贼,书在灭后者,见本怀灭心故也。
  ○注“重举”至“以明”。
  ○解云:成二年“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不重举齐,此重举陈者,上已言楚师灭陈,若不复举陈,无以明其是陈人矣。

  九年,春,叔弓会楚子于陈。陈已灭,复见者,从地名录,犹宋郜以邑录。不举小地者,顾后当存。
  ○复见,扶又反,下同;下贤遍反。
  [疏]注“陈已”至“当存”。
  ○解云:郜者,是文王之子,春秋前宋人灭之,至隐十年夏,“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管。辛未,取郜。辛已,取防”是也。云不举小地,顾后当存者,言陈是总号,当是会时,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