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成十六年、十七年之时,数有公会单子、尹子之文,而皆不卒。言卒等有恩,当论远近,盖在主会之年卒者,恩而录之。若期外者,当从恩杀略之,是以尹子、单子之徒不见卒文。若奔丧主我使来会葬之属,其恩差重,三年之外方始略之,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传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为诸侯之主也”。彼注云“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傧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明当有恩礼”;又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傅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彼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
  ○注“言刘”至“天子”。
  ○解云:襄十五年“刘夏”之下,传云“刘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刘者何?邑也。其称刘何?以邑氏也”,彼注云“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不得氏国称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故贬去大夫,明非礼也”。然则今此刘卷,乃是圻外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所以不言刘子卷卒,从诸侯之例,而言刘卷,其但字者,正欲起大夫卒之,屈於天子故也。
  ○注“不日”至“不日”。
  ○解云:文三年“王子虎”之下,何氏云“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然则尹氏之主诸侯,由其在期内,故日之。今此刘卷之主诸侯,亦在期内而不日者,正以尹氏之主诸侯,乃是天王崩,傧赞隐公,其恩重矣。刘卷之主诸侯,乃在召陵之会,故不书日,见其轻矣,知云不日者,比尹氏以天子丧为主重也。言刘卷卒所以不书日者,若比尹氏之时,尹氏以天子丧为主重,故书日,刘卷但为会主,其恩轻,故不日矣。

  葬杞悼公。
  楚人围蔡。囊瓦称人者,楚为无道,拘蔡昭公数年,而复怒蔡归有言伐之,故贬,明罪重於围。
  [疏]注“囊瓦”至“於围”。
  ○解云:正以下传云“为是兴师,使囊瓦将而伐蔡”,故知此文楚人者,是囊瓦矣。言拘蔡昭公数年,而复怒蔡归有言伐之者,皆下传文。云故贬,明罪重於围者,谓由是之故贬之称人,明其罪重,异於凡围矣。其几常之围,罪不至贬,即哀元年“楚子”以下“围蔡”之属是也。

  晋士鞅、卫孔圄帅师伐鲜虞。
  ○圄,鱼吕反,《左氏》作“圉”。“虞”,本或作“吴”,音虞。
  葬刘文公。外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录我主也。其实以主我恩录之,故云尔,举采者,礼,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於京师,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时刘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国而以采地书葬起其事,因恩以广义也。称公者,明本诸侯也。
  ○举采,七代反,下“采地”同。
  [疏]注“举采”至“侯也”。
  ○解云:知刘卷本是诸侯者,正以其葬称公故也。知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者,正以此人身在王朝,明其本国须有治之者。云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者,正以父子并得之,故谓之益。云不以故国者,经传无文,不知其故国是何。云因恩以广义也者,谓因有主会之恩,遂举采称公,以广见其本是诸侯之义也。云称公者,明本诸侯也者,正以天子大夫,本无称公之义。今言葬刘文公,乃与葬晋文公之属相似故也。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吴何以称子?据灭徐称国。
  ○伯莒,《左氏》作“柏举”。
  [疏]注“据灭徐称国”。
  ○解云:即昭三十年冬十二月,“吴灭徐。徐子章禹奔楚”是也。

  夷狄也,而忧中国。言子,起忧中国,言以明为蔡故也,与桓十四年同。
  [疏]注“言以”至“年同”。
  ○解云: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以下“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已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是也。

  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挟弓者,怀格意也。礼,天子雕弓。诸侯彤弓,大夫婴弓,士卢弓。
  ○挟弓,音协,又子协反。雕,下辽反。彤,大冬反。婴弓,於耕反,见《司马法》。卢,力吴反。
  [疏]注“挟弓”至“意也”。
  ○解云:格,犹拒也。言所以挟弓者,谓若君使人追之时,巳即怀拒之意,故曰挟弓者,怀格意也。若似今人谓不顺之处为格化之类也。或云格,来也,言所以挟弓者,怀欲到来复雠之意。
  ○注“礼天子”至“卢弓”。
  ○解云:古礼无文也。

  以干阖庐。不待礼见曰干。欲因阖庐以复雠。
  ○礼见,贤遍反,下“不见”同。阖庐曰:“士之甚,言其以贤士之甚。勇之甚!”将为之兴师而复雠于楚。伍子胥复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必须因事者,其义可得;因公讬私,而以匹夫兴师讨诸侯,则不免於乱。
  ○将为,于伪反,下“不为也”、“不为匹”、“为是”,注“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