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也。次例时。
  ○恶,乌路反。
  [疏]注“诸侯”至“乱也”。
  ○解云:言此者,欲道《春秋》善齐襄复雠,不书其灭,而刺鲁侯不救纪者,以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是以刺不相救也。而善齐襄复雠者,所以申仁孝之恩,各自为义,岂相妨夺乎?
  ○注“次例时”。
  ○解云:即此及三十年“夏,师次于成”之属是也。而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云云,书月者,自为下文“甲午,祠兵”出之,次仍不蒙月也。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书月者,自为下文“败宋师”出之,次仍不蒙月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书者,与会郜同义。牛酒曰“犒,加饭羹曰飨。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
  ○犒,苦报反,劳也。
  [疏]注“书者”至“同义”。
  ○解云:即二年“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彼注云“书者,妇人无外事,外事则近淫”。今此亦然,故云同义。
  ○注“牛酒”至“曰飨”。
  ○解云:时王之礼也。
  ○注“月者”至“知例”。
  ○解云:案上二年经云“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一出亦书月,而言再出重者,正以下文三出、四出皆无月故也。而上二年月者,自为下经“乙酉,宋公冯卒”,其会仍自不蒙月矣。言三出不月者,即下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是也。

  三月,纪伯姬卒。礼,天子诸侯绝期,大夫绝緦。天子唯女之適二王后者,诸侯唯女之为诸侯夫人者,恩得申,故卒之。
  ○期,音基。緦,音丝。
  [疏]注“礼天”至“绝期”。
  ○解云:正见不杖期章无天子诸侯服故也。
  ○注“大夫绝緦”。
  ○解云:正见緦麻章无大夫服故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
  ○为襄,于伪反,下“为贤”,注“为讳”及下注“为讳”、“为襄”同。
  [疏]“大去者何”。
  ○解云:欲言其奔,而经言大去;欲言其灭,又无灭文,故执不知问。
  ○“为襄公”至“者讳”。
  ○解云:言所以为襄公讳者,正由《春秋》为贤者讳故也。
  ○注“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者。
  ○解云:即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彼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若然,庄十年“齐师灭谭”,庄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不为贤者讳灭而不据之者,“灭遂”之下注云“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然则桓公是时贤,德未著,不为讳,適是其宜,宁得据之乎?楚庄是时巳有王言,贤德巳著,宜为之讳而书其灭,故据之也。

  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亨,而杀之。
  ○亨,普庚反,注同,煮杀也。
  [疏]注“公亨乎周”。
  ○解云:郑氏云“懿始受谮而亨齐哀公”是也。《周语》亦有其事。

  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於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龟曰卜,蓍曰筮。分,半也。师丧亡其半。
  ○祢,乃礼反。师丧,息浪反,注同。蓍,音尸。筮,巿制反。
  [疏]“尽者何”。
  ○解云:以襄公淫泆,行同鸟兽,而言事祖祢之心尽,故执不知问。
  ○“卜之”至“分焉”。解云:卜之者,谓襄公之辞。
  ○注“龟曰卜,蓍曰筮”。
  ○解云:《曲礼》文。

  “寡人死之,襄公答卜者之辞。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百世,大言之尔。犹《诗》云“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君子万年”。
  ○几,居岂反。嵩高,息忠反,本亦作“崧”。
  [疏]“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
  ○解云:皆齐侯之语,故注云“答卜者之辞”。所以谓死为吉事者,以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也。
  ○注“百世”至“万年”。
  ○解云:盖以百十者,数之终,施之於彼则无罪,施之於已则无义,故谓之大言耳。

  家亦可乎?家,谓大夫家。曰:不可。国何以可?据家不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先君谓哀公,今君谓襄公,言其耻同也。国君何以为一体?据非一世。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虽百世,号犹称齐侯。今纪无罪,今纪侯也。此非怒与?怒,迁怒,齐人语也。此非怒其先祖,迁之于子孙与?。
  ○怒与,音馀。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