缕,力主反。
  [疏]注“若敖”至“启土”。
  ○正义曰:《楚世家》云:熊咢卒,子熊仪立,是为若敖。若敖卒,子霄敖立。霄敖卒,子熊煦立,是为蚡冒。蚡冒卒,弟熊达立,是为楚武王。案杜《注》文,十六年传,蚡冒,楚武王父。不从《史记》也。以荆竹织门谓之筚门,则筚路亦以荆竹编车,故谓筚路为柴车。《方言》云:“楚谓凡人贫衣破丑敝为蓝缕。蓝缕谓敝衣也。”服虔云:“言其缕破蓝蓝然。”
  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不可谓骄。箴,诫。
  ○箴,章金反。匮,其位反。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师直为壮,曲为老。’我则不德,而徼怨于楚,我曲楚直,不可谓老。不得,谓以力争诸侯。徼,要也。
  ○要,一遥反。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君之亲兵。
  ○广,古旷反,下及注皆同。广有一卒,卒偏之两。十五乘为一广。《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车十五乘为大偏。今广十五乘,亦用旧偏法,复以二十五人为承副。
  [疏]“广有”至“之两”。
  ○正义曰:两广之别,各有一卒之兵,百人也。一卒之外,复有十五乘之偏,并二十五人之两。既言“一卒”,又云“卒偏之两”。言卒之者,成辞婉句耳。或解云,两属於偏,云“偏之两”者,谓偏家之两。知不然者,案成七年“以两之一卒”亦云“之”字,岂又是两家之卒?且杜注云“十五乘为大偏”。今楚亦用旧偏法,此一广之中实有此偏,非是偏名为两,而出一卒,别复有偏之一两二十五人从之。刘炫云:“两广之别,各有一卒百人,一卒外复有偏,一两二十五人。《兵法》:十五乘为偏,偏有一两从之。两是偏家之物,故谓比为‘偏之两’。其实一广十五乘,有一百二十五人从之”。
  ○注“十五”至“承副”。
  ○正义曰:下云“楚子为乘,广三十乘分为左右”,知十五乘为一广也。《史记》称齐景公时,有司马田穰苴,善用兵。至六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附穰苴於其中”,凡二百五十篇,号曰《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十五乘为偏”,皆《司马法》之文。“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周礼》亦有此文。但《周礼》无偏,故杜并引《司马法》耳。此云“大偏”,对成七年“九乘为小偏”,故此为“大偏”也。桓五年二十五乘为偏,战时临陈,所用不同,不可与此相对为大小。杜注多少皆望文也。言“亦用旧偏法”者,谓楚虽荆尸而举,仍用旧偏。旧於穰苴前巳有,则应《周礼》有文,但以亡没者多,故《礼》文不具。
  右广初驾,数及日中,左则受之,以至于昏。内官序当其夜,内官,近官,序,次也。
  ○“序当其夜”,一本作“序当其次”。
  [疏]“右广”至“其夜”。
  ○正义曰:右广鸡鸣初驾,数及日中,则左广受而代之,以至於昏,此昼日事也。其内官,亲近王者,为次序以当其夜,若今宿直递持更也。
  以待不虞。不可谓无备。子良,郑之良也;师叔,楚之崇也。师叔,潘尫,为楚人所崇贵。师叔入盟,子良在楚,楚、郑亲矣。来劝我战,我克则来,不克遂往,以我卜也!郑不可从。”赵括、赵同曰:“率师以来,唯敌是求。克敌、得属,又何俟?必从彘子。”得属,服郑。
  [疏]“以我卜也”。
  ○正义曰:将我晋战之胜负,卜其遂来遂往;犹人揲蓍看卦善恶,而卜其去之与住也。
  知季曰:“原、屏,咎之徒也。”知季,庄子也。原,赵同。屏,赵括。徒,党也。
  ○知季音智。荀首后为智氏。屏,步丁反。赵庄子曰:“栾伯善哉!庄子,赵朔。栾伯,武子。实其言,必长晋国。”实犹充也。言栾书之身行,能充此言,则当执晋国之政也。
  ○长,徐,丁丈反。行,下孟反。楚少宰如晋师,少宰,官名。
  ○少,诗照反,注及下同。曰:“寡君少遭闵凶,不能文。闵,忧也。闻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二先君,楚成王、穆王。
  [疏]注“二先”至“穆王”。
  ○正义曰:庄十六年,楚始伐郑,文王之世也。二十八年,子元伐郑,成王之初也。僖五年首止之会,郑伯逃归,自是以后,郑始时复从。楚成王以前,郑未属楚,故出入此行,唯成、穆耳。今之庄王,成王孙、穆王子。出入此行,犹往来於郑。
  将郑是训定,岂敢求罪于晋?二三子无淹久!”淹,留也。随季对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与郑夹辅周室,毋废王命!’今郑不率,率,遵也。
  ○夹,古洽反,旧古协反。毋音无。寡君使群臣问诸郑,岂敢辱候人?候人,谓伺候望敌者。
  ○候音户豆反。伺音司,又音息嗣反。敢拜君命之辱。”彘子以为谄,使赵括从而更之,曰:“行人失辞。言误对。
  ○谄,敕检反。寡君使群臣迁大国之迹於郑,迁,徙也。曰:‘无辟敌!’群臣无所逃命。”楚子又使求成于晋,晋人许之,盟有日矣。有期日。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单车挑战,又示不欲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