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是流水,今变为泽,是川见壅也。
  有律以如己也。如,从也。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坎为法象,今为众则散,为川则壅,是失法之用,从人之象。
  [疏]注“如从”至“之象”。
  ○正义曰:《释诂》云:“如,往也。”往是相从之义,故训为从也。法行则人从之,率人以从法也。法败则法从人,人各有心,弃法不用,法从人也。《释言》云:“坎,律铨也。”樊光曰:“坎卦,水也。水性平,律亦平,铨亦平也。”郭璞曰:“《易》坎卦主法,法律皆所以铨量轻重。”是坎为法象也。今坎变为兑,为众则散而为弱,为川则壅而为泽,是失法之所用,法败从人之象也。
  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竭,败也。坎变为兑,是法败。
  [疏]注“竭败”至“法败”。
  ○正义曰:竭是水涸之名,坎为水为法。水之竭似法之败,故云“竭,败也”。坎变为兑,则为水不流,则为法不行,失为坎之用,是法败之象
  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则竭涸也”。
  ○夭,於表反。
  [疏]注“水遇”至“涸也”。
  ○正义曰:哀九年传曰:“如川之满,不可游也。”水当盈川而以壅,故竭是“水遇夭塞,不得整流,则竭涸也”。夭遏是壅塞之义,故云“遇夭塞”也。
  不行谓之临,水变为泽,乃成临卦。泽,不行之物。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譬彘子之违命,亦不可行。果遇,必败,遇敌。彘子尸之。主此祸。
  [疏]注“主此祸”。
  ○正义曰:《释言》训尸为主,故云“主此祸也”。服虔亦云“主此祸也”。又引《易 师卦 六五》:“长子帅师,弟子舆尸,凶。”“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佐之於元帅,弟子也,而专以师济,使不当也,军必破败而舆尸。案下句云“虽免而归”,则谓彘子当在陈而死,师卦有“舆尸”之语,其言“尸之”,或容有此意。但“尸”字不可两解,故杜略去之。
  虽免而归,必有大咎。”为明年晋杀先縠传。
  ○咎,其九反。韩献子谓桓子献子,韩厥。曰:“彘子以偏师陷,子罪大矣。子为元帅,师不用命,谁之罪也?失属亡师,为罪巳重,不如进也。今郑属楚,故曰失属。彘子以偏师陷,故曰亡师。
  ○令,立呈反。事之不捷,恶有所分。捷,成也。与其专罪,六人同之,不犹愈乎?”三军皆败,则六卿同罪,不得独责元帅。师遂济。楚子北师次於郔。郔,郑北地。
  ○郔音筵。沈尹将中军,沈或作寝。寝,县也,今汝阴固始县。
  ○沈音审。
  [疏]注“沈或”至“始县”。
  ○正义曰:楚官多名为尹。沈者或是邑名,而其字或作寝。哀十八年有寝尹吴由于。因解寝为县名,不言寝是而沈非也。
  子重将左,子反将右,将饮马於河而归。子反,公子侧。
  ○饮,於鸩反。闻晋师既济,王欲还,嬖人伍参欲战。参,伍奢之祖父。
  ○嬖,必计反;徐,甫诣反;《字林》,方豉反。参,七南反。令尹孙叔敖弗欲,曰:“昔岁入陈,今兹入郑,不无事矣。战而不捷,参之肉其足食乎?”参曰:“若事之捷,孙叔为无谋矣。不捷,参之肉将在晋军,可得食乎?”令尹南辕、反旆,回车南乡。旆,军前大旗。
  ○旆,蒲具反。乡,本又作向,同,许亮反。伍参言於王曰:“晋之从政者新,未能行令。其佐先縠刚愎不仁,未肯用命。愎,很也。
  ○愎,皮逼反。很,胡恳反。其三帅者,专行不获。欲专其所行而不得。听而无上,众谁適从?听彘子、赵同、赵括,则为军无上,令众不知所从。
  ○適,丁历反。此行也,晋师必败。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辕而北之,次于管以待之。晋师在敖、鄗之间。荧阳京县东北有管城,敖、鄗二山在荧阳县西北。
  ○乘,绳证反。管,古缓反。管城,管叔所封也。本或作菅,古颜反,非也。敖,五刀反。鄗,苦交反。
  [疏]“次于管”。
  ○正义曰:《土地名》:“荧阳京县东北有管城,古管国也。”
  郑皇戌使如晋师,曰:“郑之从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贰心。楚师骤胜而骄,其师老矣,而不设备。子击之,郑师为承,承,继也。
  ○皇戌,虽律反。使,所吏反。骤,仕救反。楚师必败。”彘子曰:“败楚服郑,於此在矣,必许之。”栾武子曰:武子,栾书。
  ○败,必迈反。“楚自克庸以来,在文十六年。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讨,治也。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于,曰也。
  ○易,以豉反。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军实,军器。
  ○儆,敬领反。于胜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无后,训之以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若敖、蚡冒,皆楚之先君。筚路,柴车。蓝缕,敝衣。言此二君勤俭以启土。
  ○纣,直九反。蚡,扶粉反。冒,莫报反。筚音必。蓝,力甘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