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
  ○正义曰:案《世本》:卻豹生冀芮,芮生缺,缺生克也。又云:豹生义,义生步扬,扬生州,州即犨也。如彼文,则犨与克俱是豹之曾孙,当为从祖昆弟。服虔以为从祖昆弟,杜云从父昆弟,或“父”当是“祖”字误耳。
  夏,季孙行父如晋。
  秋,叔孙侨如如齐。
  ○侨,其骄反。
  冬,十月。
  【传】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於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前年七月公如晋吊,至是乃得归。)
  郤犨来聘,且莅盟,公请受盟,故使大夫来临之。
  ○莅音利,又音类。
  声伯之母不聘,声伯之母,叔肸之妻。不聘,无媒礼。
  ○聘,本亦作“娉”,四政反。肸,许乙反。媒,亡回反。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昆弟之妻,相谓为姒。穆姜,宣公夫人。宣公、叔肸同母昆弟。
  ○姒音似。
  [疏]注“昆弟之妻相谓为姒”。
  ○正义曰:世人多疑娣姒之名,皆以为兄妻呼弟妻为娣,弟妻呼兄妻为姒,因即惑於传文,不知何以为说。今谓母妇之号,随夫尊卑;娣姒之名,从身长幼,以其俱来夫族,其夫班秩既同,尊卑无以相加,遂从身之少长。《丧服》小功章曰:“娣姒妇报。”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以“弟长”解“娣姒”,言娣是弟,姒是长也。《公羊传》亦云:“娣者何?弟也。”是其以弟解娣,自然以长解姒。长谓身之年长,非夫之年长也。《释亲》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止言妇之长稚,不言夫之大小。今穆姜谓声伯之母为姒,昭二十八年传叔向之嫂谓叔向之妻为姒,二者皆呼夫弟之妻为姒,岂计夫之长幼乎?《释亲》又云:“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孙炎云:“‘同出’谓俱嫁事一夫也。事一夫者,以已生先后为娣姒。”则知娣姒以已之年,非夫之年也。故贾逵、郑玄及此注皆云“兄弟之妻相谓为姒”,言两人相谓,谓长者为姒。知娣姒之名,不计夫之长幼也。
  生声伯而出之,嫁於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外弟,管于奚之子,为鲁大夫。而嫁其外妹於施孝叔。孝叔,鲁惠公五世孙。郤犨来聘,求妇於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俪,耦也。
  ○俪,力许反。
  [疏]注“俪耦也”。
  ○正义曰:礼谓两皮为俪皮,俪,两也,故为耦。
  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言不与郤犨妇,惧能忿致祸。妇人遂行。生二子於郤氏。郤氏亡,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沈其二子。沈之於河。
  ○沈,徐荫反,注同;一音如。妇人怒曰:“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伉,敌也。
  ○巳音以,又音纪。庇,必利反,又音秘。伉,苦浪反。
  [疏]注“伉敌也”。
  ○正义曰:伉者,相当之言,故为敌也。伉俪者,言是相敌之匹耦。
  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字,爱也。将何以终?”遂誓施氏。约誓不复为之妇也。传言郤犨淫纵,所以亡也。
  ○复,扶又反,下文注“复出”皆同。
  夏,季文子如晋报聘,且莅盟也。郤犨、文子交盟鲁、晋之君,其意一也。故但书来盟,举重略轻。
  [疏]注“郤犨”至“略轻”。
  ○正义曰:晋臣来盟於鲁,鲁臣往盟於晋,俱是相要,其意一也。意既同矣,可书一以包二,宜举重而略轻。遣使为轻,君亲为重,故郤犨书“聘”,又书“盟”,文子直书“如晋”,略言其聘而已。卫冀隆难以为,他卿来敌鲁君,《春秋》所讳;鲁卿出敌他国,显书名氏。则应郤犨来盟为轻,行父盟晋为重。今书郤犨之盟,则是举轻略重,何得云举重略轻?苏氏释云:“所言轻重者,自谓鲁之君臣,臣盟为轻,君盟为重,二国各禀君命奉使而行,非关敌公之义,其意不同,不得相难。”
  周公楚恶惠、襄之逼也,惠王、襄王之族。
  ○恶,乌路反。且与伯与争政,伯与,周卿士。
  ○伯与,音馀;本亦作“舆”。不胜,怒而出。及阳樊,阳樊,晋地。王使刘子复之,盟于鄄而入。三日,复出奔晋。王既复之而复出,所以自绝於周,为明年周公出奔传。鄄,周邑。
  ○鄄音绢。
  秋,宣伯聘于齐,以脩前好。鞍以前之好。
  ○好,呼报反,注同。
  晋郤至与周争鄇田,鄇,温别邑。今河内怀县西南有鄇人亭。
  ○鄇音侯,《字林》音候。“鄇人”本又作“侯人”,如字。王命刘康公、单襄公讼诸晋。郤至曰:“温,吾故也,故不敢失。”言温,郤氏旧邑。
  ○单音善。
  [疏]注“言温郤氏旧邑”。
  ○正义曰:鄇是温之别邑,本从温内分出,温属晋,鄇属周,温是郤氏旧邑,郤氏既巳得温,则谓从温而分出者,亦宜从温而属郤氏,故郤至争之。其刘子、单子之言“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於时鄇已分矣,赐晋以温,不赐以鄇也。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