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行人问”,《鲁语》云“晋侯使行人问”者,彼孔晁注云:“韩献子白晋侯,使行人问”也。
  曰:“子以君命辱於敝邑,先君之礼,藉之以乐,以辱吾子?”藉,荐也。
  ○藉,在夜反。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元侯,牧伯。
  ○舍音舍。重,直用反,下皆同。敢与音预,下“及与”同。牧,徐音目。
  [疏]注“元侯牧伯”。
  ○正义曰:《周礼 大宗伯》云:“八命作牧,九命作伯。”郑玄云:“牧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於诸侯也。伯谓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也。”郑司农云:“牧,一州之牧也。伯,长诸侯为方伯也。”然则牧是州长,伯是二伯,虽命数不同,俱是诸侯之长也。元,长也。谓之长侯,明是牧伯。
  《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及,与也。《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受命作周,故诸侯会同以相乐。
  ○相乐音洛。
  [疏]注“及与相乐”。
  ○正义曰:“及,与也。”《释诂》文。言不敢与在其间而闻之。《鲁语》并陈两事,乃总云皆昭令德以合好,非使臣之所敢闻。彼俱不敢闻,此分之为等级耳。《诗序》:“《文王》,言文王受命作周;《大明》,言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伐纣;《绵》,言文王之兴,本由大王。”是《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能受天命,造立周国,故诸侯会同,歌此以相燕乐也。朝而设享,是亦二君聚会,故以会同言之。《肆夏》既亡,不知其篇之义,故唯取《诗》意,以解《文王》、《鹿鸣》耳。《诗》是乐章,乐歌诗篇,圣王因其尊卑,定其差等。《诗》有四始:《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郑玄以《肆夏》为《颂》之族类,其差与《颂》同矣。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则於其馀诸侯,不得用《肆夏》矣。当歌《文王》,与两君相见同也。然则两元侯相见,与天子享之礼同,亦歌《肆夏》之类。《仲尼燕居》“两君相见,升歌《清庙》”,谓元侯也。不歌《肆夏》,辟天子也。诸侯来朝,乃歌《文王》。遣臣来聘,必不得同矣,当歌《鹿鸣》也。传言“《文王》,两君相见之乐”,则其臣来聘,不得与其君同,亦当歌《鹿鸣》也。《燕礼》虽以己臣为主,兼燕四方之宾,其乐歌《鹿鸣》,是其定差也。《燕礼》:升歌讫,乃为笙歌三篇。堂下吹笙,以播《诗》也。笙歌讫,乃为间歌六篇,堂上歌一篇,堂下吹一篇,相间代也。故《燕礼》云“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是也。间歌讫,遂合乡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繁》《采蘋》。合乐,谓堂上堂下合作乐也。乡乐者,《风诗》也。《燕礼》歌《小雅》而合乡乐。以合卑於歌一等,则知诸所歌者,其合乐用《诗》,皆卑於升歌一等。故郑玄《诗谱》云:“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合《文王》;於诸侯,歌《文王》,合《鹿鸣》。诸侯於邻国之君,与天子於诸侯同。”天子诸侯,燕其宾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笙閒所用,则郑玄云“未闻也”。《燕礼》升歌《小雅》,笙歌间歌亦用《小雅》,则笙间用《诗》与升歌差同。而云“未闻”者,升歌合乐,其用《风》、《雅》,皆用发首二篇,笙用《南核》,间用《鱼丽》,不复更用其首篇者。“未闻”者,未知其用何篇也。此传言“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则《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亦谓享也。虽不言燕,燕亦当然。此传晋侯享穆叔,为歌《鹿鸣》,穆叔以己所当得,三拜而受,《燕礼》也。工歌《鹿鸣》,则是享燕同乐。明享之与燕用乐,各自同矣。若然,《肆夏》之为乐章,乐之最尊者,两君相见,尢尚不得用之。而《燕礼》者,诸侯燕己群臣之礼。而《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郑玄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则奏此乐。”所以得用之者,彼谓纳宾之乐。《郊特牲》云:“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郑玄云:“宾朝聘者。”是朝宾聘客,俱得用之。与此升歌异也。
  《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晋以叔孙为嘉宾,故歌《鹿鸣》之诗,取其“我有嘉宾”。叔孙奉君命而来,嘉叔孙,乃所以嘉鲁君。
  [疏]注“晋以”至“鲁君”。
  ○正义曰:《诗序》言“《鹿鸣》,燕群臣嘉宾”,正谓燕己之臣,以己臣为嘉宾耳。叔孙以晋歌此篇者,以己为嘉宾,故拜受之也。《燕礼记》云:“若与四方之宾燕,则公迎之于大门内。”郑玄云:“四方之宾,谓来聘者也。”是燕聘客,唯君迎为异,馀悉与己臣同也。
  《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诗》言使臣乘四牡,騑騑然行不止。勤,劳也。晋以叔孙来聘,故以此劳之。
  ○以劳,力报反,注“劳之”同。騑,芳非反。
  [疏]注“诗言”至“劳之”。
  ○正义曰:《诗序》曰:“《四牡》,劳使臣之来。”谓遣臣出使来归,乃劳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