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疏]注“洫田”至“族田”。正义曰:《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氵会。”然则沟洫俱是通水之路,相对大小为异耳。皆於田畔为之,故云“田畔沟也”。为田造洫,故称“田洫”。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过制。子驷为此田洫,正其封疆,於分有剩,则减给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小司徒》云:“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注云:“此谓都鄙采地之制也”。
  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八年,子驷所杀公子等之党。
  ○,许其反,本亦作熙,又音怡。於是子驷当国,摄君事也。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帅贼以入,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公宫。杀子驷、子国、子耳,劫郑伯以如北宫。子孔知之,故不死。子孔,公子嘉也。知难不告,利得其处也。为十九年杀公子嘉传。
  ○难,乃旦反。处,昌虑反。书曰“盗”,言无大夫焉。尉止等五人,皆士也。大夫,谓卿。子西闻盗,不儆而出,子西,公孙夏,子驷子。
  ○儆音景。夏,户雅反。尸而追盗。先临尸而逐贼。盗入於北宫,乃归,授甲。臣妾多逃,器用多丧。子产闻盗,子国子。为门者,置守门。庀群司,具众官。
  ○庀,匹婢反。闭府库,慎闭藏,完守备,成列而后出,兵车十七乘,千二百七十五人。
  ○藏,才浪反,又如字。守,手又反。乘,绳证反。尸而攻盗於北宫,子蟜帅国人助之,杀尉止、子师仆,盗众尽死。侯晋奔晋,堵女父、司臣、尉翩、司齐奔宋。尉翩,尉止子。司齐,司臣子。
  ○翩音篇。子孔当国,代子驷。为载书,以位序,听政辟。自群卿诸司,各守其职位,以受执政之法,不得与朝政。
  ○辟,婢亦反。与音预,下“鲁不与”同。
  [疏]注“自群”至“朝政”。
  ○正义曰:於时郑伯幼弱,政在诸卿,国事相与议之,不得一人独决。子孔性好专权,自以身既当国,望其一听於己。新经祸乱,与大夫设盟,为盟载之书曰:“自群卿诸司以下,皆以位之次序,一听执政之法。悉皆禀受成旨,不得干与朝政。”令其权柄在巳也。大夫、诸司、门子不顺,子产谓之“专欲难成”,谓此也。服虔云:“郑旧世卿,父死子代。今子孔欲擅改之,使以次先为士、大夫乃至卿也。”若如服言,唯当门子恨耳,何由大夫诸司亦不顺也?子孔若为此法。即是自害其子。子孔之子,亦当恨,何独他家门子乎?焚书仓门,则还依旧法。旧法若父死子代,子产即应代父,何由十九年始立为卿?
  大夫、诸司、门子弗顺,将诛之。子孔欲诛不顺者。子产止之,请为之焚书。既止子孔,又劝令烧除载书。
  ○为,于伪反。子孔不可,曰:“为书以定国,怒而焚之,是众为政也,国不亦难乎?”难以至治。
  ○治,直吏反。子产曰:“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不如焚书以安众。子得所欲,欲为政也。众亦得安,不亦可乎?专欲无成,犯众兴祸,子必从之!”乃焚书於仓门之外,众而后定。不於朝内烧,欲使远近见所烧。
  诸侯之师城虎牢而戍之。晋师城梧及制,欲以逼郑也。不书城,鲁不与也。梧、制,皆郑旧地。
  ○梧音吾。士鲂、魏绛戍之。书曰:“戍郑虎牢”,非郑地也,言将归焉。二年,晋城虎牢而居之。今郑复叛,故脩其城而置戍。郑服,则欲以还郑,故夫子追书,系之于郑,以见晋志。
  ○复,扶又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诸侯”至“归焉”。
  ○正义曰:如此传文,诸侯戍虎牢,士鲂、魏绛戍梧与制耳。其虎牢之内,亦应更有晋戍也。二年,晋城虎牢,则虎牢久巳属晋,非复郑有。今系郑者,晋侯之意,郑人若服,将归之焉。善晋侯,故探其心而系之郑也。《释例》曰:“虎牢,郑之郊竟。晋人既有之矣,又城而居之,将以胁郑。郑畏而强服,遇楚而复叛。八年之间,一南一北,至於数四。晋悼虑其未巳,故大城置戍,先以示威。郑服之日,释戍而归之。德立刑行,故能终有郑国。《春秋》探书其本心,善之也。”
  郑及晋平。
  ○楚子囊救郑。十一月,诸侯之师还郑而南,至於阳陵。还,绕也。阳陵,郑地。
  ○还,本亦作环,户关反,徐音患,注同。楚师不退。知武子欲退,曰:“今我逃楚,楚必骄。骄则可与战矣。”武子,荀罃。栾黡曰:“逃楚,晋之耻也。合诸侯以益耻,不如死!我将独进。”师遂进。巳亥,与楚师夹颍而军。颍水出城阳,至下蔡入淮。
  ○颍音颖。子矫曰:“诸侯既有成行,必不战矣。言有成去之志。从之将退,不从亦退。从犹服也。退,楚必围我,犹将退也。不如从楚,亦以退之。”以退楚。霄涉颍,与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