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芳夫反。
  [疏]“谓之夷俘”。
  ○正义曰:昭十七年,晋荀吴灭陆浑之戎,献俘于文宫,不言谓之夷俘,彼真是戎也。此言“谓之夷俘”,明非夷而谓之夷,知其讳俘中国,改名之也。庄三十一年传例曰:“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中国则否。”中国之俘,既不合献王,故献庙亦讳。知其无罪,内惭於心,故讳之,谓之夷俘。
  逼阳,妘姓也。使周内史选其族嗣,纳诸霍人,礼也。霍,晋邑。内史,掌爵禄废置者,使选逼阳宗族贤者,令居霍,奉妘姓之祀。善不灭姓,故曰“礼也”。使周史者,示有王命。
  ○令,力呈反,下“令在”、“劝令”同。
  [疏]注“霍晋”至“王命”。
  ○正义曰:霍是旧国,闵元年,晋献公灭之,以为晋邑也。“内史掌爵禄废置”,《周礼 内史职》文也。《礼》:“天子不灭国,诸侯不灭姓。其身有罪宜废者,选其亲而贤者,更绍立之。”《论语》所云:“兴灭国、继绝世”者,谓此也。晋侯以逼阳之罪,不合绝祀,故归诸天子,使周内史选逼阳宗族贤者,继嗣逼阳之后,令居晋之霍邑,以奉妘姓之祀。依《郑语》及《世本》皆云,逼阳,妘姓,是祝融之孙,陆终第四子求言之后。虞夏以来,世祀不绝。今复继之,善其不灭姓,故曰“礼也”。晋侯不自选其人,而使周内史者,诸侯不得专封,示有王命,不自专也。言纳诸霍人者,此霍邑或称霍人,犹如晋邑谓之柏人也。必知霍人为霍邑者,班固《汉书 樊哙传》云:“攻霍人。”是霍人,邑名也。刘炫云:“霍,晋邑;人,掌邑大夫,犹邹邑大夫称邹人纥,盖使为晋附庸也。”
  师归,孟献子以秦堇父为右。嘉其勇力。生秦丕兹,事仲尼。言二父以力相尚。子事仲尼,以德相高。
  ○秦丕兹,一本作“秦不兹”。
  六月,楚子囊、郑子耳伐宋,师于訾毋。宋地。
  ○訾,子斯反。毋音无。庚午,围宋,门于桐门。不成围而攻其城门。
  晋荀罃伐秦,报其侵也。侵在九年。
  卫侯救宋,师于襄牛。郑子展曰:“必伐卫!不然,是不与楚也。得罪於晋,又得罪於楚,国将若之何?”子驷曰:“国病矣。”师数出,疲病也。
  ○数,所角反。疲音皮。子展曰:“得罪於二大国,必亡。病,不犹愈於亡乎?”诸大夫皆以为然。故郑皇耳帅师侵卫,楚令也。亦兼受楚之敕命也。皇耳,皇成子。孙文子卜追之,献兆於定姜。姜氏问繇,繇,兆辞。
  ○繇,直救反。
  [疏]注“繇兆辞”。
  ○正义曰:《周礼 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郑玄云:“颂谓繇也。”是言灼龟得兆,其兆各有繇辞,即下三句是也。此传唯言兆有此辞,不知卜得何兆。但知旧有此辞,故卜者得据以答姜耳。其千有二百,皆此类也。此繇辞皆韵。古人读雄与陵为韵。《诗 无羊》、《正月》,皆以雄韵蒸韵陵,是其事也。
  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姜氏曰:“征者丧雄,御寇之利也。大夫图之!”卫人追之,孙蒯获郑皇耳于犬丘。蒯,孙林父子。
  ○丧,息浪反,下同。御,鱼吕反。蒯,苦怪反。
  秋,七月,楚子囊、郑子耳侵我西鄙。於鲁无所耻,讳而不书,其义未闻。
  [疏]注“於鲁”至“未闻”。
  ○正义曰:服虔云:“不书,讳从晋。不能服郑,旋复为楚、郑所伐,耻而讳之也。”杜以从盟主而不能服叛国,於鲁未足为耻。被伐无所可讳,故云“其义未闻”。
  还,围萧,八月,丙寅,克之。萧,宋邑。九月,子耳侵宋北鄙。孟献子曰:“郑其有灾乎!师竞巳甚。竞,争竞也。
  ○争,争斗之争,下文“与之争”同。周犹不堪竞,况郑乎!周谓天王。有灾,其执政之三士乎!”郑简公幼少,子驷、子国、子耳秉政,故知三士任其祸也。为下盗杀三大夫传。
  ○少,诗照反。任音壬。
  莒人间诸侯之有事也,故伐我东鄙。诸侯有讨郑之事。
  ○间,间厕之间。
  诸侯伐郑。齐崔杼使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於滕。大子,宜宾之以上卿。而今晋悼以一时之宜,令在滕侯上,故传从而释之。
  ○长,丁丈反。巳酉,师于牛首。郑地。
  初,子驷与尉止有争。将御诸侯之师,而黜其车。御牛首师也。黜,减损尉止获,又与之争。获囚俘。子驷抑尉止曰:“尔车非礼也”。言女车犹多过制。
  [疏]注“言女”至“过制”。正义曰:前已减损其车,复云“尔车非礼”,明是仍嫌车多,言其过制。大夫之制,不知车当几乘。从军之车,未必制有定限。子驷心憎尉止,嫌其豪富,本意不为过礼制也。
  遂弗使献。不使献所获。初,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洫,田畔沟也。子驷为田洫,以正封疆,而侵四族田。
  ○洫,况域反。堵音者,或丁古反。丧,息浪反,下同。疆,居良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