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民皆属公,公税其民,以分赐群臣。今武子欲令民即属己,已所应得,自税取之,恐穆子不从,故先告之,请分国内之民以为三军。三家各自征税。其军之家属,冀望穆子亦便於己而从其计也。言军之家属者,丁壮从军者,官无所税,其家属不入军者,乃税之耳。
  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政者,霸国之政令。《礼》,大国三军。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能堪。
  [疏]注“政者”至“能堪”。
  ○正义曰:於时天子衰微,政在霸主。霸主量国大小,责其贡赋。若为二军,则是次国;若作三军,则为大国。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云霸主重贡之政将及於子,子必不能堪之。忧其不能堪之,言三军不可为也。鲁为三军、二军,国之大小同耳。但作三军,则自同大国;自同大国,则霸主必依大国责其贡重也。
  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穆子知季氏将复变易,故盟之。
  ○复,扶又反。乃盟诸僖闳。僖公之门。
  ○闳音宏。
  [疏]注“僖宫之门”。
  ○正义曰:《释宫》云:“弄门谓之闳。”孙炎曰:“巷舍间道也。”李巡曰:“闳,巷头门也。”以此知僖闳是僖公之庙门也。
  诅诸五父之衢。五父衢,道名,在鲁国东南。诅,以祸福之言相要。
  ○诅,侧虑反。父音甫。衢,其俱反。要,一遥反。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分国民众。三子各毁其乘。坏其军乘,分以足成三军。
  ○乘,绳证反,注及下并同。坏音怪。足,将住反,亦如字。
  [疏]注“坏其”至“三军”。
  ○正义曰:往前民皆属公,国家自有二军,若非征伐,不属三子,故三子自以采邑之民以为已之私乘,如子产出兵车十七乘之类,是其私家车乘也。今既三分公室,所分得者,即是己有,不须更立私乘,故三子各自毁坏旧时车乘部伍,分以足成三军也。坏者,坏其部伍将领也。合使各自属其军,不复立私乘故也。
  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使军乘之人,率其邑役入季氏者,无公征。不入者倍征。不入季氏者,则使公家倍征之。设利病,欲驱使入己。故昭五年传曰:“季氏尽征之”。民辟倍征,故尽属季氏。
  [疏]“季氏”至“倍征”。
  ○正义曰:其乘之人,即所分得者,国内三分有一之人也。役谓共官力役,则今之丁也。邑谓赋税,若今之租调也。以其役之与邑皆来入季氏者,则无公征也。若不以入季氏者,则使公家倍征之,当输一而责其二也。设利害以惧民,殴之使入己耳。民畏倍征,故尽归季氏。所分得者,无一入公也。知邑是赋税者,以言役邑入,则役之与邑皆从民而入官也。从民入官,唯在力役与赋税耳,故知邑是赋税也。赋税而谓之邑者,赋税所入,若私邑然,故以邑言之。
  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取其子弟之半也。四分其乘之人,以三归公,而取其一。叔孙氏使尽为臣。尽取子弟,以其父兄归公。
  [疏]“孟氏”至“为臣”。
  ○正义曰:昭五年传追说此事云:“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叔孙氏臣其子弟,不臣父兄,谓取二分,而二归公也。孟氏取其半,又如叔孙所取其中更取其半,又以半归公,谓取一分,而三归公也。彼传顺序,此文颠倒。传意以叔孙为主,而先说孟氏,言孟氏如叔孙所得,使其半为已之臣;叔孙所得,子与弟也。此孟氏“若子若弟”,是子弟中课取其一,又分半以归公也。叔孙使子弟尽为已臣,唯以父兄归公耳。
  不然不舍。制军分民,不如是,则三家不舍其故而改作也。此盖三家盟诅之本言。
  ○舍音舍。
  [疏]注“制军”至“未言”。
  ○正义曰:如上所分,三家所得,又各分为四。季氏尽取四分,叔孙取二分,而二分归公。孟氏取一分,而三分归公。分国民以为十二,三家得七,公得五也。舍,谓舍故也。制三军分国民,若不如是,则三家不肯舍其故法而别改作也。“使尽为臣”以上,是序事之辞。“不然不舍”一句,是要契之语,故云“此盖三家盟诅之本言”。盟诅本言,必应详具,但史家略取其意而为之立文,不复如本辞耳。
  郑人患晋、楚之故,诸大夫曰:“不从晋,国几亡。几,近也。
  ○几音机,注同,徐音畿。楚弱於晋,晋不吾疾也。疾,急也。晋疾,楚将辟之。何为而使晋师致死於我,言当作何计。楚弗敢敌,而后可固与也。”固与晋也。子展曰:“与宋为恶,诸侯必至,吾从之盟。楚师至,吾又从之,则晋怒甚矣。晋能骤来,楚将不能,吾乃固与晋。”大夫说之,使疆埸之司恶於宋。使守疆埸之吏侵犯宋。
  ○说音悦。疆,居良反,注同。埸音亦,注同。宋向戌侵郑,大获。子展曰:“师而伐宋可矣。若我伐宋,诸侯之伐我必疾,吾乃听命焉,且告於楚。楚师至,吾乃与之盟,而重赂晋师,乃免矣。”言如此乃免於晋、楚之难。
  ○难,乃旦反。夏,郑子展侵宋。欲以致诸侯。
  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