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丽》,《诗 小雅》。卒章曰:“物其有矣,维其时矣。”喻聘宋得其时。
  ○丽,力驰反。
  [疏]“赋《鱼丽》之卒章”。
  ○正义曰:《鱼丽》,《诗 小雅》。“物其有矣”者,谓言鱼有鲿鲨鲂鳇,并有旨酒也。“维其时矣”者,注云:“太平而后微物众多,取之有时,用之有道,则万物莫不多也。”
  公赋《南山有台》。《南山有台》,《诗 小雅》。取其“乐只君子,邦家之基”,“邦家之光”。喻武子奉使,能为国光煇。
  ○只,之氏反,本亦作旨。使,所吏反。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去所,辟席。
  卫甯惠子疾,召悼子,悼子,甯喜。曰:“吾得罪於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掩恶名。
  ○策,初革反。出,如字,徐音黜。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馁,饿也。
  ○馁,奴罪反。悼子许诺,惠子遂卒。为二十六年卫侯归传。
  【经】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二邑在高平南平阳县,东北有漆乡,西北有显闾亭。以邑出为叛;適鲁而言来奔,内外之辞。
  ○漆,本或作淶,徐音七。闾,力於反。
  [疏]“二邑在高平南阳”至“之辞”。
  ○正义曰:杜解地邑,自为其例,言“在”者指知其处,言“有”者以示不审。此言“二邑在高平”者,知其在高平郡界耳。又言“有”者,并不审其处也。《释例》曰:“漆,高平南平阳县东北有漆乡。闾丘,高平南平阳县西北有显闾亭。”是二邑知在高平,而不审其地,故言“有”也。诸侯之臣入其私邑而以之出奔者,皆书为叛,卫孙林父、宋华亥、宋公之弟辰、赵鞅、荀寅等皆书为叛。叛者,背其本国之大辞也。此及莒、牟、夷、邾、黑肱亦以邑叛本国,但叛来归鲁,据其至鲁为文,而言来奔,内外之辞,言俱是叛,而辞异耳。且传谓庶其等为三叛人,明其来是叛也。
  夏,公至自晋。无传。
  秋,晋栾盈出奔楚。盈不能防闲其母,以取奔亡。称名,罪之。
  [疏]注“盈不”至“罪之”。
  ○正义曰: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书其族也。文八年“宋司城来奔”,举其官也。又十四年“宋子哀来奔”,称其字也。皆为无罪,不书其名,则书名为罪之文。据传盈无大罪,故辨之。不能防闲其母,以取奔亡,称其名,罪之也。“不能防闲其母”《诗序》文也。《周礼 虎贲氏》“舍则守王闲”。又《校人》谓“马厩为闲”。则闲是栏卫禁防之名也。礼之防失,若彼闲然。《论语》云:“大德不逾闲。”闲谓礼法,言不能以礼法禁防母也。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无传。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无传。
  曹伯来朝。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商任,地阙。
  ○任音壬。
  【传】二十一年,春,公如晋,拜师及取邾田也。(谢十八年伐齐之师、漷水之田。)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庶其,邾大夫。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计公年不得有未嫁姑姊,盖寡者二人。
  ○公姑姊,杜以公之姑及姊,是二人也。或曰,《列女传》称梁有节姑妹,谓父之妹也。此云姑姊,是父之姊也,一人耳。以杜氏为误。案成二年,楚侵及阳桥,孟孙往赂,以公衡以公衡为质。杜云:“衡,成公子也。”楚师及宋,公衡逃归。臧宣叔云:“衡父不忍数年之不晏,以弃鲁国。”则公衡之年,下计犹十七八。成公是其父,固当三十有馀矣。成二年至此三十八岁,姑又成公之姊,则年近七十矣。假令公衡非成公之子,犹是成公之弟。成九年伯姬归于宋。伯者,长称。九年始嫁,则为成公之妹,成公不得有姊矣。若成公别有庶长之姊,以成公、公衡之年推之,亦不复堪嫁,故知二人也。唯《公羊》以成公即位年幼。据《左氏》成四年传云,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公归,欲求成于楚,得季文子谏而止。此非年幼也。反覆推之,杜氏不误。妻之,七计反,下同。
  [疏]“传注计公”至“二人”。
  ○正义曰:杜以姑为父之女昆弟,姊是己之女昆,故计公之年,以为寡者二人。刘炫云:“案十二年传云‘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则古人谓姑为姑姊妹也。而知此姑姊是襄公父之姊,止一人耳,不得云寡者二人。”今知不然者,以襄公,成公之子,成公即位二年,已令大子公衡为质於楚,及宋逃归,则公衡年十五六矣。成公即位之初,已三十有馀,计至於今七十许岁,其姊虽存,年极老矣,安可以妻庶期?刘以为成公之姊而规杜氏,非也。
  皆有赐於其从者。於是鲁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诘,治也。
  ○从,才用反,下同。盍,朝腊反,下盍反同。诘,起吉反。
  [疏]“子盍”。
  ○正义曰:郑玄、服虔皆以“盍”为“何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