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畏孟氏,故从甲士视作者。
  ○从,才用反,注同,一音如字。孟氏又告季孙。季孙怒,命攻臧氏。见其有甲故。乙亥,臧纥斩鹿门之关以出,奔邾。鲁南城东门。
  [疏]注“鲁南城东门”。
  ○正义曰:盖旧名犹在,相传如此也。且邾在鲁之东南,奔邾出此门以为便。
  初,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铸国,济北蛇丘县所治。
  ○娶,七住反。铸,之树反。蛇音移。治,直吏反。继室以其侄,女子谓兄弟之子为侄。
  ○侄,大结反,又丈一反。穆姜之姨子也。侄,穆姜姨母之子,与穆姜为姨昆弟。
  [疏]注“侄穆”至“昆弟”。
  ○正义曰:《释亲》云:“妻之姊妹同出为姨。”孙炎曰:“同出,俱巳嫁也。”然则据父言之谓之姨,据子言之当谓之从母。但子效父语,亦呼为姨。姨子昆弟即《丧服》“从母昆弟”是也,故曰姨昆弟。
  生纥,长於公宫。姜氏爱之,故立之。立为宣叔嗣。臧贾、臧为出在铸。还舅氏也。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贾,且致大蔡焉,大蔡,大龟。
  ○大蔡,龟名也。一云龟出蔡地,因以为名。
  [疏]注“大蔡大龟”。
  ○正义曰:《汉书 食货志》云“元龟为蔡”。《论语》云“臧文仲居蔡”。《家语》称漆彫平对孔子云:“臧氏有守龟,其名曰蔡。文仲三年而为一兆,武仲三年而为二兆。”是大蔡为大龟,蔡是龟之名耳。郑玄云“出蔡地,因以为名焉”,非也。
  曰:“纥不佞,失守宗祧,远祖庙为祧。
  ○祧,他彫反。敢告不吊。不为天所吊恤。纥之罪,不及不祀。言应有后。
  [疏]注“言应有后”。
  ○正义曰:礼,天子封诸侯以国,诸侯赐大夫以族。天子不灭国,诸侯不灭族。有小罪则废其身,择立次贤,使绍其先祀。《论语》云:“兴灭国,继绝世。”谓此也。必有大罪,乃得灭之。《周礼 大司马》云:“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是也。武仲自言罪轻,不及於不祀,言其应有后也。
  子以大蔡纳请,其可。”请为先人立后。
  ○请为,于伪反,下“为己”、“请自为”、“请为其先人”,下文“遂自为也”皆同。贾曰:“是家之祸也,非子之过也。贾闻命矣。”再拜受龟。使为以纳请,贾使为为己请。遂自为也。为自为请。臧孙如防,防,臧孙邑。使来告曰:“纥非能害也,知不足也。言使甲从己,但虑事浅耳。
  ○知音智。非敢私请!为其先人请也。苟守先祀,无废二勋,二勋,文仲、宣叔。
  [疏]注“二勋,文仲、宣叔”。
  ○正义曰:哀二十四年传曰:“晋侯将伐齐,使来乞师曰:‘昔臧文仲以楚师伐齐,取穀。臧宣叔以晋师伐齐,取汶阳。寡君欲徼福於周公,原乞灵於臧氏。’”是二勋谓文仲、宣叔也。
  敢不辟邑!”据邑请后,故孔子以为要君。
  ○要,一遥反,下同。乃立臧为。
  臧纥致防而奔齐。其人曰:“其盟我乎?”谓陈其罪恶,盟诸大夫以为戒。臧孙曰:“无辞。”废长立少,季孙所忌。故谓无辞以罪己。将盟臧氏,季孙召外史掌恶臣,而问盟首焉,恶臣,谓奔亡者。盟首,载书之章首。
  [疏]“季孙召外史”。
  ○正义曰:《周礼 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今季孙召外史,盖鲁亦立此官也。
  对曰:“盟东门氏也,曰:‘毋或如东门遂,不听公命,杀適立庶。’文公命立子恶,公子遂杀之,立宣公。
  ○毋音无。听,吐定反。適,丁历反。盟叔孙氏也,曰:‘毋或如叔孙侨如,欲废国常,荡覆公室。’谓谮公与季、孟於晋。
  ○覆,芳服反。季孙曰:“臧孙之罪,皆不及此。”孟椒曰:“盍以其犯门斩关?”季孙用之,乃盟臧氏,曰:“毋或如臧孙纥,干国之纪,犯门斩关!”干,亦犯也。
  ○盍,户腊反。臧孙闻之,曰:“国有人焉,谁居?其孟椒乎!”孟椒,孟献子之孙子服惠伯。居,犹与也。
  ○居音基。与音馀。
  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栾氏之族党。栾鲂出奔宋。书曰:“晋人杀栾盈。”不言大夫,言自外也。自外犯君而入,非复晋大夫。
  齐侯还自晋,不入。不入国。遂袭莒,门于且于,且于,莒邑。
  ○于,子馀反。伤股而退。齐侯伤。明日,将复战,期于寿舒。寿舒,莒地。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宿於莒郊。二子,齐大夫。且于隧,狭路。
  ○殖,市力反。华,胡化反。还音旋。狭,户夹反。
  [疏]“夜入且于之隧”。
  ○正义曰:既入而又得出宿,知所入非城邑也,故杜以为狭道。《檀弓》说此事云:“齐庄公袭莒于夺,杞梁死焉。”言于夺,则当为地名。郑玄引此传云:“隧、夺声相近。”言其与此一事,则此亦为地名。若是地名,不得云“且于之隧”,即如《记》文,盖当“且于”之旁,别有夺地,非此“且于之隧”也。
  明日,先遇莒子於蒲侯氏。蒲侯氏,近莒之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