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出奔,故书其弟以罪兄也。昭元年,秦伯之弟针出奔晋,传曰“罪秦伯”,知此亦罪卫侯也。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夏会之大夫也。豹不倚顺,以显弱命之君,而辨小是以自从,故以违命贬之。《释例》论之备矣。
  ○倚,於绮反。
  [疏]注“夏会”至“备矣”。
  ○正义曰:杜云“夏会之大夫”者,因经书在夏,故云“夏会”,其实会在秋耳。诸国朝会而因有他事者,皆前目而后凡,故此不复序,而总云“诸侯之大夫”,还是“夏会之大夫”也。豹去叔孙者,传言季孙以公命命豹使视邾、滕,而叔孙不从,不书其族,言违公命,故贬之也。从公之命,於理顺也,不视邾、滕,其是小也。顺君之命,其礼大。不视邾、滕为是小。豹不倚此顺道以显弱命之君,而辨小是以自从,故以违命贬之也。於时鲁国君弱臣彊,政令出於季氏,鲁君不得有命臣之理,臣之小者,季氏以己意命之,皆不敢不从也。叔孙豹秉心彊直,季氏所惮,恐不从己意,故假以公命命之。诸传言以公命者,实非公命,而假称公耳。其时鲁君未尝有命,此称公命是假可知,豹虽心知是假,若其即以为真,共敬从命,则国内义士皆将生心,必相告云豹是国之大贤,我等仰以取法。闻是公命虽非亦从,则知公之所命,悉不可违,岂不使季氏惧,而公室尊也?从公之命,是为顺也。如此,虽实非公命,豹但倚此顺道以从公命,则弱命之君命得显矣。尊君卑臣在此一举,比视邾、滕,未为大失,豹乃辨其小是以从已心,违君之命,故贬之。《释例》曰:“季氏专鲁,禄之去公室三世矣,制命出於私门,非国所知也。叔孙豹,鲁之贤臣,欲匡难以矫时,故季孙惮之,不敢以己意,假公命以敦叔孙也。邾、滕之班,不列於会,豹不登朝固请,受命而行。邾、滕降次,事非机危,既不驰请,又不辞会,而率意改命,失命之甚。其君眠食於深宫,今一出命,共命之使,所宜崇长,虽有小失,遂而伸之。国内固知我君之命不可以违,则季氏有惧,而义士生心。君子以豹不倚顺以显弱命之君,而辨小是以自从,故以违命贬之也。”杜言辨小是者,豹云宋、卫吾匹,不视邾、滕,於理是也,但比於申弱君之命,使臣卑而君尊,此为小耳。
  冬,十有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今《长历》推十一月朔,非十二月。传曰:辰在申,再失闰。若是十二月,则为三失闰,故知经误。
  [疏]注“今长”至“经误”。
  ○正义曰:此经言十二月,而传言十一月,今杜以《长历》推之,乙亥是十一月朔,非十二月也。传曰:“辰在申,再失闰矣。”若是十二月,当为辰在亥,以申为亥,则是三失闰,非再失也。推历与传合,知传是而经误也。
  【传】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诸丧邑,谓齐、鲁、宋也。周,密也。必密来,勿以受地为名。
  ○丧,息浪反,注同。)使乌馀具车徒以受封,(乌馀以地来,故诈许封之。)
  [疏]传“使乌馀具车徒”。
  ○正义曰:必使乌馀具车徒者,以三国皆具车徒,若不使亦具车徒,恐其惊而觉也。且乌馀窃邑,诸侯不能治之,则乌馀之众彊也。虑其迸散,欲聚以执之。下云“尽获之”是也。
  乌馀以其众出,出受封也。使诸侯伪效乌馀之封者,效,致也。使齐、鲁、宋伪若致邑封乌馀者。而遂执之,尽狂之。皆获其徒众。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於晋。传言赵文子贤,故平公虽失政,而诸侯犹睦。
  [疏]“皆取”至“於晋”。
  ○正义曰:古本亦有不重言“诸侯”,今定之本重有“诸侯”。若重言“诸侯”,则天下诸侯以此事故皆睦於晋也。刘炫云:晋、宋古本皆不重言“诸侯”,则唯谓齐、鲁、宋三国睦耳,不重是也。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季,庆封字。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相鼠》,《诗 鄘风》。曰:“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庆封不知此诗为已,言其闇甚。为明年庆封来奔传。
  ○称,尺证反。为赋,于伪反,注同。相,息亮反,注同。鄘音容。
  卫甯喜专,公患之。公孙免馀请杀之。免馀,卫大夫。公曰:“微甯子,不及此,及此,反国也。吾与之言矣。言政由甯氏。事未可知,恐伐之未必胜。袛成恶名,止也。”衹,適也。
  ○衹音支,注同。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二公孙,卫大夫。
  ○勿与,音预。使攻甯氏,弗克,皆死。无地及臣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献公出时,公孙臣之父为孙氏所杀。
  [疏]注“献公”至“所杀”。
  ○正义曰:十四年传曰:“公使子蟜、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彼所杀者,皆是公子。而此臣是公孙,公言“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知是尔时死耳,亦不知彼所杀者谁是臣之父也。
  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