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彼公不与盟,讳而不书,此书之者,彼不相朝聘,公实有罪,讳国之恶,故不书其盟;此时公实无罪,非是国恶,故书而不讳。襄三十一年传曰:“晋公室卑,政在侈家。韩宣子为政,不能图诸侯,鲁不堪晋求,谗慝弘多,是以有平丘之会。”此年传云:“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注云:“自昭公即位,邾、鲁同好,又不朝夕伐莒,无故怨诉,晋人信之,所谓‘谗慝弘多’。”是言晋受谗言,公无罪,非国恶,故不讳也。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公至自会。无传。
  蔡侯庐归于蔡。
  ○庐音卢,又力居反。陈侯吴归于陈。陈、蔡皆受封于楚,故称爵。诸侯纳之曰归。
  [疏]注“陈蔡”至“曰归”。
  ○正义曰:《公羊传》曰:“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其意言诸侯不得专封,不与楚封陈、蔡,使若陈、蔡之君自有国而归之。然以是故称爵言归,若言各自有爵,非由楚也。杜以传言“平王封陈、蔡”,又二君之归,再言“礼也”,则兴灭继绝,是为得礼,无有“不与楚封”之事也。二者皆是旧国立君,绍其先祀,袭其封爵。爵是先世之爵,非楚今始立之,故言“陈、蔡皆受封于楚”。巳立为侯,故称爵以归国,非入国始为君也。礼,诸侯不生名。二君皆书名者,称爵以其受封于楚,书名以其未成为君。称名称爵,两见之也。“诸侯纳之曰归”,成十八年传例。
  冬,十月,葬蔡灵公。蔡复,而后以君礼葬之。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辞公。
  吴灭州来。州来,楚邑。用大师焉曰灭。
  [疏]注“州来”至“曰灭”。
  ○正义曰:州来,楚邑。不系楚者,大都以名通者,例皆不系国。“用大师焉曰灭”,襄十三年传例。
  【传】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为费人所败。不书,讳之。)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以为囚俘。冶区夫曰:“非也。(区夫,鲁大夫。
  ○俘,芳夫反。冶音也。区,乌侯反,一音丘于反。)
  [疏]“非也”。
  ○正义曰:非三代服叛之道也。
  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民将叛之,谁与居邑?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若诸侯皆然,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平子从之。费人叛南氏。费叛南氏在明年。传善区夫之谋,终言其效。
  ○衣,於既反。食音嗣。共音恭。惮,待旦反。为之聚也,于伪反。焉,于虔反。效,户孝反。
  [疏]“民疾”至“聚也”。
  ○正义曰:季氏既执费人,人皆憎疾季氏而叛之,为南氏之积聚也。
  楚子之为令尹也,杀大司马薳,掩而取其室。在襄三十年。
  ○薳,于委反。掩,於检反。及即位,夺薳居田。居,掩之族。言薳氏所以怨。迁许而质许围。迁许在九年。围,许大夫。
  ○质音致。蔡洧有宠於王,王之灭蔡也,其父死焉,楚灭蔡在十一年。洧仕楚,其父在国,故死。
  ○洧,于轨反。王使与於守而行。使洧守国,王行至乾谿。
  ○与音预。守,手又反。
  [疏]“楚子”至“而行”。
  ○正义曰:《易》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至於灭身也。
  申之会,越大夫戮焉。申会在四年。
  [疏]“申之”至“戮焉”。正义曰:王肃云:越大夫常寿过也。申之会,经书“淮夷”,而不书越者,以常寿过有罪,不得列会,故不书越也。戮者,陈其罪恶以徇诸军,言将杀之,终亦不杀,过至今在楚,故怨而作乱。
  王夺斗韦龟中犨,韦龟,令尹子文玄孙。中犨,邑名。
  ○犨,尺州反。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成然,韦龟子。郊尹,治郊竟大夫。
  ○竟音境。蔓成然故事蔡公。蔡公,弃疾也。故犹旧也。韦龟以弃疾有当璧之命,故使成然事之。
  ○蔓音万。故薳氏之族及薳居、许围、蔡洧、蔓成然,皆王所不礼也,因群丧职之族,启越大夫常寿过作乱,常寿过,申会所戮者。
  ○丧,息浪反。过,古禾反。
  [疏]“故薳”至“成然”。
  ○正义曰:言族者,以掩既被杀,唯有族存,故言族也。韦龟、成然皆被夺邑,所以不数韦龟,而独数成然者,以是时韦龟已死,故不言之。上言夺邑者,积王之恶,见成然怨恨之深,犹父子被夺故也。
  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息舟,楚邑,城之坚固者。
  [疏]“围固”至“居之”。
  ○正义曰:围固城,城之固者。克息舟,息舟即是其一也。以围时有所毁,故更城而居之。
  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吴,观起死在襄二十二年。朝吴,故蔡大夫声子之子。
  ○从,如字。朝,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