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经,不可复言地之经,故变文称义。既言则天之明,不可复言则地之性,故变文言因。因之与则,互相通也,正是变文使相辟耳。
  生其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用其五行。金、木、水、火、土。气为五味,酸、咸、辛、苦、甘。发为五色,青、黄、赤、白、黑。发,见也。
  ○见,贤遍反,下解见同。章为五声。宫、商、角、徵、羽。
  ○徵,张里反。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滋味声色,过则伤性。
  [疏]“生其”至“其性”。
  ○正义曰:此言天用气味声色以养人,不得过其度也。因上则天,之下更复本之於天。传称天有六气,此言生其六气,谓天生之也。用其五行,谓天用之也。上天用此五行以养人,五行之气,入人之口为五味,发见於目为五色,章彻於耳为五声。味以养口,色以养目,声以养耳。此三者,虽复用以养人,人用不得过度,过度则为昏乱,使人失其恒性,故须为礼以节之。
  ○注“金、木、水、火、土”。
  ○正义曰:《洪范》云:“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孔安国云“皆其生数”。是其以生数为次也。《大禹谟》说六府云:“水、火、金、木、土、穀。”五行之次,与《洪范》异者,以相刻为次也。此注言金、木、水、火、土者,随便而言之,不以义为次也。五物世所行用,故谓之五行。五者各有材能,传又谓之五材。此传所说礼意,意在味、色、声也。但味、色、声本於五行而来,五行又是六气所生,故先言六气、五行,然后至於味、色、声也。《释名》,“五气於其方各施行”。《白虎通》云“言为天行气,故谓之五行”。
  ○注“酸、咸、辛、苦、甘”。
  ○正义曰:《洪范》又演五行云:“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孔安国云“咸,水卤所生;苦,焦气之味;酸,木实之性;辛,金之气味;甘味生於百穀”。是言五行之气为五味。水味咸,火味苦,木味酸,金味辛,土味甘也。五行本性,自有此气,气至於人乃为五味,味之为异,入口乃知。言气气为五味,谓气入口,与下章也、发也者,据人知为文。味为性所有,色是形之貌,声是质之响,色可近视,声可远闻,自近以及远,故以口、目、耳所知味色声为次也。
  ○注“青黄”至“见也”。
  ○正义曰:五色,五行之色也。木色青,火色赤,土色黄,金色白,水色黑也。木生柯叶则青,金被磨砺则白,土黄,火赤,水黑,则本质自然也。发,见也。谓见於人目,有此五色。
  ○注“宫、商、角、徵、羽”。
  ○正义曰:声之清浊,差为五等。圣人因其有五,分配五行。其本末由五行而来也。但既配五行,即以五者为五行之声。土为宫,金为商,木为角,火为徵,水为羽。声之清浊,入耳乃知,章彻於人为五声也。此言章为五声,元年传云:“徵为五声。”章徵不同者,据声之至人,是为章彻;据人之知声,则为徵验。是彼此之异言耳。
  ○注“滋味”至“伤性”。
  ○正义曰:《老子》云“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言其过耽耆之,则有此病。是其过则伤本性也。
  是故为礼以奉之:制礼以奉其性。为六畜、马、牛、羊、鸡、犬、豕。
  ○畜,许又反,又楮六反。五牲、麋、鹿、纴、狼、兔。
  ○麋,亡悲反。麏,九伦反,本亦作麇。三牺,祭天地宗庙三者谓之牺。以奉五味;为九文、谓山、龙、华、蟲、藻、火、粉米、黼、黻也。华若草华。藻,水草。火,画火。粉米若白米。黼若斧。黻若两巳相戾。传曰:火龙黼黻,昭其文也。
  ○黼音甫。黻音弗。
  [疏]“是故”至“五味”。
  ○正义曰:口欲尝味,目欲视色,耳欲听声,人之自然之性也。欲之不巳,则失其性。圣人虑其失性,是故为礼以奉养其性,使不失也。牲牺,祭祀所用,非人所食,而以牲牺奉五味者,礼推人道以事神,神之所享,皆是人食。尊鬼神而异其名耳,故亦为奉五味。
  ○注“马、牛、羊、鸡、犬、豕”。
  ○正义曰:《尔雅 释畜》,马、牛、羊、犬、鸡五者之名,其豕在《释兽》之篇。畜,养也。家养谓之畜。野生谓之兽。豕有野豕,故因记之於《释兽》耳。又《释畜》之末别释马、牛、羊、豕、犬、鸡,六者之名其下题曰“六畜”,谓此是也。《周礼 膳夫》云“膳用六牲”,是庖用六牲也。“庖人掌其六畜”,郑玄云:六牲,马、牛、羊、豕、犬、鸡。“六畜即六牲也。始养之曰畜,将用之曰牲”。是畜牲一也。
  ○注“麋、鹿、纴、狼、兔”。
  ○正义曰:十一年传曰:“五牲不相为用。”注云:“五牲,牛、羊、豕、犬、鸡。”此异彼者,以上文巳言六畜,则五牲非六畜,故别解之。《周礼》,庖人掌共六兽。郑众云:“六兽,麋、鹿、熊、麏、野豕、兔。”郑玄云:“兽人冬献狼,夏献麋。又内则无熊,则六畜当有狼,而熊不属。”今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