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为官长,木官之最长也。其火、金、水、土正亦然。贾逵云:总言万物,句芒非专木生如句,杜误耳。木正顺春,万物始生,句而有芒角。杜独言木者,以木为其主。故经云“木正”,且木比万物,芒角为甚,故举木而言。刘炫以杜不取贾义,而独举於木而规杜非也。
  火正曰祝融,祝融,明貌,其祀犁焉。
  ○犁,力兮反。
  [疏]注“祝融”至“犁焉”。
  ○正义曰:杜不解祝,则谓祝融二字共为明貌也。贾逵云:夏,阳气明朗。祝,甚也。融,明也。亦以夏气为之名耳。《郑语》云:“黎为高辛氏火正,以焞燿敦大,光明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如彼文,又似由人生名者。彼以其官掌夏,德又称之,故以夏气昭明命之耳。
  金正曰蓐收,秋物摧蓐而可收也,其祀该焉。
  ○蓐音辱;本又作辱。摧,徂回反。水正曰玄冥,水阴而幽冥,其祀脩及熙焉。
  ○冥,亡丁反。土正曰后土。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为社。
  ○霤,力救反。
  [疏]注“土为”至“为社”。
  ○正义曰:后者,君也。群物皆土所载,故土为群物之主,以君言之,故云后土也。贾逵云:句芒祀於户,祝融祀於灶,蓐收祀於门,玄冥祀於井,后土祀於中霤。今杜云“在家则祀中霤”,是同贾说也。家谓宫室之内,对野为文,故称家,非卿大夫之家也。言在野者,对家为文,虽在库门之内,尚无宫室,故称野。且卿大夫以下,社在野田。故《周礼 大司徒》云:“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郑玄云:“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诗人谓之田祖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是在野则祭为社也。此野田之社,民所共祭,即《月令》“仲春之月,择元日,命人社”。是也。刘炫云:天子以下俱荷地德,皆当祭地,但名位有高下,祭之有等级。天子祭地,祭大地之神也。诸侯不得祭地,使之祭社也。家又不得祭社,使祭中霤也。霤亦地神,所祭小,故变其名。贾逵以句芒祀於户云云,言虽天子之祭五神亦如此耳。杜以别祭五行神,以五官配之,非祀此五神於门、户、井、灶、中霤也。门、户、井、灶直祭门户等神,不祭句芒等也。唯有祭后土者,亦是土神,故特辨之。云“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为社”。言彼与中霤亦是土神,但祭有大小。《郊特牲》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取财於地,教民美报焉。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示本也。”是在家则祀中霤也。《大司徒》以下,同此礼也。
  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弃,废也。
  [疏]“龙水”至“生得”。
  ○正义曰:汉氏先儒说《左氏》者,皆以为五灵配五方,龙属木,凤属火,麟为土,白虎属金,神龟属水。其五行之次,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王者脩其母则致其子,水官脩则龙至,木官脩则凤至,火官脩则麟至,士官脩则白虎至,金官脩则神龟至,故为其说云:视明礼脩而麟至,思睿信立而白虎扰,言从文成而神龟在沼,听聪知正而名川出龙,貌共体仁则凤皇来仪,皆脩其母而致其子也。解此龙水物者,言龙为东方之兽,是此方水官之物也。水官废矣,故龙不生得,言母不脩,故子不至也。杜氏既无其说,未知与旧同否。此下不注,似与旧说异,或当以为龙是水内生长,故为水官之物。水官废矣,故龙不生得,言水官不脩故无水内之灵兽也。若如此解,则上云“物有其官”,当谓五灵之物,各各自有其官,官能脩理,各自致物。龙是水内之物,可令水官致龙。其凤、皇、麟、虎之辈共在天地之间,不是寝金、食火、木生、土出,未知何官致凤?何官致虎?未测杜旨,不可强言。是用阙疑,以俟来哲。
  不然,《周易》有之,言若不尔,《周易》无缘有龙。在《乾》《乾》下《乾》,上《乾》。
  ○乾,其连反;本亦作乾。之《姤》,《巽》下《乾》上,《姤》。《乾》初九变。
  ○姤,古豆反。曰‘潜龙勿用’;《乾》初九爻辞。
  ○爻,户交反。其《同人》《离》下《乾》上,《同人》。《乾》九二变。曰,‘见龙在田’;《乾》九二爻辞。其《大有》《乾》下《离》上,《大有》。《乾》九五变。曰,‘飞龙在天’;《乾》九五爻辞。其《夬》。《乾》下《兑》上,《夬》。《乾》上九变。
  ○夬,古快反。兑,徒外反。曰,‘亢龙有悔’;《乾》上九爻辞。
  ○亢,苦浪反。其《坤》《坤》下《坤》上,《坤》。《乾》六爻皆变。
  ○坤,本又作巛,空门反。曰,‘见群龙无首,吉’;《乾》用九爻辞。《坤》之《剥》《坤》下《艮》上,《剥》。《坤》上六变。
  ○剥,邦角反。艮,古恨反。曰,‘龙战于野’。《坤》上六爻辞。
  [疏]“在乾至于野”。
  ○正义曰:传例上下虽不用筮,但指此卦某爻之义者,即以某爻之变,更别为卦,即云此卦之某卦。则此《乾》之《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