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私,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身死於外,见贬於春秋也。”是言罪在公,书公在之意也。杜言“见贬於春秋”者,公当在国治民,每岁书公在外,是其贬责公也。刘炫云:序云诸言不书,皆仲尼新意,然则前三年鲁史皆书公在,仲尼去之。仲尼所以不於此先书公在郓与乾侯者,所以非公之妄,妄伐季氏,且明过谬犹可掩。此年书者,自是郓人溃叛云云。此年云“非公,且徵过”;三十一年云“言不能外内”;三十二年云“言不能外内,又不能用其人”,每岁发传,言公之罪也。
  ○注“徵明”至“所在”。
  ○正义曰:不先书郓与乾侯,一事之中有两种之意。一者,非责公之妄;一者,明公过谬犹可掩也。非责公之妄者,以君举必书,公在乾侯与郓,臣子当委曲详录,今轻略不记,似若不足可录然,所以非责公之妄也。明公过谬犹可掩者,被臣所逐,出居於外,若显然书之,则耻恶尢甚,故隐而不书,犹若在国,欲明公过谬之失尚可容掩也。此以徵为明,明公过可掩也。襄二十八年传云:“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徵,亦为明,明告丧者之过也。彼言徵,审也。审其事知无他故,以明其过失也。服虔云:非公且徵过。昭公无道,久在外,季氏非公,不肯释言公在某地,《春秋》之义亦以不书徵季氏之过。此年书者,公不得入晋,外内有困辱,季氏闵而释之,所谓事君如在国。案明年传云“言不能外内”。又明年传文“言不能外内,又不能用其人”。皆是传说经意,非责昭公,不是季氏非公也。即如服言,往前季氏非公,不肯释公所在,此年以后,方始闵而释之,所谓事君如在国,则往前未释之时不如在国矣,二十七年扈之会,范献子何以已言季氏“事君如在国”也?季氏夺公郓邑,与公交战,行货齐晋,使不纳公。祷于炀宫,求君不入。及其死也,犹欲绝其兆域,加之恶谥,闵公之事复安在乎?
  夏六月,晋顷公卒。秋八月,葬。郑游吉吊,且送葬。魏献子使士景伯诘之,曰:“悼公之丧,子西吊,子蟜送葬。在襄十五年。
  ○诘,起吉反。矫,居表反。今吾子无贰,何故?”吊、丧共使。
  ○使,所吏反。对曰:“诸侯所以归晋君,礼也。礼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谓。事大在共其时命,随时共所求。
  ○共音恭,注及下同。字小在恤其所无。以敝邑居大国之间,共其职贡,与其备御不虞之患,岂忘共命?言不敢忘共命,以所备御者多,不及办之。
  ○御,鱼吕反,注同。办,皮苋反。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於是乎使卿。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紼矣。紼,輓索也。礼,送葬必执紼。
  ○好,呼报反。间音闲,下同。紼音弗。輓,本又作挽,音晚。索,悉各反。
  [疏]注“紼輓”至“执紼”。
  ○正义曰:紼,礼或作綍。《礼记 缁衣》云:“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綍是大绳也。《周礼》天子葬用六綍。《丧大记》君葬用四綍,大夫葬用二綍。紼为葬之所用,是輓索也。案《礼 杂记》,诸侯执綍五百人,大夫三百人。郑玄云:“天子盖千人也。天子诸侯之丧殡于西序,而属綍焉。备火灾而輓之也。”《王制》云:“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紼而行事。”谓丧在殡,逾紼而行祭也。《周礼 大司徒》云:“大丧,帅六乡之众庶。属其六引。”又《遂人》云:“大丧,帅六遂之役,属六綍。”郑玄《丧大记》注云:“在棺曰綍,行道曰引,至壙将窆又曰綍。”是綍引一物,从所在而异名耳。“礼送葬必执紼”,《曲礼》文也。郑玄云:“葬丧之大事,紼引车索也。”郑之先君亲送晋侯葬者,传无其文,游吉今言之,盖亦尝有矣。
  若其不间,虽士、大夫有所不获数矣。不得如先王礼数。大国之惠,亦庆其加,庆,善也。谓善其君自行。而不讨其乏,明厎其情,厎,致也。
  ○厎音旨。取备而已,以为礼也。灵王之丧,在襄二十九年。
  [疏]“庆其”至“而已”。
  ○正义曰:善其有加,不讨其乏,明知郑国致其情实,取充备而已。
  我先君简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实往,敝邑之少卿也。少,年少也。
  ○印,一刃反。少,诗照反,注同。
  [疏]“我先君简公在楚”。正义曰:由简公在楚,上卿守国,故少卿行耳。郑玄以为简公若在,君当自行。其言非传旨也。
  王吏不讨,恤所无也。今大夫曰:‘女盍从旧?’盍,何不也。
  ○女音汝。盍,胡猎反,下同。旧有丰有省,不知所从。从其丰,则寡君幼弱,是以不共。从其省,则吉在此矣。唯大夫图之!”晋人不能诘。传言大叔之敏。
  ○省,所景反,下同。
  吴子使徐人执掩馀,使锺吾人执烛庸,二十七年奔故。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大封与土田,定其所徙之居。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使居养,二子奔楚,楚使逆之於竟也。养,即所封之邑。
  ○监,古衔反。竟音境。莠尹然、左司马沈尹戌城之;城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