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计应曼姑为首,而序在齐下者,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推齐使为兵首,故先书齐也。《穀梁传》曰:“此卫事也,其先国夏何也?子围父也。”是先儒及杜皆同《穀梁》之说也。宋鱼石去而复入,据宋之彭城,襄元年经书“围宋彭城”,传曰:“非宋地,追书也。於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此蒯聩在戚,齐、卫围之,与围宋彭城事类同矣。彭城称宋,此不称卫者,蒯聩据戚与辄争国,非是叛人,故不须系之卫也。《公羊传》曰:“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其意言灵公废蒯聩,不用使之得国。辄不以国与蒯聩,是灵公之命行於蒯聩也。立为国君,是王事也;以国与父,是私事也。不以国与父,是天子之命行於诸侯也。如《公羊》之言,则辄义可以距父,围戚不为不义。而杜言曼姑“知其不义”,则辄不合距父,意与《公羊》异者,据《左传》,公子郢让国不受,然后立辄。然则辄之立也。以周礼,无適子,则立適孙。缘是以得立耳,非有灵公之命使立之也。为辄之义,自可让而不受。以巳是適孙,缘有可立之势,贪国以距父耳,非有灵公之命、天子之敕,使之距蒯聩也。《论语》说此事云:“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乎?’出曰:‘夫子不为也。’”孔子意不助辄,明是辄为不义,故曼姑自知不义,推齐为主。
  夏,四月,甲午,地震。无传。
  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天火曰灾。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无传。鲁党范氏,故惧晋,比年四城。启阳,今琅邪开阳县。
  宋乐髡帅师伐曹。无传。
  ○髡,苦孙反。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无传。公子驷之党。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无传。不书名,未同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无传。
  【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中山,鲜虞。)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司铎,宫名。
  ○铎,待洛反。
  [疏]注“司铎宫名”。
  ○正义曰:僖二十年,西宫灾,书之。此不书者,西宫,公之西宫,亲近逼君,忽被天火,故重而书之。此司铎虽是公小宫,在公宫之后,非君来往之急,又是人火,所以轻而不书。或可举庙重以略之。
  火逾公宫,桓、僖灾。桓公、僖公庙。
  [疏]“桓僖灾”。
  ○正义曰:传言火,而经书灾者,司铎初被人火,火越宫而至庙。以火逾宫,故以灾言之。
  救火者皆曰顾府。言常人爱财。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於宫,敬叔,孔子弟子南宫阅。周人,司周书典籍之官。御书,进於君者也。使待命於宫。
  ○阅音悦。曰:“庀女,而不在,死。”庀,具也。
  ○庀,匹婢反。女音汝。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景伯,子服何也。宰人,冢宰之属。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待求之命。
  ○共音恭。校人乘马,巾车脂辖,校人,掌马。巾车,掌车。乘马,使四匹相从,为驾之易。
  ○校,户教反,注及下同。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辖,户瞎反,本又作鎋,同。为,于伪反。易,以豉反。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国有火灾,恐有变难,故慎为备。
  ○难,乃旦反。济濡帷幕,郁攸从之。郁攸,火气也。濡物於水,出用为济。
  ○济,子细反,又子礼反,注同。帷,位悲反。幕音莫。攸音由。蒙葺公屋,以濡物冒覆公屋。
  ○葺,七入反,一音子入反。自大庙始,外内以悛。悛,次也。先尊后卑,以次救之。
  ○悛,大全反。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乘车,公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象魏,门阙。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周礼》,正月县教令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之,故谓其书为象魏。
  ○县音玄。
  [疏]注“周礼”至“象魏”。正义曰:《周礼 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浃日而敛之。”郑玄云:“正月,周之正月。吉,谓朔日。大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於天下,至正岁又书而县于象魏,使万民观焉。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郑众云:‘从甲至甲,谓之浃日,凡十日。’”其《地官》、《夏官》、《秋官》皆有此言:《地官》云:“布教县教象”;《夏官》云:“布政县政象”;《秋官》云:“布刑县刑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