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以优有道之弱。若进止在已,非齐所得灭也。何休曰:“《春秋》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其后灭江、六,不言大去。又大去者,於齐灭之不明,但知不使小人加乎君子,而不言灭,纵失襄公之恶,反为大去也。”郑君释之曰:“商臣弑其父,大恶也,不得但为小人。江、六之君,又无纪侯得民之贤,不得变灭言大去也。元年冬‘齐师迁纪’,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今‘纪侯大去其国’,是足起齐灭之矣。即以变灭言大去,为纵失襄公之恶,是乃经也,非传也。且《春秋》因事见义,舍此以灭人为罪者自多矣。”
  ○纵,子用反。见,贤遍反。舍音舍。
  [疏]注“舍此”至“多矣”。
  ○释曰:此是郑难。何休云“纵失襄公之恶也”,言《春秋》有因事见义者,不得不舍此以灭人为罪也。若僖五年“晋人执虞公”,十九年“梁亡”之类是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隐而葬之。隐,痛也。不曰卒而曰葬,闵纪之亡也。
  [疏]注“曰葬”至“亡也”。
  ○释曰:知非为危者,纪国已灭而齐葬之,非复纪之臣子能葬,故知闵之,非为危也。又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传曰:“日葬,闵纪之亡也。”知此亦是闵之也。不於卒闵之者,葬者送终大事故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郜,齐地。
  ○狩音兽。郜,古报反,《左氏》作禚。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内无贬公之道。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剌释怨也。怨,纡元反,又纡原反,后同。剌,七赐反。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师而曰如,众也。言师众大如国,故可以言如。若言如齐侯,则不可。
  [疏]传“师而曰如,众也”。
  ○释曰:解经二年“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四年“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不言“如齐师”者,言如齐师者众大如国,故可言。如若指齐侯,则於文不可言“如齐侯”也。

  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
  [疏]传“不逾竟”。
  ○释曰:复发传者,嫌师与国异也。

  秋,郳黎来来朝。黎来,名也。
  ○郳,五兮反,国名。黎,郎兮反;黎来,郳君名。朝,直遥反。郳,国也。黎来,微国之君,未爵命者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纳惠公朔。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王不欲立朔也。
  [疏]传“是齐侯、宋公”。
  ○释曰:四国皆从贬,而独言齐、宋者,齐为兵主,宋是大国,则陈、蔡亦从也。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徐邈曰:“诸侯不奉王命,朔遂得篡,王威屈辱,有危,故月也。救卫於义善,故重子突。功不立,故著其危。”
  [疏]注“有危,故月”。
  ○释曰:日月之例见危者,唯施於内,今施之於外者,范答薄氏云:“王者安危,天下所系,故亦与内同也。”

  王人,卑者也。称名,贵之也。何休以为称子则非名也。郑君释之曰:“王人贱者,录则名可。今以其衔命救卫,故贵之。贵之则子突为字可知明矣。此‘名’当为‘字’误尔。徐乾曰:“王人者,卑者之称也。当直称王人而已,今以其能奉天子之命,救卫而拒诸侯,故加名以贵之。僖八年‘公会王人、齐侯’,是卑者之常称。”
  ○卑者之称,尺证反,下“常称”同。
  [疏]注“郑君”至“称也”。
  ○释曰:郑答何休云,传文“称名,贵之”者,“名”当为“字”,则郑玄以子突非名。徐乾云“故加名以贵之”,则子突非字。二者不同者,郑意若以子突为名,则书名者乃士之常称,传何以云“贵之”?故知子突是字。徐乾意称人则王之卑者,不合书名,僖八年“公会……王人于洮”是也,今称名即是贵之。故二说不同。或以为突是名,子是贵,理亦通,但注意似不然。善救卫也。

  [疏]传“善救卫也”。
  ○释曰:计王者有伐无救,而云善者,朔叛逆王命,天子废之,立其嗣子而遣师往救,有存诸侯之功,故曰善,不可以大平之法格之。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据九年“伐齐纳纠”言纳。不逆天王之命也。不与诸侯得纳王之所绝。入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绝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绝之也。
  [疏]传“朔入逆”云云。
  ○释曰:朔出奔之时,传曰:“朔之名,恶也。”此云顺者,谓比之入国为顺。彼辟天子之召,仍是恶也,故称名耳。一解此当文自相比,朔入为逆,则出当为顺矣。

  秋,公至自伐卫。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据襄九年,时有穆姜之丧,会诸侯伐郑,不致。不致,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