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文夫”至“风同”。
  ○释曰:哀姜有罪,故僖成其母为夫人。今姜氏子杀故身出,本自无罪,则顷熊成丧,不是同例。而云与成风同者,礼:妾子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以二者俱非正礼,故云同耳,非谓意尽同也。《穀梁》以成风再贬,故曰妾子。虽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则襄公以其母定姒为夫人亦非正明也。然成风再贬,自外不讥者,从一讥故也。案文十八年注云“宣母敬嬴”,此云顷熊者,一人有两号故也。

  雨,不克葬。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徐邈曰:“案经文是己丑之日葬,丧既出而遇雨,若未及己丑而?期,无为逆书此日。葬礼:丧事有进无退。又《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则人君之张设,固兼备矣。礼:先迁柩於庙,其明昧爽而引。既及葬日之晨,则祖行遣奠之礼设矣,故虽雨犹终事,不敢停柩久次。”
  ○不为,于伪反。潦音老。蓑,素禾反。笠音立,张如字,又陟亮反。柩,其又反,尸在棺曰柩。昧音妹。引,以刃反,又如字。遣奠,弃战反。
  [疏]“葬既”至“制也”。
  ○释曰:旧解案礼庶人悬封,葬不为雨止,明天子诸侯不触雨而行可知也。传言不为雨止者,谓不得止葬事而更卜远日。“丧不以制也”者,谓不得临雨而制丧事,岂有诸侯执紼者五百人,安待触雨而行哉!是徐邈之说,理之不通。今案传文云“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是葬为雨止,丧事不以礼制也。上文云“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明是雨止,则非礼可知,安得云传意葬为雨止乎!又且范引徐邈之注,不言其非,则是从徐说矣,何为述范义而违之哉!
  ○注“徐邈”至“久次”。
  ○释曰:“未及己丑而却期”者,谓雨之与葬,皆是己丑之日也。若未及己丑之而遇雨,其葬期有却者,何为逆书己丑日葬也?《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者,《毛诗传》云“蓑所以备雨,笠所以御暑”是也。

  庚寅,日中而克葬。而,缓辞也,足乎日之辞也。
  [疏]“而缓辞也”。
  ○释曰:言缓辞也者,此日中克葬,足乎日,故云缓也。定十五年,“日下昃,乃克葬”,故云“乃,急辞也”。是二文相对为缓急,故《公羊传》云:“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是二文相对也。

  城平阳。
  楚师伐陈。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有母之丧,而行朝会,非礼。
  ○朝,直遥反。
  [疏]注“有母”至“非礼”。
  ○释曰:非礼,经无异文者,传例云:“如往月,危往也。”此朝书月,即是非礼之异文也。

  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
  [疏]“秋,取根牟”。
  ○释曰:《公羊传》曰:“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谓母丧未期而取邑,故讳不系邾娄也。若言讳不系邾娄居母之丧,纵非邾邑,岂容无讳?或当如《左传》以根牟为国名也。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其地,於外也。其日,未逾竟也。外,谓国都之外,诸侯卒於路寝则不地。传例曰:“诸侯正卒则日,不正则不日。”旧说逾竟亦不日,然则诸侯不正,而与未逾竟无以别之矣。案襄七年,郑伯卒于操,此年晋侯卒于扈,文正与襄二十六年许男卒於楚同,恐后人谓操、扈是国,故於疑似之际,每为发传,日未逾竟也。
  ○臀,徒门反。竟音境。以别,彼列反。操,七报反。
  [疏]注“外谓”至“竟也”。
  ○释曰:诸侯之国,皆以侵伐会盟见经,操扈经既无文,而疑是国者,周有千八百诸侯,今盟会侵伐见《春秋》者不过数十而巳,操、扈传若不发,焉知非国也?曲棘不释者,双名也,去国远矣,故不假释。郱鄑郚以三言为名,故传释之为国也。晋侯黑臀不书葬者,旧解以为篡立故也,今案黑臀既书日卒,未必篡立,盖鲁不会,故不书也。

  冬,十月,癸酉,卫候郑卒。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郤,去逆反。缺,倾雪反。
  陈杀其大夫泄冶。泄,息列反。冶音也。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徵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其家。二人,陈大夫。
  ○夏,户雅反。或衣其衣,或衷其襦,衷者,襦在衷也。
  ○衣其衣,上於既反,下如字。襦,而朱反。在衷,本又作里,音里。以相戏於朝。朝,直遥反。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则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於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
  十年,春,公如齐。
  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公娶齐,齐由以为兄弟反之。齐由以婚族,故还鲁田。《尔雅?释亲》曰:“妇之党为婚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