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娶,十住反。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
  [疏]“不言”至“受之”。
  ○释曰: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言来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传例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则此丙辰,晦之日也。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推寻义例,当是闰月矣。文六年传曰:“闰月者,附月之馀日。”言闰承前月,而受其馀日。故书闰月之日,系前月之下,盖史策常法,文有定例,闰有常体,无嫌不明,故不复每月发传。哀五年《公羊传》曰:“闰月不书,此何以书?”推此言之,则《春秋》固有在闰月而不冠以闰者矣。至於闰不告月,犹朝于庙,闰月葬齐景公,不正其闰,无以言其事,故书,见变礼。
  ○不复,扶又反,下注复同。不冠,工乱反。犹朝,直遥反。见,贤遍反。
  [疏]注“闰有常体”。释曰:闰月,所在无常,而言有常体者,闰是附月之馀,文承前月,是无体之常,不谓所在有常。

  齐崔氏出奔卫。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何休曰:“氏者,讥世卿也。”即称氏,为举族而出,尹氏卒,宁可复以为举族死乎?郑君释之曰:“云举族死,是何妖问甚乎?‘举族而出之之辞’者,固讥世卿也。崔杼以世卿专权,齐人恶其族,今出奔,既不欲其身反,又不欲国立其宗后,故孔子顺而书之曰‘崔氏出奔卫’,若其举族尽去之尔。”
  ○崔杼,直吕反。恶其,乌路反。
  公如齐。
  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六月,宋师伐滕。月者,盖为下齐惠公葬速起。
  ○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速起”。释曰:知非为宋师伐滕归父如齐,宋师伐滕,外事也,归父之聘,轻也,诸侯时葬,正也,月葬,故也,今上有齐逐崔氏之文,又非五月而葬,明书月者,为葬惠公也。

  公孙归父如齐。
  葬齐惠公。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子者人之贵称。
  ○称,尺证反。
  [疏]“其曰”至“尊之也”。
  ○释曰:传知称子是尊之也者,此言王季子,即是大子之母弟,子者,人之贵称,故称子为尊之也。叔服以庶子为大夫,故直称字而不系王也。卒称王子虎者,卒当称名,故系王言之。

  聘,问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音亦。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饥。饥本或作饥,居疑反。
  楚子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夷陵。夷陵,齐地。
  ○《左氏》作辰陵。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秋,晋侯会狄于欑函。欑函,狄地。
  ○函音咸。不言及,外狄也。所以异之於诸夏。
  ○夏,户雅反。
  [疏]“不言及,外狄也”。
  ○释曰: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云:“及者,书尊及卑也。”是言及所以外吴。何得此传云不言及,外狄者?黄池之会,欲同吾子於诸侯,故直云及吴子,不云会吴;此不言及,是外狄,故云会狄,不云及狄,是不言及为外狄也。若不外,当云晋侯及狄会于欑函。然隐三年“齐侯、郑伯盟于石门”不言及,同吴於诸夏而云及吴子者,不可全同中国,故言及,以别尊卑也。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变楚子言人者,弑君之贼,若曰人人所得杀也。其月,谨之。
  [疏]“变楚”至“谨之”。
  ○释曰:经直言楚人,知是楚子者,下云楚子人陈,明知此为讨贼,故变楚子言人也。“其月谨之”者,不能自讨,藉楚之力,祸害必深,故书月为谨之。

  此入而杀也。其不言入,何也?据入国乃得杀。外徵舒於陈也。其外徵舒於陈,何也?据徵舒陈大夫,不应外。明楚之讨有罪也。雍曰:“经若书楚子入陈杀夏徵舒者,则入者内不受,是无以表徵舒之悖逆,楚子之得正。”
  ○悖,补对反。
  丁亥,楚子入陈。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弗受也?不使夷狄为中国也。楚子入陈,纳淫乱之人,执国威柄,制其君臣,傎倒上下,错乱邪正,是以夷狄为中国。
  ○恶,乌路反。傎,丁田反,本又作颠。邪,似嗟反。
  [疏]“日入,恶入者也”。
  ○释曰:上文美楚子入,今又恶之者,前为讨徵舒,讨得其罪,故变文以美之,今为纳二子,失其所,故日入以恶之。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纳者,内弗受也。辅人之不能民而讨犹可,雍曰:“辅相邻国,有不能治民者,而讨其罪人则可。”而曰犹可者,明邻国之君,无辅相之道。
  ○辅相,息亮反,下辅相同。
  [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