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而作,及其制作成而用之也,又以之而发舒天道之阳、敛肃地道之阴。然独阳不生、独阴不成,故必礼备乐和、兼施并行,然后天之阳、地之阴气交而形和,而絪缊之气通、生成之道备,而万物无有不得其所者矣。

  《乐记》曰: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臣按:《乐记》此章上文有曰:“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说者谓以玄酒、腥鱼、大羹非极口腹之欲也,以朱弦、疏越非极耳目之欲也,盖以人心莫不有欲,而所欲者莫不各有所好恶,好恶得其平,则是人道之正也。故圣人因礼乐而示之以好恶之正,使民观其礼而知上之制礼而不专事乎口腹也,如此,则莫不好质而恶奢;观其乐而知上之作乐而不专尚乎耳目也,如是,则莫不好和而恶淫。如此,则民之好恶得其平,而人道之正者于是复其初矣。后世人主一切惟口腹耳目之是恣,下民化之,此人道所以日流于邪淫而世道日沦于污下也欤?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婚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

  臣按:礼乐之制皆是以人为之节,度于人之死而兴哀也,则为之衰麻之服、哭泣之数以节其丧纪;于人之生而好乐也,则为之钟鼓之音、干戚之舞以和其安乐;因人之生而有男女,则为之婚姻、冠笄之礼以别之,使其不混;因人之生而相交接,则为之射乡、燕食之礼以正之,使其不流。礼以节之则民之行也无不中,乐以和之则民之言也无不和,是则丧纪也、安乐也、男女也、交际也,人人所有也,任其自有而自为之,不失之太过则失之不及,是以先王为之衰麻、哭泣,为之钟鼓、干戚,为之婚姻、冠笄,为之射乡、食飨,皆是因其所当为而为之节也,岂以私意巧智为之哉?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

  辅广曰:“乐者所以合人之和,礼者所以辨人之分。和合则相亲,分辨则相敬,有以合其情而无以饰其貌则乐胜而流矣,有以饰其貌而无以合其情则礼胜而离矣。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二者阙一则不可。”

  臣按:乐胜则流、礼胜则离,此二言者非但以论礼乐,凡人之行己处事,接物、交朋友,处族姻、乡党,无不皆然者。故礼以饰貌必有其义,其义既立则检于外者各得其宜,宜则人心安而不乖;乐以合情必有其文,其文既同则存于中者各有其理,理则人心定而不乱,此合情饰貌所以为礼乐之事而救其流离之失。然又必有义与文焉互相为用,然后贵贱以之而等、上下由是而和,此礼乐所以四达而为王道之备欤。

  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郑玄曰:“乐由中出,和在中也;礼自外作,敬在貌也。”

  臣按:礼乐之所以为大者,以其简易也。乐由天作而其大者与天地同和,如干以易知;礼以地制而其大者与天地同节,如坤以简能。故人君在上,以一心之中和而建为天下之极,若其文为度数则付之有司,亦犹乾坤之简易也。是以恭己五位之尊,揖让庙堂之上,而化行于四海、九州之大,所操者至简而不烦,所守者至易而不难也。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

  郑玄曰:“言顺天地之气与其数也。不失者,不失其性也。祀天祭地者,成物有功报焉。”

  朱熹曰:“礼主减,乐主盈,鬼神亦止是屈伸之义。礼乐、鬼神一理,在圣人制作处便是礼乐,在造化功用处便是鬼神。”

  臣按: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礼乐形而下者也,鬼神形而上者也。上下无异形,幽明无二理,是以自古圣人之制作礼乐于昭昭之表,所以妙契鬼神于冥冥之中,无愧于此即无愧于彼也。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

  朱熹曰:“礼有经礼、曲礼之事殊而敬,一乐有五声、六律之文异而爱,一所以能使四海之内合敬同爱者,皆大乐、大礼之所感化也。礼乐之制,在明王虽有损益,而情之同者则相因述也。唯其如此,是以王者作兴,事与时并,如唐虞之时则有揖让之事,夏殷之时则有放伐之事,名与功偕者功成作乐,故历代乐名皆因所立之功而名之也。”

  臣按:先儒曰有是时则有是事,有是事则有是功。圣人观其会通以行典礼,固未尝执一以废百,亦未尝循末以忘本。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