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于庙享而已矣。盖墓藏体魄而致生之,是不智也;庙以宅神而致死之,是不仁也。此圣人制礼明乎幽明之故,仁智合而理义尽也。既已送形而往安乎地下,迎精而反主于庙中,而致隆于陵园如元会仪上食奏乐,郡国奏计言民疾苦,是反易陵庙之理以体魄为有知,虚庙祏而不重设,复举庙中之主而祭于寝所,皆违礼也。明帝此举盖生于原庙,蔡邕不折衷以圣人之制而直论其情,情岂有既哉?”

  臣按:此后世帝王上陵之始。夫感雨露、霜雪之变,兴思慕、感念之诚,行展省拜谒之礼,不忘其体魄之所存,怛若其音容之如在,亦孝子一念,爱亲不忍死之之诚有不容己焉者。明帝此举亦不为过,但因时序流易,感时追慕,率臣下以行礼可也,乃如元会仪奏乐,郡国奏计言民疾苦,何居明帝之意,岂非不忍死其亲而以生事事之乎?噫,圣人之孝谓事死如事生者,盖谓宗庙享祀之礼耳,岂谓朝廷之上凡生时所事之事邪?

  《宋志》:古者无墓祭,秦汉以降始有其仪,至唐有清明设祭、朔望时节之祀,进食荐衣之式。五代诸陵远者令本州长吏朝拜,近者遣太常宗正卿,或因行过亲谒。宋初,春秋命宗正卿朝拜安陵,以太牢奉祠。乾德四年,始令宫人诣陵上冬服,其后定制,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先齐三日,牲用少牢一献。

  臣按:礼经无墓祭之文,后世行之虽非古也,然祖宗体魄所藏、留骨所在,为子若孙者漠然以土垄视之,阅岁逾时不一展省焉,其情安乎?情之所不安,义之所不当,此礼所以贵乎义起也。上陵之礼三代以前虽不经见,然自汉以后历代相承,率不敢废,非不敢也,盖不忍也。在汉初,天子虽不躬行,然奉常属官有寝园令长丞,又有园郎、寝郎,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丞相以四时行园。光武自建武六年至二十二年凡三幸长安,皆有事于十一陵,则固躬诣陵行礼也,但未立定制尔。唐《开元礼》有天子上陵仪注,又岁有清明设祭、朔望时节之祀,宋又行于春秋,岁以为常。我朝上陵之礼岁凡三举焉,清明也、中元也、冬至也,每遇行礼,文武诸司各遣官一员而以亲王或驸马都尉主祀事,天下无事,天子于清明日亦时或一行,其忌日则惟遣驸马而百官不与焉,其或藩王有来朝者亦许拜谒。孝陵在南京,内外臣僚有事经过者必先拜谒,否则有罪。臣窃以为人子于其亲,当一于礼而不可苟于其生也,则既事之以礼矣,迨其死也,其体魄之归于地者为宅兆以藏之,其魂气之在乎天者为庙祏以栖之,其洋洋乎在庙祏者则固事之以生矣,其累累然在丘垄者安忍以死视之哉?但为之制不可尽备,宜视岁享而杀,一事之以神道而兼用吉凶之礼,庶乎得古人起礼之义云,则此礼虽古无有而今有之亦不为过矣。夫上陵虽非宗庙之礼,然亦所以祀其先也,故附于宗庙之礼之末。

  以上宗庙飨祀之礼(下)
 

卷六○

  ▲国家常祀之礼(上)

  《周书召诰》: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马融曰:“言社则稷在其中。”臣按:六经言社始于此。

  《诗大雅绵》之诗曰:乃立冢土,戎丑攸行。

  朱熹曰:“冢土,大社也,太王所立而后因以为天子之制也。戎丑,大众也。起大事、动大众,必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

  臣按:国家大事在祀与戎,故人君建国必先立社,欲有兵戎之举必有事于社而后启行,《尔雅》所谓“兵凶战危虑有负败,祭之以求福宜,故谓之宜”者也。

  《诗序》:《载芟》,春藉田而祈社稷也。《良耜》,秋报社稷也。

  陈祥道曰:“社所以祭五土之祗,稷所以祭五谷之神。社而命之稷,以其首种先成而长百谷故也。稷非土无以生,土非稷无以见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以其同功均利而养人故也。”

  臣按:社与稷并言始见于此。

  《周礼地官》:大司徒设其社稷之(谓坛与堳埒也),而树之田主(山神、后土、田正之所依),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

  贾公彦曰:“谓于中门之外右边设大社大稷、王社王稷,又于庙门之屏设胜国之社稷,其社稷外皆有埒于四面也。句龙生时为后土官,有功于土,死配社而食;弃为尧时稷官,立稼穑之事,有功于民,死乃配稷而食,名为田正也。”

  臣按:《周礼》郑氏注此谓“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即鲁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所对者也。或问朱熹以木造主还是以树为主,熹曰:“以木为社主使神依焉。”是三代以前之社皆以木为主,后世乃易之以石焉。

  小司徒,凡建邦国立其社稷。

  贾公彦曰:“言邦国者谓立畿外诸侯。邦国立其社稷者,诸侯亦有三社三稷,谓国社、侯社、胜国之社,皆有稷配之。”

  封人掌设王之社,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令社稷之职。

  贾公彦曰:“掌设王之社者,谓王之三社三稷之坛及坛外四边之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