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牛。

  臣按:后稷祠而谓之灵星者,以稷配灵星也。又按《汉旧仪》,修复周家旧祀后稷,常以八月祭以太牢,为民祈农报功。

  隋制,祀先代王公帝尧于平阳,以契配;帝舜于河东,咎繇配;夏禹于安邑,伯益配;商汤于汾阴,伊尹配;文王、武王于澧渭之郊,周公、召公配;汉高祖于长陵,萧何配。

  臣按:秦始皇南巡,望祀舜于九嶷,上会稽祭禹;北魏文成东巡历桥山祀黄帝,然皆因所至而祀也,未有常典。魏孝文太和始诏祀尧、舜、禹及周公,然惟用清酌、尹祭而已(脯曰尹祭),至隋始定为常祀,祀用太牢,而唐因之。

  唐天宝六载,敕三皇五帝创物垂范,宜有钦崇,三皇伏羲以勾芒配,神农以祝融配,黄帝以风后、力牧配;五帝少昊以蓐收配,颛顼以玄冥配,高辛以稷、契配,唐尧以羲仲、羲叔配,虞舜以夔龙配。其择日置庙,乐用宫悬,牲用少牢,以春秋致享。

  臣按:此祀三皇之始,前此尧、舜各祭于所都之地,今乃并三皇立庙焉。

  七载,又诏置庙祀三皇以前帝王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

  臣按:此祀三皇以前帝王之始,然皇莫大于伏羲、神农、黄帝,帝莫盛于少昊、颛顼、高辛、尧、舜,王莫备于禹、汤、文、武,经史所纪者仅此而已,三皇以前世涉洪荒,事属茫昧,有陵墓者命有司守之,不立庙祀可也。

  代宗永泰二年,诏道州舜庙宜蠲近庙佃户充扫除。

  臣按:玄宗时尝令历代帝王庙每所差侧近人四户,有阙续填,其后有敕废之,至是代宗从道州刺史元结请而有此举。

  宋太祖建隆二年,诏先代帝王陵寝宜令所属州府遣近户守视,其冢墓有隳毁者亦加修葺。乾德元年又诏曰:“历代帝王,国有常享,著于甲令,可举而行,五代乱离,率多废坠,其高辛庙、尧庙、舜庙、夏禹庙、商汤庙、周文王庙、武王庙、汉高祖长陵,宜令有司每三年一享,严禁樵采。”后又命祀汉光武及唐太宗庙。

  四年又诏,太昊、女娲、炎帝、黄帝、颛顼、高辛、唐尧、虞舜、夏禹、成汤、周文武、汉高祖、世祖、唐高祖、太宗十有六帝,各给守陵五户,长史春秋奉祀;商太戊、武丁、周成、康、汉文、宣、魏太祖、晋武帝、后周太祖、隋高祖十帝,各给三户,岁一享;秦始皇、汉景、武、明、章、魏文帝、后魏孝文、唐玄、肃、宪、宣、梁太祖、后唐庄宗、明宗、晋高祖十五帝,各给二户,三年一祭;周桓王、灵王、景王、威烈王、汉元、成、哀、平、和、殇、安、顺、冲、质、献、魏明、高贵乡公、陈留王、晋惠、怀、湣、西魏文帝、东魏孝、静、唐高宗、中宗、睿宗、德宗、顺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懿宗、僖宗、昭宗、梁少帝、后唐末帝三十八帝,止禁樵采。

  臣按:宋太祖次序历代帝王,给守陵户,命有司致享,可谓忠厚之至矣。但其所品第者亦有未尽善者焉,其第一等十六帝给民五户,第二等十帝给民三户,第三等十五帝给民二户,皆令有司岁祀,第四等惟禁樵采,无陵户无祭祀。其第一等皆创业之君无可议者,其第二等曹操以篡得国,未尝即帝位也,而亦列于成康、汉文之间,朱温篡弑其君无复人理,而亦得预于景武、玄宪之列,则似无别矣。至于北朝、五代之陵墓皆禁樵采,而于南朝独遗者,是时吴、蜀未平也。呜呼,宋祖此举虽若为崇奉帝王而设,然其品第之间亦寓抑扬之意,后世人主鉴之,亦知所以自勉矣。我朝于帝王陵庙既命有司岁时修葺,又于三年一次,出祝文、香帛,遣太常寺乐舞生赍往所在,命有司致祭,其所祀者,伏羲、娲皇、神农、轩辕、少昊、颛顼、高辛、尧帝、舜帝、夏禹、商汤、商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汉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宣帝、光武、魏文帝、唐高祖、太宗、宪宗、宣宗、周世宗、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孝宗、理宗、元世祖凡三十六帝,是皆盛德之主,有功于生民者也,是皆出于我圣祖之所选定,可谓公且严矣,其视前代之所取舍岂不大有径庭哉?(以上历代帝王之祀)

  唐玄宗天宝七载,诏历代忠臣、义士、孝妇、烈女、史籍所载德行弥高者,所在宜置祠宇,量事致祭。

  臣按:后世祭忠臣、义士、孝妇、烈女始于此。所谓忠臣者十有六人,商傅说、箕子、微子、比干、齐管夷吾、晏婴、晋羊舌叔向、鲁季孙行父、郑东里子产、燕乐毅、赵蔺相如、楚屈原、汉霍光、萧望之、丙吉、诸葛亮也;义士者八人,殷伯夷、叔齐、周泰伯、吴季札、魏段干木、齐鲁仲连、楚申包胥、汉纪信也;孝妇者七人,周太姜、太妊、太姒、鲁大夫妻敬姜、邹孟轲母、汉陈宣孝妇、曹世叔妻大家也;烈女者十有四人,周宣王齐姜、卫太子共姜、楚庄王樊姬、楚昭王女、宋共伯姬、梁宣高行、齐巳梁妻、赵赵括母、汉班婕妤、冯昭仪、王陵母、张汤母、严延年母、淳于缇萦也。以上并令郡县长官随其所在立为祠宇,春秋二时择日致祭。

  宋太祖开宝三年,诏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