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画八卦,只此数画该尽天下万物之理,学者于言上会得者浅,于象上会得者深。

  又曰:“凡读一卦一爻,便如占筮所得,虚心以求其辞义之所指,以为吉凶可否之决然,后考其象之所以然者,求其理之所以然者,推之于事,使上自王公、下至民庶,所以修身治国皆有可用。”

  看《易》者须识理、象、数、辞四者。

  又曰:“读《易》之法,先读正经,不晓则将彖、象、系来解。”

  臣按:程氏论《易》曰辞、曰变、曰象、曰占,邵氏论《易》曰象、曰数、曰辞、曰意,至于朱氏之论则曰理、曰数、曰象、曰辞焉。三家之说虽不同,然所谓辞、象者皆未有遗焉者也,岂不以《易》有理、有数、有变、有占而其意寓乎其中,所谓象与辞者,平居无事之时所当观而玩者,尤为要切乎?程氏之说,即孔子之说所谓《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也。我朝赵谦谓,如《干》之初九变也,潜龙象也,勿用者占也,初九潜龙勿用辞也,有言象而不言占者占在象中,有言占而不言象者象在占中,以此推之尽矣,要其归则三百八十四爻只是一时字。臣窃以谓,程氏本孔子说《易》之本指动静观玩之用,邵、朱二说教人读《易》之法也,学《易》者必兼三说以求之,思过半矣。(以上论《易》)

  孔安国曰:“孔子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剪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三千之徒并受其义。”

  程颐曰:“上古虽已有文字而制立法度,为治有迹,得以纪载,有史官以识(音志)其事,自尧始耳。”

  臣按:先儒谓《书》者史之所纪录也,从聿从耆,聿古笔字,以笔画成文字,载之简册曰书者,谐声。伏羲始画八卦,黄帝时苍颉始制文字,凡通文字能书者谓之史,人君左右有史以书其言动。尧舜以前世质事简,莫可考评,孔子断自尧舜以后史所纪录,定为虞、夏、商、周四代之书。

  孔颖达曰:“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此文继伏生之下,则知‘尚’字乃伏生所加也。”臣按:尚训为上。

  程颐曰:“看《书》须要见二帝三王之道,如二典即求尧所以治民、舜所以事君。”

  朱熹曰:“二典三谟等篇,义理明白,句句是实理,尧之所以为君、舜之所以为臣,皋陶、稷、契、伊、傅辈所言所行最好绸缪玩味体贴,向自家身上来,其味自别。”

  又曰:“唐虞三代事浩大阔远,何处测度?不若求圣人之心,如尧则考其所以治民,舜则考其所以事君,且如《汤誓》汤曰‘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熟读岂不见汤之心。”

  臣按:《书》之大义在奉天治民,事君其要也。程、朱二子论《书》专指尧治民、舜事君为言,盖二者人伦之至也,若夫舜、禹、成汤、文、武之所以治民,禹、皋、夔、益、稷、契、伊、傅、周、召之所以事君,其心未尝不同,因其所言所行而见也。

  又曰:“《尚书》初读,若于己不相关,熟而诵之,乃知尧、禹、汤、文之事,无非切己者。”

  又曰:“钦之一字,书中开卷第一义也,读者深味而有得焉,则一经之全体不外是矣。”又曰:“高宗旧学于《甘》《盘》,六经至此方言学字。”

  臣按:《书》之为《书》,人皆知其为帝王为治之要道,而不知学者之所以为学,与其所以为学者之本原皆本诸此。学者存养以敬而进学以致知,所以致其知者,学于古训、斅学于人也,由是以格君心之非而致之于无过之地,则时雍咸宁之化,不在唐虞之世矣。

  又曰:“《书》有古文、今文,古文乃壁中之书,今文乃伏生口传。”又曰:“《书》有两体,有极分晓者,有极难晓者,如《盘庚》《大诰》《多方》《多士》之类,恐是当时召来而面命之,自是当时一类说话,至于《汤诰》《微子之命》《君陈》诸篇,则修其词命。”

  又曰:“典谟诸书恐是曾经史官润色来,周诰诸篇只似今榜文晓谕,方言俚语,随地随时各自不同。”

  吕祖谦曰:“《书》者,尧、舜、禹、汤、文、武、皋、夔、稷、契、伊尹、周公之精神心术尽寓其中,观《书》不求心之所在,夫何益?欲求古人之心,尽吾之心,然后可以见古人之心。”

  蔡沈曰:“二帝三王之治本于道,二帝三王之道本于心,得其心则道与治固可得而言矣。何者?精一执中,尧、舜、禹相授之心法也;建中建极,商汤、周武相传之心法也。曰德曰仁曰敬曰诚,言虽殊而理则一,无非所以明此心之妙也。至于言天则严其心之所自出,言民则谨其心之所由;施礼乐教化,心之法也;典章文物,心之著也;家齐国治而天下平,心之推也,心之德其盛矣乎。二帝三王,存此心者也;夏桀、商受,亡此心者也;太甲、成王,困而存此心者也,存则治、亡则乱。”

  臣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