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醮須知品
  擇地
  諸建壇,宜擇名山洞府,形勝福地,有宮觀祠宇神異靈跡去處,與墳墓市井相遠,從來非戰場、法場、屠肆、酒坊、產室所在,方可用
  。若欲於其地建壇,須先期移牒里域司,及太歲統神司,嚴切告諭方隅禁忌。如先有伏尸故炁,咸與驅遣,務令淨盡。仍關防人畜往來,以
  伺修齋先期者。大齋一百二十日,小齋七十日。
  揀日
  諸建齋,宜擇三元、三會、五臘、四始、十直、庚申、甲子、本命之辰,仍避六戊日、帝煞、聖忌歲破、月破、十惡、大敗、龍虎、罪
  至、受死等日。若與三
  元、五臘、三會重併,則不妨也。惟六戊、帝煞、聖忌,不可不避。開度功德,又須擇其日,與亡者七七、百日、小祥、大祥相符為妙。
  三元日
  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o
  五臘日
  正月初一日,五月初五日,七月初七日,十月初一日,每歲臘日。
  三會日
  正月初七日,七月初七日,十月初五日o
  四始日
  正月初一日,四月初一日,七月初一日,十月初日一。
  十直日
  每月初一日,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月小二+七日
  帝煞日
  下月庚申,二月辛卯,三月庚戌,四月癸亥,五月壬子,六月癸丑,七月甲寅,八月乙卯,九月甲辰,十月丁巳,十一月丙午,十二月乙未
  。
  聖忌日
  丙寅丁卯道父忌,丙申丁酉道母忌,壬辰壬戌北帝忌,戊辰戊戌南帝忌,
  絕命日
  本命絕日,如甲子生人,則不用寅日也。
  歲破日,歲支相衝日。
  月破日,月支相衝日。
  大敗日
  甲辰,乙巳,壬申,丙申,丁亥,庚辰,戊戌,辛亥,辛巳,已丑。
  龍虎日
  正月巳,二月亥,三月午,四月子,五月未,六月丑,七月申,八月寅。九月酉,十月卯,一月戌,十二月辰。
  罪至日
  正月午,二月子,三月未,四月丑,五月申,六月寅,七月酉,八月卯,九月戌,十月辰,十一月亥,十二月巳。
  受死日
  正月戌,二月辰,三月亥,四月已,五月子,六月午,七月丑,八月未,九月寅,十月申,十一月卯,十一月酉。
  申奏
  諸奏申文檄,若諸大齋,宜召役靈寶天仙內院承受部仙吏,神霄玉府運神會道功曹,發放大將軍,九天生神府上奏靈官,玄靈縱璣府玉女功
  曹,玉清總召天樞院承受發放司仙吏,三界直符,四直功曹,地分傳奏神祇,本靖主將副將,護道監壇四大將,諸省府院司傳奏仙吏,及里
  域土地等,赴壇祗領遞達。如九天齋,則不當召役靈寶璇璣官將。如青玄齋,則不當召役靈寶神霄九天縱璣官吏。如縱璣齋,則不當召役靈
  寶神霄九天官吏。緣各有職守故也。邇來世間道士,不知源流,惟欲召將之多,俾觀聽者詫其行法之衆。每遇發奏,將南北院雷司諸部,及
  考召煉度官將,盡行召集,殊不思關渠何事。又有愚懵无知者,稱上界直符天道功曹,中界直符人道功曹。下界直符地道功曹。但以三功曹
  配三符使,自謂親奇豈知三功曹乃神霄七道功曹追攝所司,與直符全无交涉。又有焚化財帛,乃召役運綱符吏,車腳健官。此等神吏,法部
  不載,切宜刪去。
  載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宮,以治腹實。此乃《河圖》 豁落罡,《易》所謂三五一變,錯綜其數者也。又
  謂之九靈罡。第一位曰璇光靈,第二位曰天路靈,第三位曰玉堂靈,第四位曰虛梵靈,第五位曰无皇靈,第六位曰紫光靈,第七位曰宋神靈
  ,第八位曰幽期靈,第九位曰神全靈。五位以上,五行生數也。五位以下,五行成數也。其玄妙未易言究,故法師飛神多步此里。省昔有三
  戒。其一飛步不許秉簡。謂法師端簡朝奏,及召將飛謁,侍職以簡囊從右接去,然後袖手插訣步罡。步畢,迺授簡凌虛,不欲儀矩,如漏壺
  上司辰也。其二飛步不許倒行。謂法師步至四五六三位,宜自第四位回身向後,順行至第六位,復回身向前步去。不欲步趨,如村落中巫現
  也。其三飛步不許單足。謂法師每先進左足在一宮,即以右足合之,九宮皆然。不欲氣象,如市井間嬰孩也。能明乎此。然後可以步九靈罡
  。
  諸建大齋,奏申三界文檄,全以印信為憑。四十九品中所載雖多,未嘗盡用。今來以會本派常用為準。其奏申狀內年月合用職印,即線
  印是也。法師備受三洞錄,則用總括三洞之印。如只受大洞,則用上清畢道之印。如只受中盟,則用上清金真之印。如方受盟威,許攝行科
  教,則用上清盟威之印。或已受三洞,未受盟威,不許妄行科教。玄都有律,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