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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靈樞集註
  經名:黃帝內經靈樞集註。黃帝內經靈樞約成書於春秋戰國時期,撰人不詳,宋·史崧音釋。二十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本:明趙府居敬堂刻本。
  目錄
  序
  卷一
  九針十二原第一
  卷二
  本輪第二 小針解第三 邪氣藏府病形第四
  卷三
  根結第五 壽夭剛柔第六 官針第七
  卷四
  本神第八 終始第九
  卷五
  經脈第十
  卷六
  經別第十一 經水第十二
  卷七
  經筋第十三
  卷八
  骨度第十四 五十營第十五 營氣第十六 脈度第十七 營衛生會第十八 四時氣第十九
  卷九
  五邪第二十 寒熱病第二一 癲狂第二二 熱病第二三 厥病第二四
  卷十
  病本第二五 雜病第二六 周痺第二七 口問第二十八
  卷十一
  師傳第二九 次氣第三十 腸胃第三一 平人絕穀第三二 海論第三三 五亂第三四 脹論第三五
  卷十二
  五瘧津液別第三六 五閱五使第三七 逆順肥瘦第三八 血絡論第三九 陰陽清濁第四十
  卷十三
  陰陽繫日月第四一 病傳第四二 淫邪發夢第四三 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第四四 外揣第四五
  卷十四
  五變第四六 本藏第四七
  卷十五
  禁服第四八 五色第四九 論勇第五十 背臉第五一 衛氣第五二
  卷十六
  論痛第五三 天年第五四 逆順第五五 五味第五六 水脹第五七 賊風第五八
  卷十七
  衛氣失常第五九 玉版第六十 五禁第六一 動輸第六二
  卷十八
  五味論第六 三陰陽二十五人第六四
  卷十九
  五音五味第六五 百病始生第六六 行針第六七 上膈第六八 憂患無言第六九
  卷二十
  寒熱第七十 邪客第七一 通天第七二
  卷二十一
  官能第七三 論疾診尺第七四 刺節真邪第七五
  卷二十二
  衛氣行第七六 九宮八風第七七 九針論第七八
  卷二十三
  歲露論第七九 大惑論第八十 癱疽第八一
  黃帝內經靈樞集註序
  昔黃帝作《內經》十八卷,《靈樞》九卷,《素問》九卷,乃其數焉,世所奉行唯《素問》耳。越人得其一二而述《難經》,皇甫謐次而為《甲乙》,諸家之說,悉自此始。其問或有得失,未可為後世法。則謂如南陽活人書稱:咳逆者,喊也。謹按《靈樞經》日:新穀氣入於胃,與故寒氣相爭,故日喊。舉而并之,則理可斷矣。又如《難經》第六十五篇,是越人標指《靈樞》本輸之大略,世或以為流註。謹按《靈樞經》日: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又日:神氣者,正氣也。神氣之所遊行出入者,流註也,井榮輸經合者,本輸也。舉而并之,則知相去不啻天壤之異。但恨《靈樞》不傳久矣,世莫能究。夫為醫者,在讀醫書耳,讀而不能為醫者有矣,未有不讀而能為醫者也。不讀醫書,又非世業,殺人尤毒於梃刃,是故古人有言曰:為人子而不讀醫書,由為不孝也。僕本庸昧,自髻迄壯,潛心斯道,頗涉其理,輒不自揣,參對諸書,再行校正家藏舊本《靈樞》九卷,共八十一篇,增修音釋,附於卷末,勒為二十四卷。庶使好生之人,開卷易明,了無差別。除已具狀經所屬申明外,準使府指揮依條申轉運司選官詳定,具書送秘書省國子監。今崧專訪請名醫,更乞參詳,免誤將來。利益無窮,功實有自。
  時宋紹興乙玄仲夏望日。錦官史崧題
  黃帝內經靈樞集注卷之一
  九針十二原第一法天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其租稅。余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逆順出入之會。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1別其表裏,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針經。願聞其情。
  岐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請言其道。小針之要,易陳而難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睹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粗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髮,不知機道,叩之不發,知其往來,要與之期,粗之間乎,妙  哉工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迎#2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針道畢矣。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日: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補寫之時,以針為之。寫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泄,按而引針,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日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去如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持針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血脈者,在臉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纔針,長一寸六分;二曰圓針,長一寸六分;三曰緹針,長三寸半;四曰鋒針,長一寸六分;五日鈹針,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圓利針,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針,長三寸六分;八日長針,長七寸;九曰大針,長四寸。纔針者,頭大末銳,去寫陽氣;圓針者,針如卵形,揩摩分問,不得傷肌肉,以寫分氣;鍋針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鋒針者,刃三隅,以發癥疾;鈹針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圓利針者,大如騖,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毫針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中弦若尖者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痺;長針,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痺;大針者,如梃,其鋒微圓,以寫機關之水也。九針畢矣。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故針陷脈則邪氣出,針中脈則濁氣出,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無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謂甚病,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框;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針害畢矣。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針。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黃帝日: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岐伯曰:五藏五臉,五五二十五臉;六府六臉,六六三十六臉。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臉,所行為經,所入#3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臉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
  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針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針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害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益甚而愜#4。致氣則生為癱瘍。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五藏有疾也,應出十二原,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應,而知五藏之害矣。
  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育之原,出於脖腴,脖腴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夫善用針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次閉也,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復始也。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也。
  【音釋】
  宛陳上音鬱,又音蘊,又於阮切。□莫高切,又音毫。在腧春遇切。鑱鉏銜切。鍉音低。鈹音皮。虻喙下調穢切。取三脈者恇曲王切。謹按:恇,謂不足也。脖胦上蒲沒切,下烏朗切,又於桑切。溜謹按:《難經》當作流。滎音營,絕小水也。
  黃帝內經靈樞集注卷之一竟
  #1異其章:覆刻《太素》卷二十一《九針要道》作『異其篇章』。
  #2迎:趙府居敬堂本作『逆』。
  #3入:原作『以』,據《甲乙經》卷三第二十四改。.愜:原作『惟』,據趙府居敬堂本改。
  黃帝內經靈樞集註卷之二
  本輸第二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經絡之所終始,絡脈之所別處,五輸之所留,六府之所與合,四時之所出入,五藏之所溜處,闊數之度,淺深之狀,高下所至。願聞其解。
  岐伯曰:請言其次也。肺出於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內側也,為井木;溜於魚際,魚際者,手魚也,為榮;注於太淵,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為臉;行於經渠,經渠,寸口中也,動而不居,為經;入於尺澤,尺澤,肘中之動脈也,為合。手太陰經也。
  心出於中衝,中衝,手中指之端也,為井木;溜於勞官,勞官,掌中中指本節之內問也,為榮;注於大陵,大陵,掌後兩骨之問方下者也,為臉;行於問使,問使之道,兩筋之問,三寸之中也,有過則至,無過則止,為經;入於曲澤,曲澤,肘內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為合。手少陰也。
  肝出於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為井木;溜於行問,行問,足大指問也,為榮;注於太衝,太衝,行問上二寸陷者之中也,為臉;行於中封,中封,內,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則宛,使和則通,搖足而得之,為經;入於曲泉,曲泉,輔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厥陰也。
  脾出於隱白,隱白者,足大指之端內側也,為井木;溜於大都,大都,本節之後下陷者之中也,為榮;注於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為臉;行於商丘,商丘,內踝之下,陷者之中也,為經;入於陰之陵泉,陰之陵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為合。足太陰也。
  腎出於涌泉,涌泉者,足心也,為井木;溜於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為榮;注於太谿,太谿,內踝之後,跟骨之上,陷者中#1也,為臉;行於復留,復留,上內踝二寸,動而不休,為經;入於陰谷,陰谷,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少陰經也。
  膀胱出於至陰,至陰者,足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通谷,通谷,本節之前外側也,為榮;注於束骨,束骨,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臉;過於京骨,京骨,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行於崑崙,崑崙,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為經;入於委中,委中,膕中央,為合,委而取之。足太陽也。
  膽出於竅陰,竅陰者,足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俠谿,俠谿,足小指次指之問也,為榮;注於臨泣,臨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為臉;過於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為原;行於陽輔,陽輔,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入於陽之陵泉,陽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足少陽也。
  胃出於厲兌,厲兌者,足大指內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內庭,內庭,次指外問也,為榮;注於陷谷,陷谷者,上中指內問,上行二寸陷者中也,為臉;過於衝陽,衝陽,足駙上五寸陷者中也,為原,搖足而得之;行於解谿,解谿,上衝.陽一寸半陷者中也,為經;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腑骨外三里也,為合;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也。
  三焦者,上合手少陽,出於關衝,關衝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液門,液門,小指次指之問也,為榮;注於中渚,中渚,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臉;過於陽池,陽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為原;行於支溝,支溝,上腕三寸,兩骨之問陷者中也,為經;入於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為合,屈肘乃得之;三焦下臉,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名日委陽,是太陽絡也。手少陽經也。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一本作陽之所將,太陽之別也,上踝五寸,別入貫端腸,出於委陽,并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癮,虛則遺溺,遺溺則補之,閉癮則寫之。
  手太陽小腸者,上合於太陽,出於少澤,少澤,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為榮;注於後谿,後谿者,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為臉;過於腕骨,腕骨,在手外側腕骨之前,為原;行於陽谷,陽谷,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為經;入於小海,小海,在肘內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為合。手太陽經也。
  大腸上合手陽明,出於商陽,商陽,大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本節之前二問,為榮;注於本節之後三問,為臉;過於合谷,合谷在大指岐骨之問,為原;行於陽谿,陽谿,在兩筋問陷者中也,為經;入於曲池,在肘外輔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為合。手陽明也。
  是謂五藏六府之臉,五五二十五臉,六六三十六臉也。六府皆出足之三陽,上合於手者也。
  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脈側之動脈,足陽明也,名日人迎;二次脈手陽明也,名日扶突;三次脈手太陽也,名曰天窗;四次脈足少陽也,名曰天容;五次脈手少陽也,名曰天牖;六次脈足太陽也,名曰天柱;七次脈頸中央之脈,督脈也,名日風府。腋內動脈,手太陰也,名日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日天池。
  刺上關者,階不能欠;刺下關者,欠不能階;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兩關者,伸不能屈。
  足陽明,挾喉之動脈也,其臉在膺中。手陽明,次在其臉外,不至曲頰一寸。手太陽當曲頰。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陽挾項大筋之中髮際。陰尺動脈在五里,五臉之禁也。
  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府;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府;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脾合胃,胃者,五穀之府;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少陰#2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藏。三焦者,中瀆之府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府也。是六府之所與合者。春取絡脈諸榮大經分肉之問,甚者深取之,問者淺取之。夏取諸#3臉孫絡肌肉皮膚之上。秋取諸合,餘如春法。冬取諸井諸臉之分,欲深而留之。此四時之序,氣之所處,病之所舍,藏之所宜。轉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痿厥者,張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音釋#4】
  闊數下色角切。足跗下音夫。□袪遮切。□時兗切。
  小針解第三法人
  所謂易陳者,易言也。難入者,難著於人也。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寫也。神客者,正邪共會也。神者,正氣也。客者,邪氣也。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經之疾也。惡知其原者,先知何經之病,所取之處也。
  刺之微在#5數遲者,徐疾之意也。粗守關者,守四支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上守機者,知守氣也。機之動不離其空中者,知氣之虛實,用針之徐疾也。空中之機清摩以微者,針以得氣,密意守氣勿失也。其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可寫也。不可挂以髮者,言氣易失也。扣之不發者,言不知補寫之意也,血氣已盡而氣不下也。知其往來者,知氣之逆順盛虛也。要與之期者,知氣之可取之時也。
  粗之間者,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妙哉,上#6獨有之者,盡知針意也。往者為逆者,言氣之虛而小,小者逆也。來者為順者,言形氣之平,平者順也。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者,言知所取之處也。迎而奪之者,寫也。追而濟之者,補也。
  所謂虛則實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也。滿則泄之者,氣口盛而當寫之也。宛陳則除之者,去血脈也。邪勝則虛之者,言諸經有盛者,皆寫其邪也。徐而疾則實者,言徐內而疾出也。疾而徐則虛者,言疾內而徐出也。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言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察後與先,若亡若存者,言氣之虛實,補寫之先後也,察其氣之已下與常存也。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祕然若有得也,寫則悅然若有失也。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者,言邪氣之中人也高,故邪氣在上也。濁氣在中者,言水穀皆入於胃,其精氣上注於肺,濁溜於腸胃,言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生於腸胃,故命曰濁氣在中也。清氣在下者,言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日清氣在下也。針陷脈則邪氣出者,取之上。針中脈則邪#7氣出者,取之陽明合也。針太深則邪氣反沉者,言淺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則邪氣從之入,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脈各有所處者,言經絡各有所主也。
  取五脈者死,言病在中,氣不足,但用針盡大寫其諸陰之脈也。取三陽之脈者唯,言盡寫三陽之氣,令病人愜然不復也。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奪陽者狂,正言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者,言上工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調尺寸小大緩急滑澀,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論虛邪與正邪之風也。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針而出入也。氣至而去之者,言補寫氣調而去之也。調氣在於終始一者,持心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針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針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所以察其目者,五藏使五色循明,循明則聲章,聲章者,則言聲與平生異也。
  【音釋】佖然上皮筆切,音必,滿貌。悅然上吁往切,狂貌。深內下音納。
  邪氣藏府病形第四法時
  黃帝問於岐伯曰:邪氣之中人也奈何?岐伯答曰:邪氣之中人高也。黃帝曰:高下有度乎?岐伯曰:身半已上者,邪中之也;身半已下者,濕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無有常,中於陰則溜於府;中於陽則溜於經。
  黃帝曰:陰之與陽也,異名同類,上下相會,經絡之相貫,如環無端。邪之中人,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無有恆常,其故何也?岐伯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中人也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飲食汗出勝理開,而中於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其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
  黃帝曰:其中於陰奈何?岐伯答曰:中於陰者,常從臂腑始。夫臂與腑,其陰皮薄,其肉淳澤,故俱受於風,獨傷其陰。黃帝曰:此故傷其藏乎?岐伯答曰: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藏,故邪入於陰經,則其藏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故還之於府。故中陽則溜於經,中陰則溜於府。
  黃帝曰:邪之中人藏奈何?岐伯曰:愁憂恐懼則傷心,形寒寒飲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逆#8而上行。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脅下,則傷肝。有所擊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