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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太清道林摄生论--*导航地图-第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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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識達道理,似不能言。有大功德,勿自矜伐。
  人年五十,至於百年,美藥勿離手,善言勿離口,亂想勿經心。恆以深心#10至誠恭敬於物。慎勿詐善,以悅於心。終身為善,為人所嫌,勿得起恨,當以道德自平其心,勿言行善不得善報,以自怨仇。
  居處勿令心有不足,若有不足,則自抑之,勿令得起。所至之處,得多求則心自疲苦。
  夫人之所以多病,當由不能養性。平康之日,謂言常求,然縱情恣欲,心所憶得,即便為之,不約禁忌,欺買幽明,無所不作,當自思念,探生耿愧,誠勤#11身心,常修善省事。故日善攝生者,常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語、少笑、少愁、少樂、少喜、少怒、少好、少惡。此十二少者,養性之都契也。
多思則神殆,多念則神散,多欲則無智,多事則形勞,多語則氣爭,多笑則傷藏,多愁則心橋,多樂則意縊,多喜則妄錯昏亂,多怒則百脈不定,多好則專迷#12不理,多惡財憔悴無歡。此十二多不除,喪生之本也。唯無多無少者,幾於道矣。
黃帝雜忌法第三
  《要記》曰:一日之忌,暮無飽食;一月之忌,暮無大醉;一歲之忌,暮無遠行;終身之忌,暮無燃燈燭行房#13,暮常護氣。久視傷血,久外傷氣,久立傷骨,久行傷筋,久坐傷肉。鹹傷筋,醋傷骨,飽傷肺,饑傷氣。
  茅屋漏水墮諸脯肉上,食之成癥結病。凡作脯不肯乾者,害人也。祭神肉無故自動,食之害人。飲食上有蜂行住,食中必有毒害也。
  一日之忌#14,夜莫飽食;一月之忌,暮莫大醉;一歲之忌,暮莫遠行;終身之忌,然燈燭行房。
  觸寒來者寒未解,食熱食成刺風。飲食竟仰臥,成黑痞,作頭風。
  食上不得語,語而食者,常患胸背疼痛。
  熱食訖,以冷水、醉漿漱口者,令人口氣恆臭,并作蘆齒。
  食生肉傷胃,一切肉唯須爛煮,停玲食之。一切濕食及酒水漿臨上看不見人物之影者,勿食之,成卒痙。若已食腹脹者,急以藥下之。
  諸熱食鹹物竟,不得飲玲漿水,致失聲成尸咽。
  腹內有宿病,勿食陵鯉肉,害人。
  勿飲酒令至醉,即終身百病不除。
  久飲酒者,腐腸爛胃,漬髓蒸筋,傷神損壽。勿食一切腦,大佳。
  丈夫頭勿北外,勿當屋梁脊下臥。
  外訖仍勿留燈燭,令人魂魄及六神不安,多愁怨。
  凡牆北勿安狀,勿面向北坐,久思不祥起。
  勿怒目久視日月,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