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而无益。可谓意不尽言乎。
  盖行眞。当吐三纳四。乘七呑九。今吸之不足。蹑之失序。神漏泝源。精亡胎扰。虽休粮日{手邑}。而莫知道与年丧矣。欲阶此渡也。其未接乎。夫索长生者多津。寻灵涂者千百。何必用氷炉以盛火。趣偿责于三官耶。
  右中君言。因许长史示{希邑}。
  紫微夫人云。{希邑}若得道。乃当为太清监也。若能闻要道而勤者。当至此格。若不专笃而守迷行。外舍道法者。则都失也。(紫微前语。与太元殊乖。而如此所云。当是迷不能勤乎要道。司命显其终迹故也)情不余念者。道乃来耳。{希邑}回犹未足以论至道耶。(小君){希邑}综妇丁淑英者。有救穷之阴徳。又遇赵阜之厄而不言。内慈自中。玄感皇人。故令福逮于回。使好仙也。综墓在东平。淑英今为朱陵嫔。数游三上。司命亦令听政焉。(此二人当是回之曾祖也。外书不显){希邑}瞿与薛春华。至垂心于门宗。初不以生人为事。
  然讼者多。但不能咸制之耳。毎见諌考诉者。
  甚懃至也。时节宜祠之耶。此二人{希邑}家之福鬼。(外书亦无此二人。不知是何亲){希邑}雄与阎屈女不相当负石之役。于今未了。喜撃犯门宗。心常杀絶。此二人是{希邑}家之祸鬼。{希邑}(除此名不可识)与殷武姫被考。以烧杀朱奢李賎以致灾也。其无后。
  亦求代逮。又与高丰相扇。甚助马头之讼石公。未便可得佳。恐不止耳。亦何趣欺其妇耶。
  省来懃懃。试为掩正之。亦无此诸人。
  右保命答许长史。
  小君说言。{希邑}鉴今在三官。为刘季姜所讼。争三徳事。周马头在水官讼其壻。引理甚苦。{希邑}朗伊香之二人。今为牙女子奇求此。
  范帅昨受江罗辞。
  {希邑}相今为大曹吏所逮。其妇形婴桃。受事未了。方索代人于此家。□此自是旁听小君之言语耳。不令书之。为自疏识以示耳。(此二十二字是杨君自记与长史)高龄反化。晩而祭酒弱。道气不交。
  灵助无主。是以羣邪缠玄。急行其祸。奚不宗生生乎。于我助之有縁。其妇言亦急家事。当须了之。非他得豫。
  今六天之横纵。而太平之微薄。灵不足以助顺。适足以招羣{奸女}。所以神光披越。而邪乘正任矣。高龄之无徳久矣。鬼讼之纷错积矣。许长史。(黄氏作掾字)
  将欲理之耶。若翻然奉张讳道者。我当与其一符使服之。如此必愈而〔{害兮}〕(此豁字也)矣。不然。往诣水官。所谓呜呼哀哉。(张讳即天师名也。杨不欲显疏也)邪气入体。鬼填胸次。其将回惑于邪正。必不能奉正一于平气耶。如此吾治疾之方。殆不可得。(正一平气即天师祭酒之化也)
  彼往其子亦去。何一身之永逝乎。
  八月十九日夜。保命君密语许长史。
  冢讼尤甚。恐亦未已。龄曾凿败古人碑铭之文以自显焉。阴贼于鬼神。〔弊〕(谓应作蔽字)善以自标。诉者诚多事。以此为首先。
  八月二十四日夜。保命告。欲取谢奉补期门郎。而今已有兼人。北帝故权停之耳。近差王允之兼行得代。奉若服朮酒。可未便恭命也。
  高耆亦可服朮。其家冢讼亦为纷纷。朮遏鬼。故必无他耳。范中候言此。(谢奉字弘道。会稽人。仕至呉郡丹阳尹吏部尚书。王允之敦同堂弟王舒子。有智干。为〈河〉南中郎将江州。迁卫将军会稽。
  封番禺侯。年四十亡。谥〈中〉[忠]侯。高耆即谓龄也。期门郎{都中官。而记中不见此职。惟有修门耳)从平凝来凡十四条有掾写。
  〈天〉[夫]观物适任。内顺明灵。托性命于高眞。委形气于神摄者。亦克疆以永遐。回秋龄以保眞。
  今徳匠既凝神杖信。澄心密静。圆顺广敬。固天佑焉。然胤嗣不多。或时雕落。将犹灵关失纬。潜机未鎭耳。当今五气滋曜。常朗文昌之房。三星结华。毎焕{玉旋}衡之内。是以玄润胎萌。
  遂其流根矣。
  我案九合内志文曰。竹者为北机上精。受气于玄轩之宿也。所以圆虚内鲜。重阴含素。亦皆植根敷实。结繁众多矣。公试可种竹于内北宇之外。使美者游其下焉。尔乃天感机神。
  大致继嗣。孕既保全。诞亦寿考。微着之兴。常守利贞。此玄人之秘规。行之者甚验。
  六月二十三日。中候夫人告公。(孝武〈王〉[壬]戌生。此应是辛酉年。而后又云。上相座动。后以临登极。乃是后午未年。此为大悬)灵草{广阴}玄方。
  仰感旋曜精。〔洗洗〕(似草〈竹〉[作]言边。应{言先}{}字。即毛诗螽斯羽{}{}兮宜尔子孙之义也)
  繁茂萌。重徳必克昌。
  紫微夫人作。
  福和者当有二子。盛徳命世。(福和似是李夫人賎时小名也。
  今晋书名俊容。二子即孝武并弟道子也)
  同夜中候告。(右三条杨书。又掾写)
  徳匠既凝。玄范自天。安危之事。未宜问也。公倾注甚至。所以未相酬者。豫事难论耳。顷天气激逸。阴景屡变。太白解体于二辰之中。愆勃于紫房之下。王者恶焉。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