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为之者。

  120。社狸之足,可制革。牦牛之尾,可著旌竿。牛马之胞,可作浮具。狼、驼之粪,可备烽烟。此以无用为有用也。

  [原注]社狸,野猫也。革,其皮可饰辔也。狼、驼粪,烧烟不散,直上甚高,故边堠用之以传警息。

  121。妖狐巨狸之迹,踵之可以渡河冰。野马黄羊之踪,循之可以得水道。以至驼足之所据,蚁垤之所筑者,可即之而知伏泉。此因物之灵以为用也。

  [原注]狐狸性多疑,遇冰则贴耳听之,无声方过,故有其迹者,冰必坚厚而可渡。水道伏泉亦此类。大抵蠢动含灵,无非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122。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总括其利,不遗微小,则虽百万之众无所穷,千里之远无所困。

  [原注]此通前而言。物之无穷如此,能察理用之,则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统众而远征。不知兵者,厌为微小而昧之,安足以济其用哉?

地纪第十二
[题解]地纪者,地之大要,犹云纲纪也。上篇言为将者当知物略,此篇言地利乃兵之助,尤不可不知。而知之能极其详,然后用之无不胜也。故曰《地纪》,特列于第十二。

  123。凡地之大势有六:一曰要地,二曰营地,三曰战地,四曰守地,五曰伏地,六曰邀地。

  [批评]此篇论地,模写详明,转移有法,读之再三,利害真在目中。且末“警”、“激”二字,极为见大。

  [原注]地本无六者之名,自人视之,乃有此六等,故首揭之。详见于下。

  124。要地者,山川之上游,水陆之都会,可以跨据控引者也。

  [原注]此下释六地之义。要地,如孔明谓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益州沃野千里,天府之地。若跨有之,汉室可兴之类。

  125。营地者,背高而面下,进阔而退平,利水草,可依傍者也。

  [原注]如孔明伐魏,六出必于祁山,后驻师五丈原,与民杂耕渭滨之类。

  126。战地者,平原广野之冲,草浅土坚之处,可驰骋突击者也。

  [原注]如周德威劝庄宗退军邑,用骑兵大破梁将王景仁之类。

  127。守地者,川流环抱之区,山坂峻险之塞,相为联络而不断者也。

  [原注]如张良谓关中之地,披山带河,四塞为固,阻三面而自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之类。

  128。伏地者,层山广谷之中,茂林蓊之所,可以藏匿诱引者也。

  [原注]如孙膑谓马陵道狭,而旁多险阻,乃令万弩夹道而伏,射死庞涓之类。

  129。邀地者,间道歧路之乡,关塞要津之扼,可阻绝而横击之者也。

  [原注]如李左车谓井陉之道,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从间道绝之,则进不得斗,退不得还之类。

  130。此六者,兵家之善地也。得之者胜,失之者败。得失之机,将当先知也,而地之利害不与焉。

  [批评]总结上起下,极为有力。

  [原注]此承上言,六地虽善,然必得之斯可胜,失之则无所借,宁能免于败乎?故将当先知其机也。利害不与,谓先止论地势,而或利或害,未之及也,观下文自见。

  131。故山陵川泽者,地之所有也。广、隘、夷、险、易、阻者,地之自然之形也。趋、避、向、背者,人之用地之利也。凿山、穿陵、引川、涸泽者,变地之形以为之利也。

  [原注]此言地有自然之利,人当变通因之。

  132。故苟得其利,则虽彼强而我弱,彼众而我寡,轻重之势,若不可支,足以抗之而取捷也;彼佚而我劳,彼饱而我饥,虚实之势,若不可变,足以狃之而无损也;彼车而我骑,彼骑而我徒,侵轶之势,如山如风,足以当之而莫毒也。

  [原注]此言得其地利,则为吾兵之助,故其效如此。

  133。是以知兵之士,按舆图之纪,采乡导之言,察去取之实,以为临敌之用,则地之利害可尽知矣。

  [原注]此承上言得地利,则我军虽不如敌,亦能胜而不败。故知兵之士,每究心于地,而利害自悉知也。

  134。故建城邑者,择沃塞。襟江河者,占上流。处林麓者,求水泉。屯洲渚者,备樵采。近草楚者,防火攻。依谷口者,忌水激。居下者,警决灌。傍冈阜者,虞窃窥。战平易者,设险于其间。值迂隘者,陈兵于其外。

  [原注]此言地之利害,将当预图预防。沃,膏腴也;塞,险固也;非沃塞,则众难以聚。襟江河,凭天堑也;非上流,则敌易于侵。林麓多无水,故先宜求之。洲渚每乏樵,故先宜备之。近草虽可以布疑,然风起则易焚。依谷虽可以拒众,然水发则易漂。下者,水之所聚,警戒之,庶免其灌。冈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