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少之法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司
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
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
注
登上也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齿版今户籍也下
犹去也每岁更着生去死
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
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
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注
郑司农云文昌宫三能属轩辕角相与为体近
文昌为司命次司禄次司民郑元谓司民轩辕角
也天府主祖庙之藏者赞佐也三官以贰佐王治
者当以民多少黜陟主民之吏能吐才反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司
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
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
注
墨黥也劓截其鼻也宫者丈夫则割其势女子
闭于宫中刖断足也杀死刑也
若司寇断狱弊讼则以五刑之法诏刑罚而以辨罪
之轻重
注
诏刑罚者处其所应不如今律家所署法矣
司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司刺掌三刺
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
注
刺杀也讯而有罪则杀之宥宽也赦舍也
壹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
注
讯言
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
注
郑司农云不识谓愚民无所识则宥之遗忘若
间帷薄忘其在处而以兵矢投射之
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糜
注
糜奚而痴I童昏者
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断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然
后刑杀
注
上服杀与墨劓下服宫刖也司约职曰其不信
者服墨刑凡行刑必先规识所刑之处乃后行之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司约掌邦国
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
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之约次之治抵约
次之
注
此六约者诸侯以下至于民皆有焉剂谓券书
也治者理其相抵冒上下之差也神约谓命祀郊
社群望及所祖宗也民约谓征税迁移仇雠既和
若怀姓九宗在晋殷民八族七族在鲁卫皆是也
地约谓经界所至田莱之比也功约谓王功国功
之属实爵所及也器约谓礼乐吉凶车服所得用
也翟嘉接癫禽鸟相与往来也
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
注
大约剂邦国约也书于宗庙之六彝欲神监焉
小约剂万民约也
若有讼者则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墨刑
注
郑司农云谓有争讼罪罚刑书谬误不正者为
之开藏取本刑书以正之当开时先祭之郑元谓
讼讼约若宋仲几薛宰者也辟藏开府视约书不
信不如约也珥读曰^谓杀□取血衅其户
若大乱则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杀
注
大乱谓僭约若吴楚之君晋文公请隧以葬者
六官辟藏明罪大也六官初受盟约之贰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司盟掌盟载
之法
注
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
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
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
诏明神既盟则贰之
注
有疑不协也明神神之明察者谓日月山川也
觐礼加方明于坛上所以依之也诏之者读其载
书以告之也贰之者写副当以授六官
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
注
盟诅者欲相与共恶之也犯命犯君教令也不
信违约者也
凡民之有约剂者其贰在司盟
注
贰之者检其自相违约
有狱讼者则使之盟诅
注
不信则不敢听此盟诅所以省狱讼
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
八十人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
掌受士之金罚货罚入于司兵
注
给治兵及工直也货泉贝也罚罚赎也书曰金
作赎刑
司厉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司厉掌盗贼之
任器货贿辨其物皆有数量贾而H之入于司兵
注
郑司农云任器货贿谓盗贼所用伤人兵器及
所盗财物也入于司兵若今时伤杀人所用兵器
盗贼赃加责没入县官
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
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者皆不为奴
注
有爵谓命士以上也□毁齿也男八岁女七岁
而毁齿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
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司圜掌收教罢民凡害人者
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
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
能改而出圜土者杀虽出三年不齿
注
弗使冠